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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ical Trials/CTR20220030
CTR20220030Active, not recruitingPhase 3

一项在中国 ISN/RPS 2003 III 或 IV 型狼疮性肾炎患者中评价奥妥珠单抗疗效和安全性的 III 期、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研究

Not provided17 sites in 1 country68 target enrollmentStarted: January 7, 2022

Trial Snapshot

Phase
Phase 3
Status
Active, not recruiting
Enrollment
68
Locations
17
Primary Endpoint
CRR 的受试者比例。CRR 定义为实现以下所有目标: UPCR <0.5 采用 CKD-EPI 公式估算的 eGFR ≥基线数值的 85% 未发生伴发事件(补救治疗、治疗失败和提前退出研究被认为是伴发事件)

Study Overview

Brief Summary

No summary available.

Detailed Description

本研究的目的是在中国 ISN/RPS III 型或 IV 型狼疮性肾炎患者中考察在由吗替麦考酚酯(MMF)和皮质类固醇组成的标准治疗基础上增加奥妥珠单抗对比安慰剂给药的疗效、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

Study Design

Study Type
安全性和有效性
Allocation
随机化
Intervention Model
平行分组
Masking
双盲

Eligibility Criteria

Ages
18岁(最小年龄) to 75岁(最大年龄) (—)
Sex
All
Accepts Healthy Volunteers
No

Inclusion Criteria

  • 有能力按附录 1 所述签署知情同意书,其中包括遵循知情同意书和本方案中所列出的要求和限制条件。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 18-75 岁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有能力依从研究方案
  • 在筛选前 6 个月或筛选期间通过肾脏活检诊断为活动性或活动性 / 慢性 ISN/RPS 2003 III 型或 IV 型增生性 LN(参见附录 8)
  • 必须存在一处或多处活动性肾小球病变。
  • 除 III 型或 IV 型疾病外还可能出现 V 型疾病
  • 使用当地活检报告确定是否合格
  • 根据 2019 年欧洲抗风湿病联盟 / 美国风湿病学会(EULAR/ACR)分类标准诊断为 SLE,符合 III 型或 IV 型 LN(如上所述)标准且当前或既往抗核抗体(ANA)阳性阳性 ANA 定义:由 ANA 在 HEp-2 细胞上≥ 1:80 的滴度或至少一次等同阳性 ANA 检测结果。
  • 筛选时收集的 24 小时尿液显示 UPCR ≥ 1
  • 筛选前 6 个月期间或筛选期间或第 1 天首次输注前,接受至少一剂脉冲剂量的甲泼尼龙 IV(≥ 250 mg)或等效剂量的药物,以治疗当前活动性 LN 发作在筛选之前 4 周或筛选期间,允许最多 3 g 甲泼尼龙 IV 或等效剂量给药。
  • 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同意禁欲(禁止与男性伴侣性交)或使用下述避孕方法:
  • 女性在治疗期间、奥妥珠单抗或安慰剂末次给药后 18 个月内和 MMF 末次给药后 6 周内必须保持禁欲或使用两种年失败率<1%的可靠避孕方法。
  • 如果女性患者处于初潮后、尚未达到完全绝经状态(连续≥12 个月无月经,且除绝经之外无其他原因),且未接受过永久绝育手术(即,摘除卵巢、输卵管和 / 或子宫)或研究者确定的其他原因(如米勒管发育不全),则认为该女性具有生育能力。可以调整具有生育能力的定义,以便与当地指导原则或法规保持一致。
  • 年失败率<1%的避孕方法包括双侧输卵管结扎、男性绝育、抑制排卵的激素类避孕药、释放激素的宫内节育器和铜质宫内节育器。
  • 根据临床试验时间、患者偏好和正常的生活方式评价节欲可靠性。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日、排卵期、基础体温或排卵后避孕法)和体外射精均不是适当的避孕方法。如果当地指南或法规有要求,应在当地知情同意书中说明当地认可的适当避孕方法和有关禁欲可靠性的信息。
  • 对于男性:同意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采取避孕措施,并同意避免捐精,规定如下:
  • 对于女性伴侣处于育龄期或女性伴侣妊娠的男性,必须在治疗期间以及 MMF 末次给药后 90 天内保持禁欲或采取避孕套+女性伴侣使用另一种避孕法,使年失败率<1%。男性患者在此期间禁止捐精。
  • 根据临床试验时间、患者偏好和正常的生活方式评价节欲可靠性。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日、排卵期、基础体温或排卵后避孕法)和体外射精均不是预防药物暴露的适当方法。
  • 如果当地指南或法规有要求,应在当地知情同意书中说明有关禁欲可靠性的信息。

Exclusion Criteria

  •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在研究期间或奥妥珠单抗或安慰剂末次给药后 18 个月内或 MMF 末次给药后 6 周内计划怀孕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包括输卵管结扎的女性,在筛选时必须提供阴性尿妊娠试验结果。如果尿妊娠试验结果呈阳性,则应通过血清妊娠试验进行确认。
  • 患有重度肾功能损害,定义为<30 mL/min/1.73 m2(使用慢性肾病流行病学协作组 CKD-EPI 方程估算)或需要进行透析或者进行肾脏移植
  • 肾活检显示> 50%的肾小球发生硬化
  • 出现快速进展性肾小球肾炎,由以下任何一项定义:
  • 肾活检显示≥ 50%的肾小球出现新月体形成
  • 筛选前 2 个月期间血清肌酐持续加倍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快速进展性肾小球肾炎
  • 受试者接受以下任何一种排除疗法: - 筛选前 9 个月内或筛选期间使用任何抗-CD20 治疗,如利妥昔单抗、ocrelizumab 或 ofatumumab - 如果在筛选前 9 至 12 个月期间接受抗-CD20 治疗,则外周血 CD19 +细胞计数必须≥ 25 个细胞/μL - 在筛选前 2 个月或筛选期间接受环磷酰胺、他克莫司、环孢素或 voclosporin - 在筛选前 2 个月或筛选期间接受任何生物疗法(抗 CD20 除外),例如但不限于贝利尤单抗、乌司奴单抗、anifrolumab、司库奇尤单抗、泰它西普或阿塞西普 - 筛选前 2 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口服 Janus 相关激酶(JAK)、Bruton 酪氨酸激酶(BTK)或酪氨酸激酶 2(TYK2)抑制剂,包括巴瑞替尼、托法替尼、upadacitinib、filgotinib、伊鲁替尼或 fenebrutinib 或任何试验药物 – 在随机分组前 28 天内接种任何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 患有重度、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 SLE,包括视网膜炎、控制不佳的癫痫发作、急性意识模糊状态、脊髓炎、卒中、小脑共济失调或痴呆
  • 临床显著出血或任何需要血浆置换、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或急性输血疾病的风险较高
  • 受试者发生研究者认为可能会阻碍患者参加研究的重大或无法控制的疾病
  • 感染 HIV-对于 HIV 状态未知的受试者,如果当地法规要求,将在筛选时进行 HIV 检测。
  • 感染结核病(TB) 如果当地法规要求或根据当地临床实践,将在筛选时在当地进行潜伏性 TB 检测。如果当地 TB 检测不可用,则可以进行中心实验室检测。在完成适当的治疗后,潜伏性 TB 患者不排除在研究之外。
  • 受试者有任何类型的活动性感染,不包括甲床的真菌感染
  • 受试者发生符合以下任何标准的任何重大感染事件:
  • 筛选前 8 周内或筛选期间需要住院治疗
  • 筛选前 8 周内或筛选期间需要使用静脉注射抗生素或抗感染药物治疗
  • 筛选前 2 周内或筛选期间需要使用口服抗生素或抗感染药物治疗
  • 在没有严重感染的情况下给予抗生素或抗感染药物并非排除标准。
  • 受试者有严重复发性或慢性感染史
  • 受试者有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PML)病史
  • 受试者在过去 5 年内存在癌症病史,包括实体瘤、血液恶性肿瘤和原位癌
  • 已接受治疗或切除且已痊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受试者符合研究资格。
  • 筛选前 4 周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需要住院治疗的重大手术
  • 当前酗酒或药物滥用或者在筛选前 12 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存在酗酒或药物滥用史
  • 对研究治疗不耐受或存在禁忌,包括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 具有单克隆抗体严重过敏或速发型过敏反应史或已知对奥妥珠单抗输注的任何组分存在超敏反应
  • 对口服或静脉给药的皮质类固醇不耐受或存在禁忌
  • 存在以下任何实验室参数异常:
  • AST 或 ALT >2.5× ULN
  • 淀粉酶或脂肪酶>2 × ULN
  • 中性粒细胞< 1.5 × 103/μL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
  • HBsAg 阴性和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但未检出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的受试者符合入选研究资格,但需要每月监测一次 HBV DNA,直至最后一次奥妥珠单抗或安慰剂给药后 12 个月。
  • 丙型肝炎血清学检查呈阳性
  • 丙型肝炎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但在抗病毒治疗完成后至少 6 个月未检测到丙型肝炎病毒(HCV)RNA 的受试者符合入选研究资格,但需要每月监测 HCV RNA,直至奥妥珠单抗或安慰剂末次给药后 12 个月。
  • 血红蛋白< 7 g/dL,除非由 SLE 引起的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所致
  • 血小板计数< 25,000/μL
  • 筛选时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结果呈阳性

Outcomes

Primary Outcomes

CRR 的受试者比例。CRR 定义为实现以下所有目标: UPCR <0.5 采用 CKD-EPI 公式估算的 eGFR ≥基线数值的 85% 未发生伴发事件(补救治疗、治疗失败和提前退出研究被认为是伴发事件)

Time Frame: 第 76 周

Secondary Outcomes

  • 第 76 周时达到蛋白尿应答的受试者比例。(第 76 周)
  • 第 50 周时达到总体缓解的受试者比例,定义为达到 CRR 或 PRR 的受试者比例(第 50 周)
  • 至第 76 周发生死亡或肾脏相关事件的受试者比例(第 76 周)
  • eGFR 从基线至第 76 周的平均变化(第 76 周)
  • 抗 dsDNA 水平从基线至第 50 周的变化(第 50 周)
  • C3 水平从基线至第 50 周的变化(第 50 周)
  • SLEDAI 2K 从基线至第 76 周的变化(第 76 周)
  • eGFR 从基线至第 76 周的变化、(第 76 周)
  • 76 周期间达到 CRR 的时间(第 76 周)
  • 根据血清肌酐标准,第 76 周时达到 CRR(定义为 UPCR < 0.5)的受试者比例(第 76 周)
  • 血清肌酐≤ULN(由中心实验室测定) - 血清肌酐相对基线未升高>25% - 未出现伴发事件(至第 76 周)
  • 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严重程度的判定基于 NCI CTCAE v5.0)(整个研究期间)
  • 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特征,包括输注相关反应、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感染和血小板减少症等(整个研究期间)
  • 目标生命体征相对基线的变化(整个研究期间)
  • 目标临床实验室检测结果相对基线的变化(整个研究期间)
  • FACIT-F 量表从基线至第 76 周的变化(第 76 周)

Investigators

Sponsor
Not provided
Responsible Party
Sponsor
Principal Investigator

许嫣然

F. Hoffmann-La Roche Ltd/罗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Roche Diagnostics GmbH

Study Sites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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