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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54039
ChiCTR2100054039尚未招募4 期

PD-1 抗体 SHR-11210 联合甲磺酸阿帕替尼用于 EGFR 20ins 突变、一线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受试者的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一项前瞻性、开放、单臂临床研究

部分药物由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赠送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2年1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4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无疾病进展期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1.主要目的:评价 PD-1 抗体 SHR-1210 联合甲磺酸阿帕替尼及 SBRT 治疗 EGFR exon 20ins 突变且一线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受试者的无进展生存期; 2.次要目的:疗效:评价 PD-1 抗体 SHR-1210 联合甲磺酸阿帕替尼及 SBRT 治疗 EGFR exon 20ins 突变且一线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受试者的客观缓解率(ORR);无进展生存期(6m、1 年、2 年的 PFS 率)及总生存 (中位 OS;1 年、2 年及 3 年的 OS 率);安全性;评价 PD-1 抗体 SHR-1210 联合甲磺酸阿帕替尼及 SBRT 治疗 EGFR exon 20ins 突变、一线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受试者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3.探索性目的:评价生物标志物(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性死亡因子配体[programmed death-ligand 1, PD-L1]和肿瘤突变负荷[tumor mutation burden, TMB]等)与疗效及预后的相关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 2.年龄 18 岁~75 岁,性别不限;
  • 3.经组织学和 / 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复发 III B-C 或 IV 期非小细胞肺癌(根据 AJCC 第 8 版分期系统)伴 EGFR exon20ins 突变,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既往一代或二代 EGFR-TKI(包括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及阿法替尼等)治疗后快速进展且 20 外显子 T790M 突变阴性或者 20 外显子 T790M 突变阳性,之后接受奥希替尼或其他三代 EGFR-TKI 治疗后再次出现疾病进展;既往奥希替尼 TKI 治疗(作为一线治疗)失败的参与者均符合入组标准(无论其 EGFR T790M 突变状态如何)。既往一线含铂双药化疗失败;允许前期接受新辅助 / 辅助化疗,且在最后一剂化疗完成后 6 个月以上出现疾病复发或转移。注:所有参与者 TKI 的洗脱期为距离最后一次治疗后 1 周或 2 个半衰期,以最长者为准。若受试者为其他敏感突变(除 19 外显子缺失突变,21 外显子 L858R 突变外)包括:18G719X,20S786I,21L861Q 突变,受试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受试者既往对 EGFR-TKI 治疗有缓解后续在出现 TKI 治疗失败。所有受试者 TKI 治疗后疾病快速进展必须由研究医生根据临床进展模式评估标准进行确认;
  • 4.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 RECIST1.1);注:之前接受过放疗的病灶不可以视为靶病灶,除非放疗后病灶发生明确进展;
  • 5.至少 1 处直径为 1~5cm 的病灶可行单次 8~12Gy 分割剂量的 SBRT;
  • 6.同意提供既往储存的治疗失败后的肿瘤组织标本或者新鲜活检肿瘤病灶组织,必须提供上述标本的相关病理学报告。注:已提供肿瘤组织样本或新获得的(活检后无抗肿瘤治疗)肿瘤病灶组织核心部分之前没有经过照射。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组织块优于载玻片,新获得的活检优先于存档组织;
  • 7.根据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标准,体能状态评分为 0-2;
  • 8.预期生存期≥3 月;
  • (1)血常规检查:(筛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 G-CSF、未使用药物纠正) :血红蛋白(HB)≥90 g/L; 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白细胞计数(WBC)≥4.0×10^9/L 并且≤15×10^9/L;
  • (2)生化检查:(筛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或白蛋白) :AST 和 ALT≤1.5 x ULN(如存在肿瘤肝转移,≤5 x ULN); ALP≤2.5 x ULN(如存在肿瘤骨转移,≤5 x ULN); TBiL≤1.5 x ULN; ALB≥30 g/L; Cr≤1.5 x ULN,同时肌酐清除率(CrCL)≥60 mL/min(Cockcroft- Gault 公式); APTT≤1.5 x ULN,同时 INR 或 PT≤1.5 x ULN(未接受抗凝治疗);
  • 10.任何既往治疗、手术或放疗导致的不良事件必须已缓解至 0 或 1 级(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 5.0),任何等级的脱发除外;
  • 11.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计划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
  • 12.育龄妇女必须在首次用药前 3 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育龄妇女受试者和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

排除标准

  • 1.同种异体器官移植史;
  • 2.活动性或既往记录的自体免疫性或炎症性疾病(包括炎性肠病[如,结肠炎或克罗恩病]、憩室炎[憩室病除外]、系统性红斑狼疮、Sarcoidosis 综合征、或 Wegener 综合征[肉芽肿性血管炎、Graves 病、类风湿关节炎、垂体炎、葡萄膜炎等]);该标准的例外情况包括:白癜风或脱发患者,但前提条件是在咨询研究医生后;仅通过饮食就可以得到控制的乳糜泻患者;
  • 3.受试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入组前 2 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 4.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重度过敏反应;
  • 5.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或与血管分界不清;
  • 6.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存在明显肺部空洞性或坏死性肿瘤;
  • 7.边缘型腺癌伴有空洞者会诊讨论后方可以考虑入组;
  • 8.有临床症状的腹水或胸腔积液,需要治疗性的穿刺或引流;
  • 9.入组前 6 个月内发生的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 10.首次用药前 4 周内使用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药物者;
  • 11.受试者既往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 12.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 13.已发生骨转移的患者,在参加该研究前的 4 周内接受过的姑息性放疗区域>5%骨髓区域;
  • 14.受试者既往曾接受过其他 PD-1 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 PD-1/PD-L1 的免疫治疗;
  • 15.研究用药前不足 4 周内或可能于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 16.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卡瑞利珠单抗组

甲磺酸阿帕替尼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无疾病进展期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部分药物由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赠送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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