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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01819
CTR20201819已完成3 期

评价重组抗狂犬病毒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SYN023)与狂犬病疫苗联合用于Ⅲ级狂犬病暴露后人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阳性对照(HRIG)Ⅲ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000 人开始时间: 2020年9月17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已完成
入组人数
1,000
试验地点
5
主要终点
用药后第 8 天 RVNA 的 GMC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比较评价 SYN023 与 HRIG 联合狂犬疫苗对Ⅲ级疑似狂犬病毒暴露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入组当天年龄 18 岁及以上,男女不限,可提供法定身份证明;
  • Ⅲ级狂犬病毒暴露,且距知情同意书签署时间<24 小时;
  • 试验前完成知情同意的过程,本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有能力了解研究程序,并预计能够参加所有的随访(无长期离开或搬离研究地计划);
  • 女性志愿者未怀孕(注射药物 / 首剂疫苗前尿妊娠试验阴性)或非哺乳期,且同意自使用药物后 121 天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腋下体温≤37.0℃。

排除标准

  • 经询问,近 6 个月内有被狗、猫、猫鼬、狐狸、雪貂、臭鼬、蝙蝠或浣熊咬伤史(伤口皮肤破损);
  • 经询问,有狂犬病疫苗及或马源免疫球蛋白、马源纯化 F(ab') 2 片段制品和 HRIG 等狂犬病毒被动免疫制剂注射史;
  • Ⅲ级狂犬病暴露后伤口已缝合;
  • 入组前 3 天内曾有发热(腋下体温≥38.5℃),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 经询问,入组前 42 天内接受过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或抗毒素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
  • 当前正在应用全身性免疫抑制类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全身性皮质类固醇(例如服用强的松≥2mg/kg/天,连续 2 周以上);
  • 经问询,曾经患有任何免疫缺陷类疾病(如艾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或实验室证据表明既往或当前可能患有任何免疫缺陷类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实验室证据表明感染 HIV;
  • 脾功能丧失或功能损伤者,如任何情况(如脾切除)导致的无脾;
  • 既往接种疫苗有需要医疗干预的严重过敏史,如全身性荨麻疹、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 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等;或已知对试验用药品 / 疫苗所含的任何成分过敏;
  • 经询问,入组前 6 个月内使用了任何除研究产品之外的研究性或未注册产品(药物、疫苗、生物制品或器械),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加其它临床研究;
  • 曾患或经体格检查证实现患,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安全性或有效性评估的任何全身性疾病、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如惊厥、癫痫、脑病、肾病综合征等);
  • 研究者认为可能增加志愿者在研究中的安全性风险的任何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用药后第 8 天 RVNA 的 GMC

时间窗: 用药后第 8 天

用药后 99 天以内和 1 年内受试者的狂犬病发病率、生存率

时间窗: 用药后 99 天以内和 1 年

次要结局

  • 用药后第 4、8、15、43、99、183、365 天 RVNA 的阳性率和 GMC(用药后第 4、8、15、43、99、183、365 天)
  • 用药后 RVNA GMC 的 1-15 天药效曲线下面积(用药后第 1 至 15 天)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刘明

深圳龙瑞药业有限公司 / 兴盟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研究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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