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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52055
CTR20252055进行中(未招募)1 期

在健康受试者 / 血脂异常受试者中评价 HS-10510 片单次和多次口服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的 I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88 人开始时间: 2025年5月30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88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不良事件(AE)、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等)、生命体征及 ECG 等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价 HS-10510 单次和多次口服给药在健康受试者和血脂异常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1.评价 HS-10510 单次口服给药(空腹和高脂饮食后)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特征;2.评价 HS-10510 单次和多次口服给药在血脂异常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特征;3.评价 HS-10510 单次和多次口服给药在已经接受他汀治疗的血脂异常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特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评价hs-10510单次和多次口服给药在健康受试者和血脂异常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5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在签署知情同意时年龄为 18-55 岁(含)的健康男性和女性;
  • 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至末次给药后的 30 天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
  • 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至末次给药后 90 天内避免捐赠精子或卵子;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给药前 3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报告必须为阴性;
  • 根据筛选访视和随机前进行的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VS)测量结果和心电图检查和安全性检查结果,受试者健康状况良好;
  • 筛选前两周内单次饮用量不得超过 14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啤酒 285mL,烈酒 25mL,葡萄酒 125mL);给药前 48 小时内及整个研究期间不允许摄入任何酒精(包括含酒精的产品);
  • 给药前 48 小时内及整个研究期间不允许吸烟;
  •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天摄入咖啡、茶、可乐或其他含咖啡因的饮品不得超过 6 杯(每杯约 250mL);整个研究期间禁止含黄嘌呤或咖啡因的食品和饮料;
  • 整个研究阶段受试者维持稳定饮食和运动的生活方式;避免所有可能导致损伤或剧烈的体育活动;
  • 同意从给药前 7 天内至末次访视结束,禁止摄入葡萄柚、葡萄柚汁、苦橙、苦橙汁或其他含葡萄柚或苦橙的产品、桑葚汁、芥菜类蔬菜(如羽衣甘蓝、豆瓣菜、芥蓝菜、球芽甘蓝和芥菜)或碳烤肉类。
  • Part A:BMI 介于 19.0-28.0 kg/m2(含)之间,男性体重不低于 50.0 kg,女性不低于 45.0 kg 。
  • Part B:筛选时空腹 LDL-C 介于 1.8-4.9mmol/L(含)之间;
  • Part B:筛选时空腹甘油三酯≤4.52 mmol/L 的受试者;
  • Part B:BMI 介于 20.0-35.0 kg/m2(含)之间,男性体重不低于 50.0 kg,女性不低于 45.0 kg 。
  • Part C:筛选时空腹 LDL-C 介于 2.6-4.9 mmol/L(含)之间;
  • Part C:筛选时空腹甘油三酯≤4.52 mmol/L 的受试者;
  • Part C:BMI 介于 20.0-35.0 kg/m2(含)之间,男性体重不低于 50.0 kg,女性不低于 45.0 kg ;
  • Part C:瑞舒伐他汀导入期治疗 28 天,LDL-C 降低幅度≥30%。

排除标准

  • 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结果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如有明确复测理由可在筛选期时间窗内复查一次,并以复查结果作为筛选依据);
  • 筛选前 12 个月内接受过 LDL 分离或血浆分离;
  •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或接受过输血或进行过骨髓捐献;或筛选前 1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 mL;
  • 筛选时 12 导联 ECG 检查存在结果异常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如按照心率校正的 QT 间期(Fridericia’s 公式)QTcF 男性>450 msec,女性>470 msec;PR 间期>200 msec 等);
  • 筛选时收缩压≥140 mmHg 和 / 或舒张压≥90 mmHg;
  • 筛选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1.5×ULN,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ULN,或总胆红素(TBIL)>1×ULN 的受试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曾行大手术或研究期间计划手术者;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Ab)、艾滋病毒抗体(HIV-Ab)或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TP-Ab)阳性者;
  • 嗜烟者或筛选前 3 个月平均每天吸烟达 5 支或以上;
  • 静脉采血困难或晕针晕血者;
  • 筛选前 2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长时间为准)内,以及预计在整个试验期间服用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保健品(若发生 AE 对应的治疗药物除外);
  • 经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合并有可显著影响药物或营养物质吸收的疾病,如存在临床显著的胃肠疾病(如活动性炎性肠病)和存在胃肠紊乱的症状;或存在任何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情况,如胃大部或全胃切除术、胃旁路切除术、任何肠道区域切除;
  • 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重度过敏 / 超敏反应病史或持续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过敏 / 超敏反应,或对化学结构与 HS-10510 相似的药物有超敏反应史;
  • 存在可能明显影响体重的内分泌疾病或病史(如糖尿病、库欣综合征、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等);
  • 既往有过中重度抑郁症病史;或既往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史,例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
  • 存在急性或慢性肝炎或除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以外的其他严重肝脏疾病史;
  • 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过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失代偿性心力衰竭(NYHA 分级为Ⅲ和 IV)、不稳定型心绞痛、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或进行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等;
  • 筛选前 30 天内曾有或现正存在严重感染者,如蜂窝织炎、肺炎或败血症等;
  • 筛选前 1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及服用过毒品,或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 有酗酒史或近两周内单次饮用量超过 14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啤酒 285 mL,烈酒(酒精含量≥35%)25 mL,葡萄酒 150 mL),或筛选时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
  • 既往患有恶性肿瘤疾病者;
  • 筛选前 12 周内或者计划在试验过程中接种活(减毒)疫苗者;
  • 合并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道、精神神经、血液学、代谢异常等疾病。
  • 筛选前 8 周内使用过可能影响胆固醇水平的药物(例如,他汀类药物、依折麦布、烟酸和补充剂如ω-3 脂肪酸等);
  • 当前 / 既往接受英克司兰钠或其他试验用 siRNA PCSK9 抑制剂给药;
  • 筛选前 12 个月内接受 PCSK9 抑制(已获批或试验用)治疗;
  • 筛选前 12 个月内接受过微粒体甘油三酯转移蛋白抑制剂(如洛美他派等);
  •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系统性类固醇治疗、免疫调节剂治疗或化疗,或有可能在研究期间接受这些治疗;
  • 正在接受或在筛选前 14 天内接受过已知具有 QT 间期延长作用的药物(参考说明书)。
  • 筛选前 12 周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且接受过至少一次治疗(含安慰剂),或仍在试验药物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未接受试验用药物或试验器械者除外);
  • 严格素食者或有医疗饮食限制的受试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不良事件(AE)、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等)、生命体征及 ECG 等

时间窗: 单次给药:第 1 天给药前至给药后 7 天; 多次给药:第 1 天给药前至第 35 天

次要结局

  • A:最大血药浓度(Cmax)、达峰时间(Tmax)、从 0 到最后一个可测量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从 0 外推到无穷大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第 1 天给药前至给药后 72 小时;)
  • A:消除半衰期(t1/2)、表观清除率(CL/F)、表观分布容积(Vz/F)等(第 1 天给药前至给药后 72 小时;)
  • A:LDL-C、PCSK9 较基线的变化(第 1 天给药前至给药后 7 天)
  • B:单次给药后 PK 参数:最大血药浓度(Cmax)、达峰时间(Tmax)、从 0 到最后一个可测量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等(单次给药:第 1 天给药前至给药后 24 小时;)
  • B:多次给药后 PK 参数:在稳态下的最大血药浓度(Css,max)、稳态达峰时间(Tss,max)、稳态时一个给药间隔内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ss)等(多次给药:第 1 天给药前至第 28 天)
  • B: LDL-C、PCSK9 较基线的变化(第 1 天给药前至第 35 天)
  • C:单次给药后 PK 参数:最大血药浓度(Cmax)、达峰时间(Tmax)、从 0 到最后一个可测量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等(单次给药:第 1 天给药前至给药后 24 小时;)
  • C:多次给药后 PK 参数:在稳态下的最大血药浓度(Css,max)、稳态达峰时间(Tss,max)、稳态时一个给药间隔内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ss)等(多次给药:第 1 天给药前至第 28 天)
  • C:LDL-C、PCSK9 较基线的变化(第 1 天给药前至第 35 天)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尹立民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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