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80627
已完成
不适用
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周期自身交叉对照评价空腹单次口服利福平胶囊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2 人2018年7月9日
概览
- 阶段
- 不适用
- 干预措施
- 未指定
- 疾病 / 适应症
- 未指定
- 发起方
- 未提供
- 入组人数
- 32
- 试验地点
- 1
- 主要终点
- Cmax、AUC0-t、AUC0-∞
- 状态
- 已完成
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观察健康受试者空腹状态下单剂量口服利福平胶囊后血药浓度的经时过程,估算相应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并以SANOFI AVENTIS US美国上市的利福平胶囊(商品名:RIFADIN)为参比制剂,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为该药的注册申报提供参考依据。 次要目的:监测空腹口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安全性。
研究者
孙宝艳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 •健康成年男性及未怀孕非哺乳期女性,年龄18周岁及以上,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 •身体健康,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性疾病史;筛选期体检显示血压、坐位脉搏、呼吸状况、心电图、肝、肾功能等检查无异常或异常但无临床意义;
-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未来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
排除标准
- •试验前90天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 •试验前90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者计划在给药后14天内接受手术;
- •试验前90天内有失血或献血史(从给药前1天计算),失血或献血超过300mL;
- •试验前90天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1支;
- •嗜酒,试验前28天内女性每周饮酒超过7杯或男性每周饮酒超过14杯(1杯=150mL葡萄酒=360mL啤酒=45mL烈酒),或在筛选期、基线期酒精测试为阳性;
- •试验前14天内使用任何药物,包括使用非处方药和/或替代药物(如药膳、中草药、止血活血类植物或补充保健品),及使用激素避孕或疫苗;
- •试验前30天服用了任何影响利福平药代动力学特性的药物,如对氨基水杨酸、氯苯酚嗪、咪唑类、丙磺舒或复方磺胺甲恶唑、阿托伐醌、抗酸剂及其他活性成分药物等;
- •试验前28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和花粉过敏),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
- •坐位收缩压>140 mmHg或<90 mmHg,舒张压>90 mmHg或<60mmHg,脉搏<50次/分或>100次/分;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Cmax、AUC0-t、AUC0-∞
时间窗: 给药后24小时
次要结局
- Tmax、t1/2、λz(给药后24小时)
- 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尿妊娠(末次用药后24小时)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末次用药后24小时)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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