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毕赤酵母)在 6 周龄~13 周岁人群中接种的保护效力、免疫原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 III 期临床试验
试验速览
- 阶段
- 3 期
- 状态
- 已完成
- 发起方
- 入组人数
- 6,600
- 试验地点
- 9
- 主要终点
- 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GII.17)引起的急性胃肠炎(排除轮状病毒、腺病毒的合并感染)的病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对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GII.17)引起的 AGE(排除轮状病毒、腺病毒的合并感染)的保护效力。 次要目的: (1)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对所有诺如病毒基因型引起的 AGE 的保护效力; (2)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对所有诺如病毒基因型引起的中重度 AGE 的保护效力; (3)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对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GII.17)引起的 AGE、中重度 AGE 的保护效力; (4)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的免疫原性; (5)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的安全性。 探索性目的: (1)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对重复感染(同一基因型别以及不同基因型别重复感染)的 AGE 保护效力; (2)评价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对交叉感染(GI.1、GII.3、GII.4、GII.17 以外型别)的 AGE 保护效力;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干预性研究
- 主要目的
- 随机平行对照
- 盲法
- 本试验中的受试者采用双盲设计,由与本试验无关的第三方人员打印疫苗标签,由随机化统计师与申办者不参与本试验的其他编盲人员进行疫苗编盲,即按照盲底将打印好的疫苗标签粘贴于每份疫苗指定位置。由随机化统计师督导疫苗编盲,指导编盲操作人员按照盲底进行贴签。完成编盲后,盲底应由随机化统计师封存。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0.1 至 13(—)
- 性别
- All
入选标准
- •(1)受试者法定监护人同意参加本试验(8 岁及以上受试者同时还需要本人的同意),且能提供法定身份证明,经过充分的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理解和遵守试验方案要求参加随访;
- •(2)入组当天年龄范围在 6 周龄<=年龄<=13 周岁,性别不限;
- •(3)小于 12 月龄者:2.5kg<=出生体重<=4.5kg,37 周≤孕周≤42 周,正常产程出生(不包括严重异常产程、严重窒息抢救史)
排除标准
- •(1)对试验用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或有特发反应史者;既往对任何疫苗或药物有严重过敏史(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 反应)、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过敏体质者;
- •(2)2 年内有经确诊的诺如病毒感染病史;
- •(3)有以下任何一项疾病史或现患严重疾病:
- •凝血功能异常:如白血病、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因子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及接受抗凝治疗者;
- •影响局部观察的疾病:如现患病理性黄疸者;
- •影响免疫功能的疾病:先天性或获得性的免疫缺陷或自身免疫疾病史;淋巴增殖性疾病未控制期(如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霍奇金淋巴瘤等);无脾,或脾脏手术史、外伤史;
- •现患传染性疾病:如结核、病毒性肝炎等;
- •神经、精神类疾病:癫痫、先天性脑发育不全、脑外伤、脑肿瘤、感染、化学和物理因素等引起的大脑神经组织损伤等,精神病病史及家族史;
- •可能干扰研究进行或完成的其他严重疾病:严重先天畸形,严重发育障碍,严重营养不良,恶性肿瘤,先天性心血管、肝、肾疾病等;
- •(4)入组前 1 个月内曾经接受过血液或血液相关制品(除乙肝免疫球蛋白外);在 3 个月内长期使用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或其它免疫调节药物(定义为使用超过 14 天);
- •(5)入组前 3 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包括药物、生物制品或器械等);
- •(6)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疾病或状况可能会使受试者处于风险,受试者依从性差或无法按方案要求完成试验的,以及存在干扰对疫苗反应的评估的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对照组
接种 3 剂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毕赤酵母)安慰剂,每剂间隔 30 天
试验组
接种 3 剂四价重组诺如病毒疫苗(毕赤酵母),每剂间隔 30 天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GII.17)引起的急性胃肠炎(排除轮状病毒、腺病毒的合并感染)的病例
时间窗: 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任何不良事件发生情况
时间窗: 每剂疫苗接种后 30 分钟内
征集性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
时间窗: 每剂疫苗接种后第 0 天至第 7 天之间
非征集性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
时间窗: 每剂接种疫苗后第 0 天至第 30 天之间
严重不良事件发生情况
时间窗: 首剂接种至全程免后 180 天内
抗诺如病毒 IgG 抗体
时间窗: 第 2 剂免疫后 31 天、全程免疫后 31 天、180 天、1 年、2 年
HBGA 阻断抗体的几何平均滴度(GMT)
时间窗: 第 2 剂免疫后 31 天、全程免疫后 31 天、180 天、1 年、2 年
HBGA 阻断抗体的 GMT 的增长倍数
时间窗: 第 2 剂免疫后 31 天、全程免疫后 31 天
HBGA 阻断抗体的阳转率
时间窗: 第 2 剂免疫后 31 天、全程免疫后 31 天、180 天、1 年、2 年
次要结局
- 对预防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 GII.17)引起的 AGE 的保护效力(评价 1 剂、2 剂、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对预防疫苗包含的 4 种基因型(GI.1、GII.3、GII.4、 GII.17)引起的中重度 AGE 的保护效力(评价 1 剂、2 剂、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对预防任何诺如病毒基因型引起的 AGE 的保护效力(评价 1 剂、2 剂、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对预防任何诺如病毒基因型引起的中重度 AGE 的保护效力(评价 1 剂、2 剂、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对预防任何诺如病毒基因型引起的排除轮状病毒 / 腺病毒合并感染的 AGE 的保护效力(评价 1 剂、2 剂、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同一 受试者重复感染(同一基因型别以及不同基因型别的重复感染)的 AGE 的疫苗保护效力(接种 1 剂免疫 7 天后、接种 2 剂免疫 7 天后以及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 不同基因型感染的 AGE 的疫苗交叉保护效力(GI.1、GII.3、GII.4、GII.17 以外型别)(接种 1 剂免疫 7 天后、接种 2 剂免疫 7 天后以及全程免疫 7 天后至观察期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