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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500112421
ChiCTR2500112421尚未招募不适用

评价萨特利珠单抗在水通道蛋白 4(AQP4)抗体阳性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NMOSD)视神经炎(ON)早期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3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尚未招募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最佳矫正视力(BCVA)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萨特利珠单抗在水通道蛋白 4(AQP4)抗体阳性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NMOSD)视神经炎(ON)早期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观察性研究
主要目的
连续入组
盲法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2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对于回顾性队列,遵循以下纳入标准:
  • 1.发病时年龄>=12 岁;
  • 2.发病时血清学检测证实 AQP4 抗体阳性,符合 NMOSD 诊断;
  • 3.发病时临床症状符合脱髓鞘性视神经炎的典型表现,且于视神经炎发作早期(疾病首次发作 2 周内或复发 2 周内)启用萨特利珠单抗;
  • 4.发病时眼眶 MRI 检查显示参与者视神经增粗、强化或正常,但无眼眶或鞍区占位病灶;
  • 5.入组时签署知情同意书(<18 岁者,参与者签署未成年人版知情同意书)并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要求。
  • 对于前瞻性队列,遵循以下纳入标准:
  • 2.血清学检测证实 AQP4 抗体阳性,符合 NMOSD 诊断;
  • 3.处于视神经炎急性发作期,临床症状符合脱髓鞘性视神经炎的典型表现,且于视神经炎发作早期(疾病首次发作 2 周内或复发 2 周内)启用萨特利珠单抗治疗;
  • 4.眼眶 MRI 检查显示患侧视神经增粗、强化或正常,但无眼眶或鞍区占位病灶;
  • 5.签署知情同意书(<18 岁者,参与者签署未成年人版知情同意书)并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要求。

排除标准

  • 对于回顾性队列,遵循以下排除标准:
  • 1.合并可能影响视功能或眼底检查评估的其他眼病:如重度白内障、青光眼、高度近视,或遗传性或中毒性视神经病变等;
  • 2.处于危重疾病状态或存在可能干扰研究的任何精神障碍或认知障碍,无法完成本方案所需关键评估;
  • 3.已知对萨特利珠单抗或任何非活性成分过敏,活动性乙肝、丙肝,活动性或未经治疗结核,合并严重感染,HIV,梅毒等;
  • 4.入组前 6 个月内接受伊奈利珠单抗 / 利妥昔单抗,入组前 2 周内接受依库珠单抗,或入组前接受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入组的其他生物制剂。
  • 对于前瞻性队列,遵循以下排除标准:
  • 1.合并可能影响视功能或眼底检查评估的其他眼病:如重度白内障、青光眼、高度近视,或遗传性或中毒性视神经病变等;
  • 2.处于危重疾病状态或存在可能干扰研究的任何精神障碍或认知障碍,无法完成本方案所需关键评估;
  • 3.已知对萨特利珠单抗或任何非活性成分过敏,活动性乙肝、丙肝,活动性或未经治疗结核,合并严重感染,HIV,梅毒等;
  • 4.入组前 6 个月内接受伊奈利珠单抗 / 利妥昔单抗,入组前 2 周内接受依库珠单抗,或入组前接受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入组的其他生物制剂。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观察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最佳矫正视力(BCVA)

次要结局

  • 视野平均缺损值(MD 值)
  • 盘周神经纤维层厚度(RNFL)
  • 视网膜神经节细胞复合体厚度(GCC)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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