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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52677
ChiCTR2100052677进行中(未招募)早期 1 期

改进型 CAR-T 细胞治疗 B 细胞淋巴瘤的单中心、单臂、非盲安全性及有效性临床研究

自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0 人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早期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1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安全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探讨改进型 CAR-T 细胞治疗 B 细胞淋巴瘤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a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4 至 8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所有受试者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开始任何筛选程序之前,亲自书面签署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 14-80 周岁(不含边界值)B 细胞淋巴瘤患者;
  • 符合难治复发 B 细胞淋巴瘤临床标准,难治定义包括:对最近一次治疗无反应(对最近一次治疗方案最近反应为 PD;对最近一次治疗反应为 SD 且维持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不适合或不愿意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或 ASCT 难治性。受试者之前被充分治疗过,治疗史至少包括:抗 CD20 单克隆抗体(利妥昔单抗),除非研究者确定肿瘤是 CD20 阴性的;一种含有蒽环类药物的化疗方案;根据修订的 IWG 恶性淋巴疗效评价标准(2007 年版),基线期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
  • 预计生存期≥12 周;
  • 基线期 ECOG(东部肿瘤协作组)评分为 0 或 1;
  • 由超声心动图或多通道放射性核素血管造影(MUGA)确定的血液动力学稳定且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
  • 无需输血的情况下具有充足的骨髓储备,定义为: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000 /mm3;绝对淋巴细胞计数(ALC)≥300 /mm3;血小板≥50.000 /mm3;血红蛋白> 8.0g/dl;
  • 必须有非动员单采或外周血采集的细胞以供 CAR-T 细胞生产;
  • 使用以下药物的患者,需要符合以下情况:
  • (1)类固醇:CAR-T 输注前 1 周必须停止使用治疗剂量的类固醇。然而生理替代剂量的类固醇是允许的;
  • (2)免疫抑制:任何免疫抑制药物必须在入选前≥2 周停止;
  • (3)输注前两周内除淋巴消耗化疗以外的抗增殖治疗;
  • (4)在输注前 2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取较长者)必须停止 CD20 抗体相关治疗;
  • (5)CNS 疾病预防必须在 CAR-T 输注前 1 周停止(如鞘内注射甲氨蝶呤)。
  • 育龄女性及所有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使用高效避孕方法至 CAR-T 输注后至少 12 个月,且直到 2 次连续的 PCR 检测显示体内不再有 CAR-T 细胞。

排除标准

  • 现患或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史的患者,如癫痫发作、脑血管缺血 / 出血、痴呆、小脑疾病或任何伴累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 CAR-T 输注前 2 周内接受过除淋巴细胞清除化疗以外的其他化疗的患者;
  • 筛选 2 周内接受过其他研究药物治疗的患者;
  • 输液前 1 周内进行放射治疗的患者;
  • 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肝病毒 DNA 检测值>500 IU/mL)或丙型肝炎(HCV RNA 阳性)患者;
  • HIV 阳性或梅毒螺旋体阳性患者;
  • 尚未控制的急性危及生命的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患者(例如输注前≤72 小时血培养阳性);
  • 筛查前 6 个月内存在不稳定型心绞痛和 / 或心肌梗塞的患者;
  • 同时发生其他未治愈恶性肿瘤的患者;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 存在未经医疗管理控制的心律失常患者;
  • CAR-T 细胞输注前 1 周内接受口服抗凝治疗的患者;
  • 患有活动性神经自身免疫或炎性病症(例如 Guillian-Barre 综合征、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 研究者认为不应该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如依从性差等。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改进型 CAR-T 细胞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安全性

无进展生存期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自筹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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