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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400085707
ChiCTR2400085707招募中2 期

OBR/OR 方案有限期治疗经治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小细胞淋巴瘤前瞻性研究

未提供1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3年5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招募中
试验地点
12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旨在评估奥布替尼联合苯达莫司汀和利妥昔单抗 / 奥布替尼联合利妥昔单抗方案有限期治疗经治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小细胞白血病疗效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单臂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10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年龄≥18 岁,性别不限;
  • iwCLL2018 标准确诊为慢性淋巴细胞 / 小细胞白血病;
  • 既往接受过≥1 种治疗(接受过免疫化疗的患者持续缓解时间需≥3 年)
  • iwCLL2018 标准符合治疗指证
  •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0×10^9/L,血小板(PLT)≥30×10^9/L;除非是确认是由 CLL/SLL 造成的骨髓和造血功能不足;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TBIL<2.0×ULN,CLL/SLL 累及肝脏者或确诊患有 Gilbert 综合征(直接胆红素正常)的患者,总胆红≤ 3 倍 ULN;ALT 和 AST<2.5×ULN(对于 CLL/SLL 累及肝脏者,ALT 和 AST<5×ULN);
  • 内生肌酐清除率≥30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 育龄妇女必须已经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或在入组前 7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8 周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8 周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或已手术绝育;
  • 患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其他 BTK 抑制剂时疗效为进展的患者;
  • 现在或曾经活检病理确认转化为 Richter's 综合征;
  • 患有活动性且无法控制的自身免疫性血细胞减少症,包括自身免疫溶血性贫血和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目前或既往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和浅表性膀胱癌除外;
  •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剂量等于或高于 20 mg/日泼尼松或等效药物),除外吸入性用药、局部用药、关节内用药以及使用碘造影剂前或后的预防用药;在与组长单位讨论后,在下列情况下可允许使用更高剂量、更长的类固醇治疗:
  • a)治疗与 CLL/SLL 疾病相关的自身免疫性溶血或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
  • b)短期(14 天内)使用治疗与 CLL/SLL 无关的疾病(如关节炎、哮喘)的非活动性感染而至急性加重,包括肾上腺功能不全所需的类固醇剂量调整;
  • 4 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以诊断为目的的检查)或参加药物 / 器械临床试验的患者;
  • 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
  • a)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的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 级以上充 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 b)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
  • c)有临床意义的 QTc 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 QTc 间期女性>470ms、男性>450ms;
  • d)有症状或需药物治疗的冠状动脉心脏病受试者;
  • e)患有难以控制的高血压(在改善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应用了合理可耐受的足量 2 种或 2 种以上降压药物(包括利尿剂)1 个月以上血压仍未达标,或服用 4 种或 4 种以上降压药物血压才能有效控制);
  • 凝血功能异常(INR>1.5 或凝血酶原时间(PT)>ULN+4 秒或 APTT >1.5 ULN)或者筛选前 2 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或正在服用抗血凝药物,或者研究者认为有明确的出血倾向;
  • 入组前 12 个月内发生的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
  • 活动性或未控制的 HBV(HBsAg 阳性且 HBV DNA 滴度阳性),HCV Ab 阳性或 HIV 阳性;
  • 未能控制的、活动性的全身性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定义为表现出与感染相关的持续体征 / 症状,尽管使用适当的抗生素或其他治疗仍无改善);
  • 过敏体质或对奥布替尼、利妥昔单抗、苯达莫司汀或者其他适用研究药物的任何其他成分存在超敏反应;
  • 入组前 7 天内接受过强效的 CYP3A4 抑制剂治疗,或参加研究前 12 天内接受过强效 CYP3A4 诱导剂治疗者,或须同时服用 CYP3A 重度抑制作用或强诱导作用药物;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的;
  • 入组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
  • 妊娠、哺乳期女性和不愿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受试者;
  • 依从性差或不能定期随访者;
  • 存在可能威胁生命的病患,或严重器官功能障碍,研究者判定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
  • 研究者判断其他可能影响临床研究进行及研究结果判定的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

次要结局

  • 完全缓解
  • 微小残留病灶不可测率
  • 肿瘤缓解持续时间
  • 无进展生存期
  • 总生存期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研究点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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