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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500111581
ChiCTR2500111581进行中(未招募)不适用

一项单中心、开放式、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的评价 YHK803 注射液在 nAMD 患者中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成都云海四面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云海晶眸四面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8月28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眼部和非眼部的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的类型、严重程度及发生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评估单次玻璃体腔注射 YHK803 注射液在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估单次玻璃体腔注射 YHK803 注射液在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患者中的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50 至 8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愿意按照试验所规定的时间进行随访;
  • 年龄 50~85 岁(包括边界值),性别不限;
  • 研究眼存在继发于 nAMD 的累及中心凹的任何类型[经典为主型、微小经典型或隐匿型]的活动性 CNV[活动性 CNV 定义为:OCT 检查发现存在视网膜内积液(IRF)/视网膜下积液(SRF),或者 FFA 检查发现存在荧光渗漏];
  • 应用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早期治疗研究(ETDRS)视力表测得筛选时研究眼的最佳矫正视力(BCVA)≤63 个字母(Snellen 视力表上大约 20/63),且 BCVA 下降确定主要是由于研究眼 nAMD 所致;
  • 研究眼屈光介质清晰度和瞳孔条件,可以满足高质量的眼底成像要求,不影响病情评估。

排除标准

  • 1.研究眼存在除 nAMD 以外的任意眼部疾病或既往病史,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黄斑评估或中心视力(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血管阻塞、视网膜脱离、≥2 期黄斑裂孔、黄斑前膜、黄斑出血、黄斑区视网膜牵拉、累及黄斑的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视神经病变等);
  • 2.研究眼存在或怀疑存在除 nAMD 外的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 CNV(如:由眼组织胞浆菌病、外伤、病理性近视、血管样条纹病变、脉络膜破裂或葡萄膜炎等导致);
  • 3.研究眼存在累及中心凹的视网膜结构性损伤(如视网膜色素上皮萎缩、视网膜纤维化、瘢痕、密集的硬性渗出);
  • 4.研究眼存在控制不佳的青光眼(定义为经抗青光眼药物治疗后眼内压≥ 25 mmHg,或严重青光眼引起研究眼的杯盘比>0.8);或既往接受过或在研究期间可能需要接受青光眼手术(如:小梁切除术和非穿透性小梁手术等);
  • 5.研究眼中无晶状体或无后囊的人工晶状体(除非是由于在筛选访视前 30 天之前进行钇铝石榴石[YAG] 晶状体后囊切开术所致);
  • 6.研究眼存在角膜移植或角膜营养不良病史。
  • 7.研究眼既往接受过以下任一药物(任何眼部给药途径)或手术治疗: a. 筛选访视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抗血管生成药物,包括试验性疗法(如康柏西普、阿柏西普、雷珠单抗、法瑞西单抗等)。 b. 筛选访视前 3 个月内使用过眼内或眼周类固醇注射,或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使用过地塞米松玻璃体内植入剂 / 任何时候使用过醋酸氟轻松玻璃体内植入剂。 c. 在任何时候接受过玻璃体视网膜手术,包括巩膜扣带术、玻璃体切除术、放射状视神经切开术、视网膜血管鞘膜切开术、黄斑转位术等。d. 筛选访视前 3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眼内手术,包括白内障手术等。e.筛选访视前 1 个月内接受过视网膜激光光凝治疗。
  • 8.任意眼存在任何活动性眼内或眼周感染或活动性眼内炎症(例如,感染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眼内炎、感染性眼睑炎、葡萄膜炎);
  • 9.任意眼有特发性或免疫介导性葡萄膜炎病史;
  • 10.任意眼在任何时候接受过基因疗法或细胞疗法治疗;
  • 11.独眼患者(定义为对侧眼 ETDRS 检测的 BCVA < 19 个字母)。
  • 12.对研究药物或任何辅料成分有过敏史者,对荧光素有过敏反应(过敏试验阳性)者,对任何研究治疗过程中需使用的成分(如消毒剂、麻醉剂)有过敏史者;
  • 13.筛选访视前 3 个月内接受过全身性抗 VEGF 类药物治疗者(如贝伐单抗等)或全身性皮质类固醇药物治疗;
  • 14.伴有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接受抗高血压治疗后,受试者坐位时收缩压≥ 160 mmHg 或舒张压≥ 95 mmHg);
  • 15.伴有不能控制的糖尿病(定义为筛选访视时的糖化血红蛋白(HbA1c) > 12%);
  • 16.正在使用或研究期间可能需要使用对晶状体、视网膜或视神经有毒性的药物(如去铁胺、氯喹、羟化氯喹(氯喹宁)、三苯氧胺、吩噻嗪类或乙胺丁醇等);
  • 17.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有心肌梗死和 / 或脑血管意外病史;
  • 18.筛选访视前 30 天内有外科手术史,或目前有未愈合创口、中重度溃疡、骨折等;
  • 19.有确诊的全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如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白塞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硬皮病等);
  • 20.存在无法控制的临床问题(如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泌尿等系统疾病以及恶性肿瘤等,5 年内无转移和复发的恶性肿瘤或原位癌不排除)。
  • 21.肝、肾功能异常者(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谷丙转氨酶)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谷草转氨酶)>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 2 倍;肌酐>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 1.5 倍);
  • 22.凝血功能异常者(凝血酶原时间≥正常值上限 3 秒,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正常值上限 10 秒);
  • 23.乙型肝炎筛查阳性(定义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 HBV-DNA 阳性)、丙型肝炎筛查阳性(定义为丙肝病毒抗体阳性,且 HCV-RNA 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筛查阳性(特异性抗体检查阳性,非特异性抗体检查阴性,且结合临床评估为非活动期感染者除外)。
  • 24.未使用有效避孕措施者; 注:以下情况不属于排除范围。 a.自然情况下闭经≥ 12 个月; b.两侧卵巢切除术合并 / 不合并子宫切除术≥ 6 周; c.使用下列一种或多种可接受的避孕法: 绝育术(男伴双侧输精管结扎术、切除术) 激素避孕(植入式、贴片式、口服式) 宫内节育器、双重屏障法 d.能在整个研究期间采用可靠的避孕措施,并坚持到研究结束后 3 个月(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有:定期节欲—按日历、排卵期、体温测量法、排卵后期法,体外排精);
  • 25.妊娠、哺乳期女性(本研究中妊娠定义为尿或血妊娠试验阳性)。
  • 26.筛选访视前 3 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不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若研究药物半衰期长,其 5 个半衰期时间>3 个月者,则为 5 个半衰期);
  • 27.研究者认为不适合进入本研究的其他因素。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剂量组 1

剂量组 5

剂量组 2

剂量组 3

剂量组 4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眼部和非眼部的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的类型、严重程度及发生率

时间窗: 给药至给药后 42 天

耐受剂量

时间窗: 给药后 28 天内

次要结局

  • 最佳矫正视力(BCVA)均值较基线的变化(给药后 4、6 周)
  • 中央视网膜厚度(CRT)均值较基线的变化(治疗后 4、6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成都云海四面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云海晶眸四面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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