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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44154
ChiCTR2100044154进行中(未招募)2 期

卡瑞利珠单抗和阿帕替尼联合或不联合减瘤术在转移性肾细胞癌的观察性临床研究

卡瑞利珠单抗(前 6 个月)和阿帕替尼由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助。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0 人开始时间: 2021年3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6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血常规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研究目的: 观察卡瑞利珠单抗联合阿帕替尼联合或不联合减瘤术用于转移性肾癌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观察卡瑞利珠单抗联合阿帕替尼联合或不联合减瘤术用于转移性肾癌的客观缓解率、总生存获益以及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观察性研究
主要目的
非随机对照试验
盲法
N/a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Male

入选标准

  • 年龄 18-65 岁,男女不限;
  • 组织病理学证实的转移性肾透明细胞癌或肉瘤样肾细胞癌(IV 期);
  • 可切除性的确定最终取决于参与患者护理的泌尿科医师和肿瘤内科医师临床判断;
  • 先前未经过系统治疗,包括手术、化疗、放疗及靶向治疗;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的表现状态为 0 或 1;
  • 有符合 RECIST 1.1 标准的可测量病灶(根据 RECISTv1.1 要求该可测量病灶螺旋 CT 扫描长径≥10mm 或肿大淋巴结短径≥15mm),且可测量病灶适合手术;
  • 预计生存期≥12 个月;
  • 患者无脑转移,无合并其它存在转移风险较高的肿瘤;
  • 10.无不能接受系统治疗的内科合并情况;
  • 11.在第一次研究治疗前 4 周内有足够的血液学和终末器官功能,定义如下:
  • 嗜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00/mm3(在第 1 周期,第 1 天之前 2 周内没有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支持);
  • 白细胞计数(WBC)>2500/μL;
  • 淋巴细胞计数≥500/μL;
  • 血小板计数(PLT)≥100,000/mm3(在第 1 周期,第 1 天之前 2 周内未输血);
  • 血红蛋白(Hb)≥9 g/dL(患者可以输血或接受红细胞生成治疗以满足此标准);
  • 血清肌酐(Cr)≤1.5 倍正常值上限(ULN)或内生肌酐清除率≥60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 总胆红素(BIL)≤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 谷草转氨酶(AST/SGOT)或谷丙转氨酶(ALT/SGPT)水平≤2.5 倍正常值上限(ULN)(已知吉尔伯特病患者,其血清胆红素水平≤3×机构 ULN 可参加);
  •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倍 ULN(这仅适用于未接受治疗性抗凝治疗的患者; 接受治疗性抗凝治疗的患者应服用稳定的剂量);
  • 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患者;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的患者;
  • 受试者愿意并理解、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遵守协议。

排除标准

  • 患者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以下,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患有白癜风;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患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 患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 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重度过敏反应;
  • 受试者有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根治性脑或脑膜转移治疗(放疗或手术),如影像学证实稳定已维持至少 1 个月,且已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大于 2 周、无临床证状的患者可以纳入;
  • 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140mmHg 或者舒张压≥90mmHg);
  • 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1)NYHA2 级以上心力衰竭;2)不稳定型心绞痛;3)1 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4)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5)QTc>450ms(男性);QTc>470ms(女性);6)心脏射血分数 EF<50%
  • 凝血功能异常(INR>2.0、PT>16s),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发生任何严重分级达到 CTCAE 5.0 中 2 度或以上的出血事件;
  • 影像学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或经研究者判断患者肿瘤在治疗期间有极高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的情况;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的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 研究用药前 12 个月内接受过盆腔放疗后引起放射性肠炎的患者;
  • 患有活动性感染、用药前 7 天内有不明原因发热≥38.5℃、或基线期白细胞计数>15×109/L;
  • 已知有间质性肺病或存在接受了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证据;或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患者;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检查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及已知受试者处于结核病活动期;
  • 已知乙型肝炎病毒(HBV)或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活动期(乙肝参考:HBsAg 阳性且 HBV DNA≥500IU/ml;丙肝参考:HCV 抗体阳性且 HCV 病毒拷贝数>正常值上限);
  • 患者既往 5 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针对既往合并乳腺癌的复发性卵巢癌患者,乳腺癌根治术后>3 年无复发者除外);
  • 既往接受过 PD-1 单抗、PD-L1 单抗、CTLA-4 单抗(或作用于 T 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他抗体)治疗;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或可能于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研究结果或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酗酒、药物滥用、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患者的安全。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药物治疗组

卡瑞利珠单抗+阿帕替尼

药物+手术治疗组

卡瑞利珠单抗+阿帕替尼+减瘤术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血常规

尿常规

血生化

大便潜血

凝血功能

甲状腺功能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卡瑞利珠单抗(前 6 个月)和阿帕替尼由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助。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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