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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300069990
ChiCTR2300069990尚未招募1 期

卡瑞利珠单抗联合阿帕替尼治疗肾细胞癌合并下腔静脉癌栓患者的单臂多中心探索性临床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吴杰平医学基金 / 海淀区创新转化项目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3年4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5
主要终点
癌栓 mayo 分级下降的患者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研究目的: 观察和评价卡瑞利珠单抗联合阿帕替尼治疗肾细胞癌合并下腔静脉癌栓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观察和评价卡瑞利珠单抗联合阿帕替尼治疗肾细胞癌合并下腔静脉癌栓患者的安全性。 观察和评价卡瑞利珠单抗联合阿帕替尼治疗肾细胞癌合并下腔静脉癌栓患者在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ORR)、无事件生存期(Event Free Survival, EFS)、病理完全缓解(Pathological complete response, pCR)、主要病理缓解(Major Pathologic Response, MPR)和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OS)等指标方面的疗效。 探索性研究目的 在入组时及每周期治疗结束时(或停药时)利用微纳米芯片技术,从受试者血液中捕获、分离 CTCs,进行 CTCs 计数,并在入组时通过 WGS/WES 测序进行基因组 / 转录组分析,获得治疗期间 CTCs 计数变化及基线时的基因表达谱情况。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年龄为 18-75 岁,男女不限;
  • 经影像学检查穿刺病理诊断为肾细胞癌合并下腔静脉癌栓患者;
  • 既往未接受过肾细胞癌的全身治疗,包括手术、化疗、放疗、免疫及靶向治疗等;
  • 适合并计划行新辅助治疗的患者;
  • MSKCC 及 IMDC 评分中低危的患者
  • ECOG 评分;0-1 分;
  • 预计生存时间≥6 个月;
  • 研究者根据 RECIST1.1 标准证实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筛选时的试验结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14 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 G-CSF 及其他造血刺激因子纠正):
  • A. 血红蛋白(Hb) ≥ 90g/L,且筛选期间未输悬浮红细胞;
  • B. 中性粒细胞数(ANC) ≥ 1.5 × 109/L;
  • C. 血小板计数(PLT) ≥ 100 ×109/L;
  • 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 A. 总胆红素(TBIL) < 1.5 正常值上限(ULN);
  • B. 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 < 2.5 ULN;
  • C. 血清肌酐(Cr) ≤ 1.5 ULN 或者内生肌酐清除率> 60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 D. 尿常规检测结果显示尿蛋白(UPRO) < 2+ 或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1g;
  • 育龄妇女必须已经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或在入组前 7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60 天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120 天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或已手术绝育;
  •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预计对研究方案依从性良好。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抗 PD-1 抗体、抗 PD-L1 抗体、抗 PD-L2 抗体或抗 CTLA-4 抗体(或作用于 T 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他抗体);
  • 先前曾暴露于其他抗血管生成的小分子 TKI 类药物,例如帕唑帕尼、索拉菲尼、瑞戈非尼、西地尼布等或抗血管生成单抗类药物如贝伐珠单抗;
  • 伴有肝转移和脑转移患者;
  • 首次使用卡瑞利珠单抗前 28 天之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不包括喷鼻和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或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类固醇激素(即不超过 10 mg/天强的松龙或同等药物生理学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
  •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除外为控制胸水局部使用)的系统性全身治疗;
  • 首次用药 30 天内或预期在研究期间内接种减毒活疫苗;
  • 伴有临床症状的需要进行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或在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以治疗为目的的浆膜腔积液引流者;
  • 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Ⅱ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男性 ≥ 450 ms、女性 ≥ 470 ms);Ⅲ~Ⅳ级心功能不全(根据纽约心脏学会 NYHA 分级,见附件 8),或心脏彩超检查提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者;
  •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并发重度感染(如:需要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药物),或在筛选期间 / 首次给药前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38.5°C;或首次用药前 3 周内接受重大的手术治疗;
  • 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免疫缺陷,或具有上述病史,自包括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等)不得纳入。以下情况例外:自身免疫性甲状腺机能减退病史但接受甲状腺激素替代疗法的患者可入选研究。 通过胰岛素给药方案治疗后,血糖得以控制的 1 型糖尿病患者可参与本项研究。
  • 受试者进行支气管扩张剂等系统治疗,哮喘控制不满意,不能纳入(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未经治疗的活动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 HCV-RNA 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或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注:符合下列标准的乙肝受试者也符合入选条件:首次给药前 HBV 病毒载量必须<1000 拷贝/ml(200 IU/ml),受试者应在整个研究化疗药物治疗期间接受抗 HBV 治疗避免病毒再激活。对于抗 HBc(+)、HBsAg(-)、抗 HBs(-)和 HBV 病毒载量(-)的受试者,不需要接受预防性抗 HBV 治疗,但是需要密切监测病毒再激活;
  • 受试者已经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实体脏器或血液系统移植(角膜移植除外);
  • 五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的受试者(原位宫颈癌或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皮肤癌的完全治疗除外);
  • 当前正在参与干预性临床研究治疗,或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试验药物或研究器械治疗;在首次给药前,尚未从任何干预措施引起的毒性和 / 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不包括乏力或脱发);
  • 有明确过敏史,可能对试验药物及其类似生物制剂潜在过敏或不耐受;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的;
  • 在入组前 4 周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在入组前 2 周内接受过放疗,或因既往治疗未从药物相关不良事件(AEs)中恢复(即伴有≥2 级不良事件);
  •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 或者舒张压≥90 mmHg,尽管进行了最佳药物治疗)。
  • 凝血功能异常,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或凝血酶原时间(PT)>ULN+4 秒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 进入研究前 2 个月内存在明显的咳鲜血、或日咯血量达半茶勺(2.5 ml)或以上者;或进入研究前 3 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基线期大便潜血++及以上,或患有脉管炎等;或进入研究前 6 个月内发生的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或证实 24h 小时尿蛋白量≥1.0g。
  • 增加参加研究或试验药物相关的风险,并且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导致患者不适合入选研究的其他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受试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癌栓 mayo 分级下降的患者比例

时间窗: 治疗 12 周后

次要结局

  • 客观缓解率
  • 疾病控制率
  • 病理完全缓解
  • 主要病理缓解
  • 无事件生存期
  • 癌栓高度
  • 癌栓最大径
  • 总生存期

研究者

发起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吴杰平医学基金 / 海淀区创新转化项目

研究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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