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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1900026273
ChiCTR1900026273尚未招募2 期

盐酸安罗替尼联合 TQB2450 注射液治疗 EGFR 突变阳性且 EGFR TKI 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多中心、单臂临床研究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3 人开始时间: 2019年10月28日最近更新:
适应症
干预措施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63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无进展生存期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第一阶段: 确定盐酸安罗替尼在联合 TQB2450 注射液时的最大耐受剂量。 第二阶段: 探索盐酸安罗替尼联合 TQB2450 注射液治疗 EGFR 突变阳性且 EGFR TKI 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性 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观察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a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年龄 18-75 周岁之间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和晚期的 IIIB/IIIC/IV 期 NSCLC(根据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 TNM 分期第八版)或术后复发性 NSCLC(所有组织学类型);
  • •经 EGFR 基因突变检测为敏感突变阳性且 EGFR TKI(包括使用奥希替尼)治疗失败;或经 EGFR 基因突变检测为 T790M 突变且使用奥西替尼治疗失败。 1)初始治疗使用 1 代或 2 代 EGFR TKI 治疗的患者需提供 1 代或 2 代 EGFR TKI 治疗失败后的基因检测结果,确认 EGFR 突变状态为非 T790M 突变方可入组。如果基因检测结果为 T790M 阳性,则需要使用奥希替尼治疗失败才能入组。 2)初始治疗使用奥希替尼的患者,治疗失败后不管基因检测结果如何均可入组,但仍需提供初始基因检测结果。
  • •“治疗失败”的定义:(1)EGFR TKI 治疗过程中或末次治疗后疾病进展,须有明确影像学或临床进展证据;(2)因无法耐受不良事件而退出标准治疗 的患者,按 CTCAE 5.0 标准,其不耐受的不良事件指 IV 级的血液学毒性或≥ III 级的非血液学毒性或≥II 级的心、肝、肾等主要脏器的损害。基因检测结果可接受外院检测结果,检测样本首选组织,无法取得组织的可选血液,检测方法可选择传统基因检测(如免疫组化、ddPCR、Arms-PCR 等)或高通量测序检测。
  •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 RECIST 1.1,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此病灶在过去 3 个月内尚未接受放疗。
  • •预期寿命至少为 3 个月,ECOG 评分:0-1 分;
  • •受试者接受其它治疗造成的损害已恢复(NCI-CTCAE 5.0 版分级≤ 1 级),脱发除外;
  •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
  • •(1) 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14 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 G-CSF 及其他造血刺激因子纠正):
  • •d) 血红蛋白(HB)≥80g/L;
  • •e)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 •f) 血小板(PLT)≥75×10^9/L
  • •(2) 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 •d) 总胆红素(TBIL)≤正常值上限(ULN);
  • •e) 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 1.5×ULN;
  • •f) 血清肌酐(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
  • •(3) 尿蛋白<2+;
  • •(4) 凝血功能:INR 和 APTT≤1.5×ULN
  • •(5) 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室射血分数(LVEF)≥正常值低限(50%)。
  • •育龄妇女必须已经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或在入组前 7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 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8 周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或已绝育。对于男性,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8 周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或已手术绝育;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 •5 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 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除外 [Ta(非浸润性肿瘤),Tis(原位癌)和 T1(肿瘤浸润 基膜)];
  • •中央型肺鳞癌或存在空洞的肺鳞癌;
  • •在前线治疗中使用过系统性化疗(使用新辅助和辅助化疗的患者允许入组);
  • •既往使用了其他 PD-1/PD-L1 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 PD-1/PD-L1 的免疫治疗;
  • •已知其他单克隆抗体给药后出现重度超敏反应者;
  • •已知对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过敏者;
  •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以下,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肠炎、血管炎,肾炎;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但以下患者允许入组: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白癜风、银屑病、脱发,控制良好的 I 型糖尿病;
  • •入组前 6 个月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甲状腺功能异常,且即使在药物治疗的情况下,甲状腺功能仍不能恢复正常或无临床意义者;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者;
  • •伴有症状或症状控制时间少于 14 天的脑转移患者;
  • •受试者入组前出现以下任意一条严重的急性合并症:
  • •(1) 12 个月内存在需住院治疗的不稳定性心绞痛和 / 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血管疾 病(如,需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或外周静脉血栓),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 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其他心脏损害(如,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心肌梗塞或缺血);
  • •(2) 6 个月内存在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溃疡未愈,伤口未愈或骨折;
  • •(3) 6 个月内存在腹瘘,胃肠穿孔,腹腔内脓肿或急性胃肠道出血病史;
  • •(4) 6 个月内存在动脉血栓栓塞事件,NCI CTCAE 3 级以上的静脉血栓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ransient ischemic attack,TIA),脑血管意外(cerebral vascular accident,CVA),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
  • •(5) 28 天内存在加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 ,COPD)或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呼吸系统疾病;
  • •(6) 28 天内具有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处于活动期的肺部感染和 / 或急性细菌或真菌感染;
  • •(7) 7 天内存在肝功能异常引起的显性黄疸;
  • •(8) 目前患有高血压且经单一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100 mmHg);或正在使用两种或以上降压药联合治疗;
  • •分组前 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
  • •筛选期的病毒学检测显示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时:
  • •(1) HBsAg 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滴度检测≥1 × 103 copies/mL;
  • •(2) Anti-HCV 阳性且 HCV 病毒滴度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上限;
  • •(3) HIV 阳性;
  • •需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
  •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抗肿瘤的治疗或临床试验;
  • •影像学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的患者;
  • •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存在任何出血体质迹象或病史的患者;在分组前 4 周内,出现任何出血或流血事件≥CTCAE 3 级的患者,存在未愈合创口、溃疡或骨折;
  • •入组前 2 个月内出现过咳血或咯血者(定义为咳出或咯出≥1 茶匙鲜血或小血块或只咳血无痰液),但不排除痰中带血者;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 •增加参加研究或研究药物相关的风险,并且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导致患者不适合入选研究的其他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1

Anlotinib 联合 TQB2450

干预措施: Anlotinib 联合 TQB2450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无进展生存期

次要结局

  • 总生存期
  • 疾病缓解时间
  • 客观缓解率
  • 疾病控制率
  • 一年生存率
  • 1 年无进展生存率

研究者

发起方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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