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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000040055
ChiCTR2000040055尚未招募4 期

甲磺酸阿帕替尼单药治疗铂耐药复发卵巢癌患者的前瞻性、单中心临床研究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0 人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4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入组人数
3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6 个月 PFI 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估甲磺酸阿帕替尼片治疗铂耐药复发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及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a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Female

入选标准

  • 年龄 18 - 75 岁,女性患者;
  • ECOG 评分:0-2 分;
  • 经病理学确诊的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
  • 术后接受过含铂方案治疗,且含铂方案治疗期间疾病复发 / 进展或自含铂治疗(至少 4 周期)至疾病复发 / 进展时间<6 个月。
  • 患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评估标准:RECIST 1.1)。
  •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
  • 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
  • a) 中性粒细胞数(ANC)≥ 1.5×10 的 9 次方/L;
  • b) 血小板计数(PLT)≥ 90×10 的 9 次方/L;
  • c) 血红蛋白(Hb)≥ 90 g/L;
  • 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 a) 总胆红素(TBIL)<1.5×ULN;
  • b) 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2.5×ULN,对于发生肝转移的患者,ALT 和 AST<5×ULN;
  • c) 血尿素氮(BUN)和血清 Cr≤1×ULN 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 14 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 G-CSF 及其他造血刺激因子纠正;
  • 育龄妇女必须已经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或在入组前 7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8 周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8 周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或已手术绝育;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 先前曾暴露于其他抗血管生成的小分子 TKI 类药物,例如阿帕替尼、安罗替尼、乐伐替尼、索拉菲尼,瑞戈非尼等;对阿帕替尼或者辅料过敏者;
  • 五年内曾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但是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 或者舒张压≥90mmHg,尽管进行了最佳药物治疗);
  • 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 凝血功能异常(INR>1.5 或凝血酶原时间(PT)>ULN+4 秒或 APTT>1.5ULN),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 既往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Ⅱ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男性≥450ms、女性≥470ms);按 NYHA 标准,Ⅲ~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提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者;
  •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或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
  • 使用阿帕替尼治疗前 2 个月内存在明显的咳鲜血、或日咯血量达半茶勺(2.5ml)或以上者;
  • 使用阿帕替尼治疗前 3 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基线期大便潜血++及以上等;
  • 阿帕替尼开始治疗前 7 天内接受过强效 CYP3A4 抑制剂(如伊曲康唑、克拉霉素、伏立康唑、泰利霉素、沙奎那韦、利托那韦等)治疗,或参加研究前 12 天内接受过强效 CYP3A4 诱导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苯巴比妥、利福喷汀等)治疗者;
  • 阿帕替尼开始治疗前 12 个月内发生的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如严重的糖尿病、肾功能不全等);
  •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纳入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单臂

口服 250mg 阿帕替尼 / 天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6 个月 PFI 率

次要结局

  • 无进展生存期
  • 总生存期
  • 生活质量评分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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