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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51173
CTR20251173进行中(未招募)2 期

一项在纤维化性间质性肺病(F-ILD)患者中评价卟硒啉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 IIb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8 人开始时间: 2025年3月31日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48
试验地点
4
主要终点
安全性: 评价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和药物不良反应(ADR)等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估卟硒啉片联合标准治疗或单独治疗在纤维化性间质性肺病患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卟硒啉片联合标准治疗或单独治疗在纤维化化间质性肺病患者中的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评估卟硒啉片联合标准治疗或单独治疗在纤维化性间质性肺病患者中的安全性;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周岁且≤70 周岁,男女不限;
  • ①诊断为纤维化性间质性肺病【主要包括非 IPF 的特发性间质性肺炎(nonIPF-IIP)(如特发性非特异性间质性肺炎(iNSIP)、隐源性机化性肺炎(COP)、脱屑性间质性肺炎(DIP)、不能分型特发性间质性肺炎(U-IIP))、慢性过敏性肺炎(CHP)、自身免疫特征的间质性肺炎(IPAF)、慢性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CEP)、结节病】,且病程≥2 个月;满足 a) 和 / 或 b);
  • a)经高分辨率计算机断层扫描(HRCT)显示纤维化性肺病,且肺纤维化部分>10%全部肺容积,影像征象包括:小叶间隔增厚、网格状阴影、牵拉性(细)支气管扩张、肺结构破坏、蜂窝样改变,伴或不伴磨玻璃样阴影[1-2];
  • b)肺活检【经支气管镜肺活检(TBLB)/经支气管肺冷冻活检(TBLC)/电视辅助胸腔镜手术(VATS)】组织病理显示纤维化改变,包括肺泡间隔、小叶间隔增宽,成纤维细胞增生、胶原沉积、细支气管扩张、蜂窝、肺结构破坏;
  • ②筛选期和基线时的用力肺活量(FVC)≥45%预计值且≤85%预计值,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占预计值%的比例≥40%;
  •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及整个试验期间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如受试者是以激素治疗作为基础治疗的纤维化性间质性肺病受试者,初治或既往应当接受常规治疗方案(起始剂量为 0.5-0.75mg/kg/d (20-60mg/d)泼尼松或等效物的治疗),并由研究者确定能够接受方案规定的激素减量方案
  • 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在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良好,愿意遵守研究程序。

排除标准

  • 过敏体质,或者已知对卟硒啉片或卟硒啉片类似物以及卟硒啉片组分中的任何成分或相关制剂过敏史者,且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入组者;
  • 诊断为结缔组织疾病相关间质性肺病(CTD-ILD)、血管炎相关间质性肺疾病;
  • 筛选时动脉血氧分压(PaO2)≤60mmHg(未吸氧时);
  • 筛选前 1 个月内和 / 或筛选期间下呼吸道感染;
  • 筛选前 1 个月内和 / 或筛选期间间质性肺炎急性加重伴呼吸衰竭;
  • 未控制的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性 B 型、C 型肝炎,HIV 感染;
  • 筛选前 1 个月内接受规律抗纤维化治疗(定义为吡非尼酮 400-600mg,tid,治疗时长≥1 月;尼达尼布 100-150mg,bid,治疗时长≥1 个月);抗氧化治疗(乙酰半胱氨酸 0.6g,tid,治疗时长≥1 个月);
  • 筛选前 1 月内规律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不包括糖皮质激素),包括但不限于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环孢素、他克莫司、吗替麦考酚酯、托法替布、巴瑞替尼、托珠单抗等;6 个月内接受利妥昔单抗治疗;
  • 首次给药前 12 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减毒)活疫苗(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或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剂超过 4 周者允许入组);
  • 关于既往病史以及现患疾病史,满足以下任一条标准则需排除:
  • A.受试者无法口服药物,或存在明显的胃肠道吸收障碍;
  • B.有重度肺动脉高压(心脏超声示三尖瓣反流峰值流速>3.4m/s),或肺外病理改变(如胸壁畸形、大量胸腔积液);
  • C.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死、心绞痛、经皮冠状动脉腔内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II 级)、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梗塞、脑出血或蛛网膜下腔出血;
  • D.目前合并有其他不稳定的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病经规律治疗 3 个月后血压未有效控制,收缩压≥160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mmHg);
  • E.既往或现在有恶性肿瘤的受试者(除外在进入研究筛选前 5 年已达到完全缓解、不需其他治疗方案或预期在研究期间不需要继续治疗的受试者);
  • F.筛选前患有心血管、肝脏、肾脏、胃肠道、免疫、内分泌、代谢、精神和 / 或心理、神经以及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 关于辅助检查,满足以下任意一条标准则需排除:
  • A.血常规: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90×109/L,白细胞<2.0×109/L;
  • B.肝功能: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或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
  • C.肾功能:肌酐清除率低于 60mL/min 或血清肌酐≥1.5 倍正常上限【实测值,或者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值(详见附录 1)】;
  • D.传染病检查:活动性乙肝(若 HBsAg 检测阳性,则进行 HBV-DNA 检查,HBV-DNA 高于检测上限者不允许入组),活动性丙肝(若 HCV 抗体检测阳性,则进行 HCV-RNA 检查,HCV-RNA 高于检测上限者不允许入组),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定义为 HIV 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Ab)检查结果阳性者;
  • E.甲状腺超声检查结果表明甲状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TI-RADS)≥3 级;
  •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或妊娠试验结果阳性的女性;
  • 筛选前 3 个月(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其他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任何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
  • 任何其他不宜参加此试验的因素,研究者认为其可能会影响受试者对方案的依从性、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或使受试者暴露于风险。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安全性: 评价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和药物不良反应(ADR)等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

时间窗: 第 1 天至第 24 周

次要结局

  • 与基线的起始剂量相比,患者在研究期间服用的平均每日口服激素的下降剂量(mg/天)和下降百分比(%);(第 1 天至第 24 周)
  • 达到目标维持剂量【≤ 5.0 mg/天的目标剂量(或等效物)或 5.0-10.0 mg/天的目标剂量(或等效物)】的时间和达到目标维持剂量并维持至 24 周的患者人数;(第 1 天至第 24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尹汉维

上海元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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