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31347进行中(未招募)2 期
瑞吡司特片治疗支气管哮喘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双模拟、平行阳性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
未提供7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13年11月14日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试验地点
- 7
- 主要终点
- 治疗 8 周早晨 PEF 周平均值较基线值的改变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价瑞吡司特片治疗支气管哮喘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 18--65 岁,性别不限;
- •按《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08)》诊断为慢性持续期哮喘,筛选时 FEV1 占预计值(%)≥60%;
- •气道可逆性:在筛选访视,使用 4 揿万托林(沙丁胺醇)气雾剂后 15-20 分钟,证明 FEV1 可逆性≥12%和≥200mL;
- •除短效β2-受体激动剂外,未规律使用其他哮喘治疗药物,或 4 周内吸入激素药物种类与剂量不变且每日用量≤500μg 二丙酸倍氯米松或等剂量其他激素者;
- •自筛选期开始,所有受试者必须可以将他们目前使用的短效β2-受体激动剂转换为万托林(沙丁胺醇),在研究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受试者必须能保证在所有研究访视之前的 4 小时内不使用万托林(沙丁胺醇);
-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筛选时受试者合并使用下列药物者:1)筛选前 12 周内规律使用过口服等全身性给药或贮库型的糖皮质激素;2)筛选前 12 周内规律使用过抗 IgE 治疗药物(如:奥马珠单抗);
- •筛选前 4 周内哮喘治疗药物(吸入激素)种类或剂量有改变者(如有使用),除短效β2 受体激动剂外;
- •吸烟史:目前吸烟者或有吸烟史≥10 包年(例如,20 支 / 天连续 10 年);
- •已知对研究药物过敏者;
- •精神异常或因其他疾病不能合作者;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及计划怀孕者;
-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研究;
-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 •急性发作期或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
- •2 年内有威胁生命的哮喘病史;
- •1 月内合并有呼吸道感染并导致哮喘治疗的改变;
- •合并有肺炎、肺不张、肺纤维化、支气管扩张、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呼吸疾病;
- •哮喘急性发作史:筛选前 3 个月内有需要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片剂、混悬液或注射液)治疗至少 3 天,或者由于需要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的哮喘发作而入院或急诊治疗;
- •有心、肝、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血液系统疾病者,ALT 和 / 或 AST 超过正常上限 1.5 倍,或肌酐超过正常上限 1.2 倍者;
- •受试者合并有其他疾病,且按照研究者的判断,在研究期间如果出现病情 / 疾病变动,可能会影响到研究药物疗效或安全性考核;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治疗 8 周早晨 PEF 周平均值较基线值的改变
时间窗: 8 周后
治疗 8 周早晨 PEF 周平均值较基线值的改变
时间窗: 8 周后
次要结局
- 治疗 8 周夜间 PEF 周平均值较基线值的改变(8 周后)
- 治疗 4、8 周时的肺功能检查指标较基线值的改变(4、8 周后)
- 治疗 8 周中急救药物周平均使用量较基线值的改变(8 周后)
- 治疗 4、8 周时哮喘控制测试(ACT)较基线的改变;(4、8 周后)
- 治疗 4、8 周周平均哮喘症状评分较基线的改变(4、8 周后)
- 治疗 8 周夜间 PEF 周平均值较基线值的改变(8 周后)
- 治疗 4、8 周时的肺功能检查指标较基线值的改变(4、8 周后)
- 治疗 8 周中急救药物周平均使用量较基线值的改变(8 周后)
- 治疗 4、8 周时哮喘控制测试(ACT)较基线的改变;(4、8 周后)
- 治疗 4、8 周周平均哮喘症状评分较基线的改变(4、8 周后)
研究者
郑丰渠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研究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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