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00753终止3 期
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联合 AK105 注射液治疗晚期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随机、开放、阳性对照、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6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68 人开始时间: 2020年5月21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3 期
- 状态
- 终止
- 入组人数
- 568
- 试验地点
- 63
- 主要终点
- 总生存期(OS)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价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联合 AK105 注射液对比标准化疗二线治疗晚期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有效性; 评价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联合 AK105 注射液对比标准化疗二线治疗晚期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安全性; 评价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联合 AK105 注射液抗肿瘤的疗效与相关生物标志物的关系。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年龄在 18-75 周岁(含 18 和 75 周岁),性别不限;
- •ECOG 评分≤1 分,预计生存期≥12 周;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转移或局部进展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分 2 个队列:
- •队列 1:肿瘤 PD-L1 表达阳性(阳性联合分数 CPS≥1 分);
- •队列 2:肿瘤 PD-L1 表达阴性(阳性联合分数 CPS<1 分);
- •一线标准化疗方案治疗失败后的晚期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受试者;
- •筛选期的影像学证据显示,按照 RECIST1.1 标准有可测量和 / 或有可评估的病灶;
- •筛选期的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条件:血常规:血红蛋白(HB)≥90g/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9/L;血生化:总胆红素(TBIL)≤1.5 倍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如伴肝转移,则 ALT 和 AST≤5ULN;血清肌酐(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CCr)≥60 ml/min(按标准 Cockcroft-Gault 公式);尿常规:尿蛋白<2+(基线尿蛋白≥2+时,7 天内进行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当尿蛋白<1g 时方可入选);凝血功能:INR 和 APTT≤1.5×ULN;甲状腺功能:促甲状腺激素(TSH)≤ULN;如果异常应考察 T3 和 T4 水平,T3 和 T4 水平正常则可以入选;心功能: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
- •育龄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
- •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的受试者。
排除标准
- •病理组织学分型诊断为鳞癌(含鳞癌为主的腺鳞癌)、类癌、未分化癌或其他不能分类的胃癌;
- •已知为 HER2 阳性状态受试者排除,但经曲妥珠单抗治疗后疾病进展的 HER2 阳性受试者可以入组;
- •一线治疗中含有紫杉烷类药物治疗的受试者;
- •新辅助或辅助治疗方案中含有紫杉烷类药物,且在新辅助或辅助治疗期间或者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出现复发或转移的受试者;
- •5 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可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表浅的膀胱肿瘤以及甲状腺乳头状癌等除外;
- •既往接受过 PD-1/PD-L1、CTLA-4 等免疫药物或者接受过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贝伐珠单抗注射液等类似的抗血管生成药物的治疗;
-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的受试者;
- •前 4 周内出现不可控制的脑转移症状、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筛选时 CT 或 MRI 检查发现脑或者软脑膜疾病者;
- •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高于 NCI-CTCAE(5.0)1 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和铂类引起的≤2 级的神经毒性;
- •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手术,在治疗完成后(末次用药),距首次给药不足 4 周;口服靶向药不足 5 个药物半衰期者;或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不足 14 天,丝裂霉素 C 以及亚硝基脲不足 6 周者;分组前 4 周内进行过扩野放疗(EF-RT)或在分组前 2 周内进行过拟评估肿瘤病灶的限野放疗;
-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存在明确的胃肠道出血倾向的受试者。包括下列情况:①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且大便潜血阳性;②28 天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③对于大便潜血阳性且胃部肿瘤原发病灶未行手术切除的,且中心的主要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消化道大出血者;
- •影像学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围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的受试者;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2 级的吞咽困难、慢性腹泻等)者;
- •不能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 •首次给药前 2 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例如使用缓解疾病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性免疫疾病;
- •诊断为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剂量>10 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首次给药 2 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 •受试者首次用药前存在任何重度和 / 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受试者首次用药前存在任何重度和 / 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6 个月内存在需住院治疗的不稳定性心绞痛和 / 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或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包括 QTc≥480 ms)或血管疾病(如需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或外周静脉血栓),或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其他心脏损害;6 个月内存在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腹瘘、腹腔内脓肿病史;首次用药前存在肠梗阻(含不完全性肠梗阻)的受试者;6 个月内存在动脉血栓栓塞事件,NCI-CTC AE 3 级以上的静脉血栓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 28 天内存在加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或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呼吸系统疾病或具有需要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的处于活动期的肺部感染和 / 或急性细菌或真菌感染;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包括骨折);7 天内存在肝功能异常引起的显性黄疸;血压控制不理想的(收缩压≥150 mmHg,舒张压≥90 mmHg)受试者;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 ≥10.0 mmol/L);
- •筛选前的病毒学检测显示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时:活动性肝炎者(HBV DNA≥1 x 103 拷贝数或≥200 IU/mL);Anti-HCV 阳性;HIV 阳性;
- •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
-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总生存期(OS)
时间窗: 至研究结束
次要结局
- 无进展生存期(PFS)、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生活质量评分等。(10 周期内每 42 天一次,10 周期后每 84 天一次)
- 安全性: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以及因安全性或耐受性等原因而退出试验的情况等。(至研究结束)
- 生物标志物:评估生物标志物 PD-L1、TMB、MSI/dMMR、EBV 以及其他相关基因突变等与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联合 AK105 注射液抗肿瘤疗效的关系。(组织切片只在入组前采集;血样在入组前及 PD 出组后采集)
研究者
戴峻
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63)
Loading locatio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