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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90226
CTR20190226已完成1 期

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在健康志愿者中随机、单剂量、两周期、双交叉设计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0 人开始时间: 2019年2月1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已完成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1 比较清淡饮食条件下给药,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片(0.1g/片)与瑞士 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bH 公司生产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片(0.1g/片,商品名:格列卫 ?)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比较清淡饮食条件下给药,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片(0.1g/片)与瑞士 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bH 公司生产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片(0.1g/片,商品名:格列卫 ®)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4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志愿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志愿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为≥18 周岁(含临界值)的健康男性和女性志愿者,并有适当比例;
  • 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kg/m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志愿者(包括男性志愿者)在试验结束后 6 个月内及试验期间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志愿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 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活性物质或任何赋形剂成份有既往过敏史者(问诊)。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 受试者有哮喘病史或者癫痫发作史;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病等心血管疾病史者;有严重的偏头痛或头痛病史者(问诊)。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并由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上显著意义者。(问诊)。
  • 现在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并由研究者判断显示有临床意义(问诊)。
  • 试验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问诊)。
  •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 30 天内使用过在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苯妥因、卡马西平、利福平、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 SSRI 类抗抑郁药、西米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使用了长效注射剂或植入剂者(问诊)。
  • 在过去的一年中,有酗酒史,每周摄入超过 40g 酒精者(酒精量(g)=酒精度×毫升×0.8),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 0.0mg/100mL 者(问诊、检查)。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1 比较清淡饮食条件下给药,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片(0.1g/片)与瑞士 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bH 公司生产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片(0.1g/片,商品名:格列卫 ?)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时间窗: 2019 年 3 月-9 月

次要结局

  • 评价清淡饮食条件下给药,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片(0.1g/片)的安全性。(2019 年 3 月-9 月)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潘谦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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