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02598进行中(未招募)2 期
盐酸安罗替尼胶囊治疗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开放、单中心、单臂 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0 人开始时间: 2021年1月5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30
- 试验地点
- 1
- 主要终点
- ORR:经过疾病评估为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受试者的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试验主要目的为评价盐酸安罗替尼胶囊治疗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为评价盐酸安罗替尼治疗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的安全性。 探索性目的为与疗效、作用机制、安全性和 / 或病理机制相关的生物标志物探索。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非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单臂试验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18 岁,ECOG 评分 0-2 分,预计生存期超过 6 个月;
- •经组织病理学诊断的原发型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DLBCL);
- •既往接受过至少 2 线全身系统性治疗方案失败的复发难治性 DLBCL;
- •经 CT 或 MRI 评估,在 2 个垂直方向至少存在一个影像学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依据 2014 版 Lugano 标准,结内病灶长径>15mm,结外病灶长径>10mm);
- •主要器官功能在治疗前 7 天内,符合下列标准:血常规检查标准(7 天内未使用生长因子或输血):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有淋巴瘤骨髓浸润患者≥1.0×109/L 允许纳入);血小板(PLT)≥75×109/L(有淋巴瘤骨髓浸润患者≥50×109/L 允许纳入);血红蛋白(Hb)≥80g/L;血生化检查标准: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2.5×ULN(淋巴瘤累及肝脏或胆道阻塞者,≤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血清肌酐(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
- •育龄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 •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排除标准
- •从既往确诊的惰性淋巴瘤(如 FL 等)转化而来的 DLBCL,原发睾丸 DLBCL,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混合型淋巴瘤(如介于 HL 和 DLBCL 之间不能分类的 B 细胞淋巴瘤等),Richter's 转化的 DLBCL;
- •已知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侵犯的淋巴瘤患者;
- •既往接受血管内皮生长抑制剂类靶向药物治疗,如舒尼替尼、索拉非尼、帕唑帕尼、伊马替尼、法米替尼、阿帕替尼、安罗替尼以及具有同样或相似作用机制的药物;
- •3 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除外 [Ta (非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 T1 (肿瘤浸润基膜)];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HIV 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曾接受过器官移植(角膜移植除外)者;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者;
- •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a) 有心肌梗死病史;b) 筛选期前 6 个月内发生过无法控制的心绞痛,或现在需服用抗心绞痛药物;c) 有确诊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d) 任何具有明显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如室性心动过速、室性纤维性颤动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e) 使用起搏器或药物不能控制的室上性和结性心律失常病史;f) 有临床意义的 QTc 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 QTc 间期>480 ms;g) 有症状需药物治疗的冠状动脉心脏病;h)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 •存在任何重度和 / 或未能控制的疾病,包括:a) 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 mmHg,舒张压≥100mmHg);b)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 级感染);c) 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病,活动性肝炎*或慢性肝炎需接受抗病毒治疗;d) HIV 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e)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10.0mmol/L);f)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 者。
- •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未愈合的明显创伤性损伤;
- •首次用药前 7 天内接受过系统性类固醇激素的治疗(剂量相当于>10 mg/日的强的松或等效药物),但以下情况除外:①允许使用局部、眼内、关节腔内、鼻内或吸入性的皮质类固醇;②允许短时间使用皮质类固醇予以预防(如对造影剂过敏)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状况(如接触过敏原引起的迟发型超敏反应)等;
- •影像学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
- •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存在任何出血体质迹象或病史;或在首次用药前 4 周内,出现任何出血或流血事件≥CTC AE 2 级;存在未愈合创口、溃疡或骨折;
- •6 个月内发生过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 •首次用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曾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存在活跃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
-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系统性抗肿瘤药物治疗或仍处于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的患者(以先出现的时间为准),或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
- •其他不适合使用盐酸安罗替尼的患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ORR:经过疾病评估为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受试者的比例
时间窗: 试验期间
次要结局
- PFS:从首次用药至疾病进展或死亡(以先出现者计)的时间。(从首次用药至疾病进展或死亡(以先出现者计))
- OS:从首次用药开始至因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从首次用药开始至因任何原因引起死亡)
- DOR:对于最佳缓解为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的受试者,定义为根据研究者评估,从首次出现 CR 或 PR 至疾病复发进展。(从首次出现 CR 或 PR 至疾病复发进展)
- 安全性,包括: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以及因安全性或耐受性等原因而退出试验的情况。(试验期间,自签署知情开始计算)
研究者
戴峻
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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