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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51133
ChiCTR2100051133尚未招募2 期

尼妥珠单抗联合信迪利单抗治疗复发 / 转移性头颈部鳞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中心、单臂、II 期临床研究

企业资助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1 人开始时间: 2022年1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41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客观有效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观察尼妥珠单抗联合信迪利单抗治疗复发 / 转移性头颈部鳞癌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不适用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在任何试验相关流程实施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 2.经组织学证实为头颈部(口腔、口咽、喉、下咽、鼻腔鼻窦)鳞状细胞癌,口咽癌需为 p16 阴性(p16≥70%为阳性),外科评估不可手术,患者由于基础疾病不可耐受手术,患者拒绝手术,或术后局部或区域复发的患者;
  • 3.接受一线系统化疗(可以包括以铂类、紫衫类或氟尿嘧啶类为基础)进展或不耐受的患者(一线化疗后维持治疗进展也可纳入)。术后复发或转移接受的同步放化疗算为一线治疗;对于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新辅助 / 辅助治疗(化疗或放化疗),如果治疗期间或停止治疗后 6 个月内发生疾病进展,应将其算作一线治疗失败;
  • 4.PD-L1 表达阳性;
  • 5.肿瘤组织标本 EGFR 免疫组化或 FISH 检测阳性;
  • 6.年龄≥18 岁且≤75 岁;
  • 7.预计生存期≥3 个月;
  • 8.一般体能状态(PS)评分为 0 或 1;
  • 9.根据 RECIST 1.1 标准有可评估病灶;
  • 10.重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要求:
  •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计数≥1.5×10^9,血小板≥80×10^9,血红蛋白≥90g/L;
  • (2)总胆红素水平≤1.5 倍正常上限(ULN)、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水平≤2.5 倍 ULN(对于有肝脏转移的患者,AST 和 ALT 水平≤5 倍 ULN);
  • (3)血清肌酐≤1.5 倍 ULN 或者肌酐清除率≥6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 (4)血清白蛋白≥28 g/L;
  • 11.生育期患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12.依从性良好者,能按方案要求随访疗效及不良反应。

排除标准

  • 1.患者体能差,恶液质,ECOG>3 分;
  • 2.当前正在参与干预性临床研究治疗,或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研究药物治疗;
  • 3.半年内接受过 PD-1 抑制剂、EGFR 单抗、EGFR-TKI、抗血管生成药物;
  • 4.已知对对方案中的研究药物过敏者;
  • 5.有严重心脏病病史者,包括:有记录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高危性不能控制的心率失常、需药物治疗的心绞痛、临床明确诊断心瓣膜疾病、严重心肌梗塞病史以及顽固性高血压者;
  • 6.有慢性腹泻疾病(每天大于或等于 4 次水状便)及肾功能不全者;
  • 7.存在活动性感染或活动性传染性疾病;
  • 8.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 9.存在可能干扰试验结果、妨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的病史、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结果,或研究者认为参与研究不符合受试者的最大利益。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尼妥珠单抗联合信迪利单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有效率

时间窗: 药物治疗完成后

次要结局

  • 中位无进展生存期
  • 中位总生存期
  • 中位缓解持续时间
  • 安全性和耐受性

研究者

发起方
企业资助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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