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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54600
ChiCTR2100054600进行中(未招募)1 期

评价 A-319 治疗难治或者复发的前体 B 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的 I 期临床研究

天劢源和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4 人开始时间: 2021年12月6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54
试验地点
2
主要终点
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特性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 1.评价 A-319 治疗难治或者复发的前体 B 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确定难治或者复发的前体 B 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对 A-319 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及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不进行盲法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2.确诊为 CD19 表达阳性的前体 B 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3.确诊为难治或者复发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4.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身体状况评分≤2 分;
  • 5.患者有至少 5%的骨髓原始细胞(形态学测定);
  • 6.预期寿命至少 3 个月;
  • 7.患者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从方案的要求;如果患者不能签署知情同意书,需其法定监护人或者代理人签署。

排除标准

  • 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脑脊液[CSF]分析确定)或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伴中枢神经系统临床相关的病变;
  • Burkitt's 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睾丸浸润;
  • 符合伊马替尼或达沙替尼等 TKIs 治疗的标准、且 TKIs 治疗可及和有效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既往或伴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者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前列腺上皮内瘤除外);
  • 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伴有 2-4 级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或者处于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 研究药物治疗开始前 6 周内接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uto-HSCT)、3 个月内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llo-HSCT);
  • 研究药物治疗开始前 2 周内合并化疗、放疗或者 GVHD 的全身治疗;
  • 研究者判断患者伴有可能影响研究结果或者依从性的疾病、医疗状况或者社会因素,方案规定下列状况不能参加本研究:
  • (1)未能控制的急性感染或者确诊为菌血症;
  • (2)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者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急性期;
  • (3)严重呼吸困难、肺功能不全或者持续吸氧的患者;
  • (4)纽约心脏协会[NYHA]心功能不全分级为 3 级或者 4 级;
  • (5)给药前 6 个月内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卒中或者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严重心律不齐、未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180 mmHg 和舒张压> 100mmHg。
  • (1)血红蛋白< 6.0 g/dL,血小板< 30×10^9/L;
  • (2)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大于 3 倍正常值上限(> 3 × ULN),如果伴有肝转移则大于 5 倍正常值上限(> 5 × ULN);
  • (3)总胆红素大于 1.5 倍正常值上限(> 1.5 × ULN);
  • (4)肌酐清除率< 50 mL/min(采用 Cockroft-Gault 公式计算,肾病患者需调整饮食[MDRD]);
  • (5)凝血: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6 (除非接受抗凝治疗);接受口服抗凝治疗的剂量不变(最短 14 天),如口服华法林,患者的 INR 必须≤3.0,且无出血倾向(即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无出血),允许受试者使用低分子量肝素。
  • 既往接受抗 CD19 治疗(包含 CAR-T),或者在 A-319 治疗前 4 周内接受免疫治疗(如利妥昔单抗);
  • 伴有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未恢复到 1 级的不良事件(脱发除外);
  • 怀孕(妊娠试验阳性)、哺乳期的妇女,签署知情同意书至研究结束至少 3 个月内不同意使用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妇女;治疗第 1 天前 7 天内,育龄妇女需妊娠试验(HCG)检测阳性;
  • 签署知情同意书至研究结束至少 3 个月内不同意使用避孕措施的男性患者(手术绝育除外);
  •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者其赋形剂过敏;
  •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项研究的患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1

实验药物第 1-4 周给药剂量为:0.1 μg/kg A-319

试验组 2

第 1-2 周给药剂量为:0.1 μg/kg A-319。第 3-4 周给药剂量为:0.2 μg/kg A-319

试验组 3

第 1-2 周给药剂量为:0.1 μg/kg A-319。第 3-4 周给药剂量为:0.4 μg/kg A-319

试验组 4

第 1-2 周给药剂量为:0.1 μg/kg A-319。第 3-4 周给药剂量为:0.6 μg/kg A-319

试验组 5

第 1-2 周给药剂量为:0.1 μg/kg A-319。第 3-4 周给药剂量为:0.8 μg/kg A-319

试验组 6

第 1-2 周给药剂量为:0.1 μg/kg A-319。第 3-4 周给药剂量为:1.2 μg/kg A-319

试验组 7

第 1-2 周给药剂量为:0.1 μg/kg A-319。第 3-4 周给药剂量为:2.4 μg/kg A-319

试验组 8

剂量递增阶段确定的最大耐受量 MTD 或者 II 期临床推荐剂量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特性

剂量限制性毒性

最大耐受剂量

次要结局

  • 达峰浓度
  • 药效学指标
  • 最佳应答率(2 疗程和 / 或 4 疗程)
  • 微小残余病灶缓解率
  • 应答持续时间
  • 无复发生存期
  • 总生存期

研究者

发起方
天劢源和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研究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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