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临床试验/ChiCTR-IIR-17013316
ChiCTR-IIR-17013316进行中(未招募)2 期

胸腺法新联合雷替曲塞治疗晚期结直肠癌疗效及安全性的随机、开放、多中心 IIa 期探索性临床试验

研究者发起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0 人开始时间: 2017年11月10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6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总生存期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评价胸腺法新联合雷替曲塞治疗晚期结直肠癌的疗效 次要目的:评估胸腺法新联合雷替曲塞治疗晚期结直肠癌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男女不限,18 岁~75 岁;
  • 经病理学确诊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按 RECIST 1.1 版标准(见附件 1)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病灶,螺旋 CT 扫描≥10 mm(扫描层厚不大于 5 mm);
  • 二线化疗失败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治疗失败的定义:毒副作用不可耐受、治疗过程中疾病进展或治疗结束后复发)
  • 注:(1)已接受过奥沙利铂、伊立替康和氟尿嘧啶类药物治疗(2)进展期疾病的每一线的治疗包括用药时间≥1 个周期或者更长时间的一种或多种药物。(2)允许前期进行辅助 / 新辅助治疗。如果辅助 / 新辅助治疗期间或者完成后≤24 周内出现了复发,则认为辅助 / 新辅助治疗是一个针对进展期疾病的一线前期全身化疗。(3)允许前期治疗是化疗联合靶向药物;
  • ECOG PS 评分:0-2 分;
  • 受试者接受其它治疗造成的损害已恢复;接受细胞毒性药物、放疗或手术≥4 周,且伤口已完全愈合;
  •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
  • (1)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14 天内未输血)
  • a. HB≥90 g/L;
  • b. ANC ≥1.5×109/L;
  • c. PLT ≥80×109/L
  • (2)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 a. DBIL <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 b. ALT 和 AST<2.5?ULN;如有肝转移,则 ALT 和 AST<5?ULN;
  • c. 血清 Cr≤1?ULN,内生肌酐清除率>65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 育龄妇女必须在入组前 7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6 月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6 月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
  • 10.依从性好,自愿按计划接受随诊、治疗、实验室检查以及其它研究步骤。

排除标准

  • 1.五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但是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 曾接受过以雷替曲塞为基础的化疗方案;
  • 6 个月内接受过影响免疫的相关药物或医疗技术的治疗(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胸腺法新、胸腺五肽、干扰素等);
  • 12 个月内接受过 PD-1/PD-L1 抗体、CAR-T 治疗;
  • 己知的脑转移、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筛选时 CT 或 MRI 检查发现脑或者软脑膜的疾病;
  • 心电图明显异常或临床症状明显的心脏疾病,即充血性心衰、症状明显的冠心病、药物难以控制的心律失常,或 12 个月内曾有心肌梗塞发作或冠状动脉 / 外周动脉搭桥术或心功能 III 或 IV 级者。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的;
  • 四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 转移病灶需同时进行局部治疗,如肝转移行 TACE,肺转移灶放射治疗等;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A

胸腺法新联合雷替曲塞

B

雷替曲塞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总生存期

次要结局

  • 无进展生存期
  • 客观缓解率
  • 生活质量评分

研究者

发起方
研究者发起

研究点 (1)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