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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52210
CTR20252210进行中(未招募)2 期

一项随机、双盲、多中心、安慰剂平行对照的评价 TJ0113 胶囊治疗抑郁症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Ⅱ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50 人开始时间: 2025年6月5日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15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受试者治疗 8 周后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较基线变化值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评估 TJ0113 胶囊治疗抑郁症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估 TJ0113 胶囊治疗抑郁症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 TJ0113 胶囊治疗抑郁症患者的环状 RNA 指标的变化。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评估tj0113胶囊治疗抑郁症患者的有效性。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 签署 ICF 时年龄在 18~65 岁(包括临界值)之间的男性或女性
  • 筛选期及基线期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18 分
  • 受试者满足“《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 5 版)》”(DSM-5)抑郁症的诊断标准,且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
  • 筛选期及基线期临床总体印象量表-疾病严重程度(CGI-S)评分≥4 分
  • 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停止使用除研究方案规定的其他抗抑郁药、抗焦虑药、抗精神病药、心境稳定剂、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等
  • 有生育可能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的配偶)从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或捐精计划,并且愿意使用至少一种有效避孕措施(如禁欲、避孕套等,详见 5.3)

排除标准

  • 存在可能干扰充分参与试验的任何医学状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恶性肿瘤病史、有癫痫病史或并发症者、有溶血性贫血、肺栓塞、呼吸抑制
  • 筛选前 6 个月之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Ⅲ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出血性脑卒中(中风)、缺血性脑卒中(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心脏瓣膜修复术 / 置换术;或者在筛选时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严重的心律失常者
  • 既往有长 QT 综合征的个人或家族病史、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和亲兄弟姐妹)在 40 岁之前猝死的家族病史;和 / 或筛选前 1 年内有不明原因晕厥的个人病史;和 / 或筛选时根据静息状态下 ECG 结果:QTcF>450 ms(男性),QTcF>470 ms(女性)
  • 筛选时存在未稳定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60 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 mmHg(随机前复核)
  • 受试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肝功能不全,定义为总胆红素(TBIL)>2×正常值上限(ULN)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 / 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ULN
  • 受试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Ccr]<30 mL/min),Ccr 计算公式见注释 b
  • 任何 DSM-5 抑郁症之外的其他精神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双相及相关障碍、强迫及相关障碍、创伤及应激相关障碍、精神分裂症、焦虑障碍、睡眠-觉醒障碍、物质相关或成瘾障碍等,或继发于其他精神疾病或躯体疾病的抑郁发作者
  • 基线期的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与筛选期相比,减分率≥25%
  • 有自杀风险者:首次给药前 1 年内有过自杀行为(包括实际尝试、尝试被打断或尝试失败),或者受试者在筛选或基线时 HAM-D17 量表第 3 项(自杀项)评分≥3 分,或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估量表(C-SSRS)自杀意念的第四项或第五项回答“是”,或受试者在当前抑郁发作期有自杀意图 / 自残行为史
  • 既往或当前发作经两种抗抑郁药足量足疗程治疗无效者
  • 筛选时和 / 或基线时正在接受系统性心理治疗(人际关系治疗、动力性治疗、认知行为治疗等)、音乐疗法、运动疗法、针灸等治疗方法,且本研究期间仍需接受上述治疗方法者
  • 受试者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电抽搐治疗(ECT)、经颅磁刺激治疗(TMS)、迷走神经刺激(VNS)、脑深部电刺激(DBS)、光治疗等,或经研究者判断目前受试者需要接受这类治疗
  • 随机入组前停用精神药物未达 5 个半衰期(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至少 2 周,氟西汀至少 4 周)者
  •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受试者对试验用药品任何成份存在超敏 / 过敏反应或不耐受
  •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酗酒(平均每周饮用≥14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啤酒 360mL,或白酒 45mL,或葡萄酒 150mL)或酒精依赖的证据,研究者认为会干扰受试者对试验的理解或完成试验
  • 近 1 年内存在药物依赖 / 药物滥用史
  • 既往有乙肝病史,或筛选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
  • 筛选前 3 个月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参与了涉及研究药物(新化学实体)给药、器械或手术的临床试验
  • 筛选或基线访视妊娠试验阳性,处于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怀孕的女性,或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
  • 不能吞咽口服药物,或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显著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任何情况(如活动性肠病、部分或完全肠梗阻、慢性腹泻等),或可能对参加试验的受试者构成危害的任何情况
  • 有器官移植史(角膜移植除外)
  •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或接受过输血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依从性差或不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原因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受试者治疗 8 周后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较基线变化值

时间窗: 治疗 8 周后

次要结局

  • 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较基线变化值(第 1、2、4、6 周)(第 1、2、4、6 周)
  • 受试者治疗 1、2、4、6、8 周后的蒙哥马利-艾斯伯格抑郁量表的评分较基线变化值(治疗 1、2、4、6、8 周后)
  • 受试者治疗 2、4、6、8 周后临床疗效总评量表-病情严重程度(CGI-S)的评分较基线变化值(治疗 2、4、6、8 周后)
  • 受试者治疗 2、4、6、8 周后临床疗效总评量表-疗效总评(CGI-I)的评分(治疗 2、4、6、8 周后)
  • 缓解率:治疗 2、4、6、8 周后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7 分的受试者百分比(治疗 2、4、6、8 周后)
  • 有效率:治疗 2、4、6、8 周后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评分降低≥50%的受试者百分比(治疗 2、4、6、8 周后)
  • 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评分(治疗 4、8 周后)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不良事件(治疗 1、2、4、6、8 周后)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张亚素

杭州天玑济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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