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CTR2500112012尚未招募3 期
一项评价匹康奇拜单抗治疗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 II/III 期临床研究
完全自筹6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3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 阶段
- 3 期
- 状态
- 尚未招募
- 发起方
- 试验地点
- 65
- 主要终点
- 第 26 周时达到美国风湿病学会 20%的改善标准(ACR20)的受试者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匹康奇拜单抗治疗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改善症状和体征的有效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干预性研究
- 主要目的
- 随机平行对照
- 盲法
- 本研究为随机、双盲设计的研究,受试者随机接受匹康奇拜单抗和安慰剂。 各研究阶段中受试者和研究者均对治疗分配保持盲态,直到研究结束 。阶段申办者对治疗分配保持盲态直到研究结束;在ii期研究阶段申办者与受试者以及 研究中接触 研究者 /受试者的申者团队将保持盲态直到研究结束,所有 Ii期受试者完成第 26周随访后,参与疗效 /安全数据分析和 Iii期剂量决策的申办者团队将揭盲进行分析和剂量决策。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 至 75(—)
- 性别
- All
入选标准
- •18 岁<=年龄<=75 岁的男性或女性;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诊断为银屑病关节炎至少 6 个月,且筛选时符合银屑病关节炎分类标准(CASPAR);
- •筛选和基线时符合活动性 PsA 定义:
- •至少有 3 个肿胀关节(66 关节)和至少 3 个压痛关节(68 关节),且筛选期实验室检测的 C 反应蛋白>=3 mg/L;
- •有活动性斑块状银屑病,至少有 1 个直径>=2 cm 的银屑病斑块和 / 或银屑病甲损害;或有记录的斑块状银屑病病史;
- •既往使用非生物制剂 DMARDs,和 / 或 NSAIDs 治疗仍存在活动性 PsA:
- •− 非生物制剂 DMARDs 治疗规定:使用一种非生物制剂 DMARDs 至少 3 个月或有不耐受的证据;
- •− NSAIDs 治疗规定:使用一种 NSAIDs 至少 4 周或有不耐受的证据。
- •受试者可能既往使用过 TNF-α拮抗剂治疗:
- •− 在使用依那西普、阿达木单抗、戈利木单抗或赛妥珠单抗至少 12 周,和 / 或使用至少 14 周的英夫利西单抗后,由治疗医生判断,使用 TNF-α拮抗剂缺乏获益。缺乏获益可能包括关节计数、身体机能或疾病活动改善不足;
- •− 在使用依那西普、阿达木单抗、戈利木单抗、赛妥珠单抗或英夫利西单抗后,由治疗医生判断,使用 TNF-α拮抗剂不耐受。
- •受试者可能既往使用过 IL-12/23p40、IL-17 和 / 或 IL-23p19 拮抗剂治疗:
- •− 在使用 IL-12/23p40、IL-17 和 / 或 IL-23p19 拮抗剂治疗至少 16 周后,由治疗医生判断,使用以上生物制剂缺乏获益。缺乏获益可能包括关节计数、身体机能或疾病活动改善不足;
- •− 在使用 IL-12/23p40、IL-17 和 / 或 IL-23p19 拮抗剂治疗后,由治疗医生判断,使用以上生物制剂不耐受。
- •受试者可能既往使用过 JAK 抑制剂治疗:
- •− 在使用 JAK 抑制剂后,由治疗医生判断缺乏获益。缺乏获益可能包括关节计数、身体机能或疾病活动改善不足;
- •− 在使用 JAK 抑制剂治疗后,由治疗医生判断不耐受。
- •如果目前正在使用 DMARDs(仅限于甲氨蝶呤、柳氮磺吡啶、羟氯喹和来氟米特),应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至少 3 个月开始使用且已经剂量稳定至少 4 周,并且无因 DMARDs 导致的严重副作用。
- •如果已停用甲氨蝶呤、柳氮磺吡啶、羟氯喹,则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已至少停用 4 周;若已停用来氟米特,则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已至少停用 12 周。
- •如果在接受上述药物治疗,其使用和稳定剂量满足:
- •− 甲氨蝶呤<=25 mg/周;
- •− 柳氮磺吡啶<=3 g/天
- •− 羟氯喹<=400 mg/天
- •− 来氟米特<=20 mg/天
- •如果目前正在使用 NSAIDs 或其他治疗 PsA 的镇痛药,应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至少已经稳定剂量 2 周。如果未使用,则应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至少已经停用 2 周;
- •如果目前正在使用口服激素治疗 PsA,应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至少已经稳定剂量 2 周,剂量相当于强的松<=10 mg/天。如果未使用,则应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至少已经停用 2 周;
- •对研究目的充分了解,对研究药物的药理作用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基本了解;愿意严格遵守临床研究方案完成本研究,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有可能影响研究药物评价的其他炎症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类风湿关节炎、中轴性脊柱关节炎(不包括 PsA 合并脊柱炎的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或莱姆病;
- •既往接受过 2 种以上的生物制剂治疗;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的以下时间内接受 TNF-α拮抗剂治疗:
- •英夫利西单抗或戈利木单抗静脉给药:8 周;戈利木单抗皮下给药、阿达木单抗、赛妥珠单抗:6 周;依那西普:4 周;
- •既往接受过匹康奇拜单抗治疗;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12 周内使用 IL-12/23p40、IL-17 和 / 或 IL-23p19 拮抗剂治疗;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既往接受托法替布、巴瑞替尼等 JAK 抑制剂;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系统性免疫抑制治疗(包括硫唑嘌呤,环孢素,6-硫鸟嘌呤,巯基嘌呤,吗替麦考酚酯,羟基脲,他克莫司);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了其他非生物制剂 DMARDs,包括但不限于氯喹、金制剂和青霉胺;
- •正在接受 2 种及以上的 DMARDs;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了影响银屑病评价的光治疗或其他系统治疗(包括不限于维 A 类、阿普米斯特),和 / 或不愿意在研究期间避免持续日光暴晒或其他紫外光源;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接受了影响银屑病评价的局部治疗(包括不限于皮质类固醇、外用维生素 D3 衍生物、维 A 酸类、钙调磷酸酶抑制剂、本维莫德等);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了硬膜外、关节内、肌肉内、静脉给药的糖皮质激素(包括促肾上腺皮质激素);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接受了锂制剂;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3 个月内接受了试验性抗体或生物制剂给药或其他试验性药物在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取时间更长),或正在使用其他试验药物或参加其他试验;
- •有非斑块状银屑病(例如脓疱型,红皮病型或点滴状银屑病);
- •有药物导致的银屑病(例如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或锂导致的新发银屑病或银屑病加重);
- •有严重、进展、或不可控制的肾脏、肝脏、心血管、肺、胃肠、内分泌、神经、血液学、风湿病(PsA 除外)、精神、泌尿生殖系统;
- •患有不稳定型心血管疾病,定义为筛查前 3 个月内近期临床恶化(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快速心房颤动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筛查前 3 个月内因心脏病住院;
- •目前患有恶性肿瘤或在筛查前 5 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已充分治疗并且 5 年内无复发转移证据的皮肤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或局部宫颈原位癌除外);
- •有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史,或筛选前 5 年内存在提示可能的淋巴增生性疾病的体征和症状,如淋巴结病或脾肿大;
- •有慢性或复发性传染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慢性肾脏感染、慢性胸腔感染(如支气管扩张)、复发性尿路感染(如复发性肾盂肾炎或慢性非缓解性膀胱炎)、真菌感染(如粘膜皮肤念珠菌病)、或开放性、引流性或感染的皮肤伤口;
- •现有或在筛选前 2 个月内有严重感染(例如:败血症、肺炎或肾盂肾炎),或因感染住院或接受过静脉抗生素治疗;
-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过机会性感染【如:带状疱疹(严重或复发型),活动性巨细胞病毒、卡氏肺囊虫、组织胞浆菌、曲霉菌、分枝杆菌等感染】;
- •筛选前 12 周内有重大手术史(例如全身麻醉),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例如髋关节置换、动脉瘤切除等);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3 个月已接种或预计接种任何活病毒或细菌疫苗;
- •筛选前 12 个月内接受过卡介苗接种;
- •已知出现过严重药物、食物过敏,和 / 或对匹康奇拜单抗或其辅料过敏、超敏或不耐受;
- •已知有活动性结核病史或临床表现疑似为结核病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肺结核、淋巴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等);通过γ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和胸部正侧位 X 线或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Computed Tomography,CT)筛查受试者的结核状况,对无活动性结核症状和影像学结核证据的受试者若:
- •− IGRA 检查结果阴性,符合入组资格;
- •− IGRA 检查结果不确定,可进行复测,复测结果仍不确定者,不符合入组资格;
- •− IGRA 检查结果阳性,可在给予不少于 1 个月的预防性抗结核治疗后再次筛选评估,若无结核症状且对结核药物耐受性良好者,且在研究期间愿意接受完整预防性抗结核治疗,经研究者评估可入组;
- •筛选时和基线时血常规和血生化检查结果满足下述情况:
- •− 白细胞、中性粒细胞、血小板任意指标<正常下限(Lower limit of Normal Value, LLN),且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和 / 或血红蛋白<90g/L;
-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Transaminase, 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partate Amino Transferase, AST)、总胆红素(Total Bilirubin, TBIL)、直接胆红素(Total Bilirubin, DBIL)任意指标>2 倍正常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 Value, ULN);
- •− 肌酐(Creatinine, Cr)>ULN;
- •在为期 4 周的筛选阶段,允许对这些筛选实验室检查进行一次复查,达到要求的范围,可入组。
- •筛选时病毒学检查结果,符合下述任意一条:
-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抗体阳性;
- •− 无成功治疗史的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 HCV)抗体阳性,成功治疗定义为完成抗病毒治疗至少 24 周 HCV RNA 阴性;
- •− 乙肝病毒(Hepatitis B Virus, HBV)筛查(至少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epatitis B Surface Antigen, HBsAg]、乙肝表面抗体[Hepatitis B Surface Antibody, HBsAb]、乙肝核心抗体[Hepatitis B Core Antibody, HBcAb])HBsAg 阳性;或 HBcAb 阳性伴 HBV DNA 阳性;
- •妊娠、哺乳期女性或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给药后 6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不愿意在研究期间采取适当避孕措施者;
- •筛选前 12 个月有酒精或药物滥用;
- •研究者认为由于各种原因不适合参加临床研究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II 期-匹康奇拜组 1
II 期-匹康奇拜组 2
II 期-安慰剂组
III 期-匹康奇拜组
III 期-安慰剂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第 26 周时达到美国风湿病学会 20%的改善标准(ACR20)的受试者比例
次要结局
- 第 26 周时 28 关节疾病活动度评分-CRP(DAS28-CRP)相对基线的变化
- 第 26 周时达到 ACR 50%的改善标准(ACR50)的受试者比例
- 第 26 周时 SF36-PCS 相对基线的变化
- 第 26 周时健康评估问卷残疾指数(HAQ-DI)相对基线的变化
- 第 26 周时达到 ACR 70%的改善标准(ACR70)的受试者比例
- 第 26 周时附着点炎消退的受试者的比例(定义为利兹附着点炎指数[Leeds Enthesitis Index,LEI]=0 分,仅限于基线存在附着点炎的受试者)
- 第 26 周时指(趾)炎消退的受试者比例(指[趾]炎分数 0,仅限于基线存在指[趾]炎的受试者)
- 第 26 周达到最小疾病活动度(MDA)的受试者比例
- 各访视达到 ACR20,ACR50,ACR70 的受试者比例
- 各访视 ACR 各项指标相对基线的变化
- 各访视 HAQ-DI 相对基线的变化
- 各访视 DAS28-CRP 相对基线的变化
- 各访视达到 DAS28-CRP 应答的受试者比例
- 各访视达到 DAS28-CRP 缓解的受试者比例
- 各访视达到 MDA 的受试者比例
- 各访视达到改良银屑病关节炎反应标准(mPsARC)的受试者比例
- 各访视银屑病关节炎疾病活动评分(PASDAS)相对基线的变化
- 各访视银屑病关节炎疾病活动指数(DAPSA)相对基线的变化
- 各访视附着点炎消退的受试者的比例(LEI=0 分,仅限于基线存在附着点炎的受试者)
- 各访视附着点炎 LEI 评分相对基线的变化(仅限于基线存在附着点炎的受试者)
- 各访视附着点炎加拿大脊柱关节炎协会附着点炎指数(SPARCC-EI)相对基线的变化(仅限于基线存在附着点炎的受试者)
- 各访视指(趾)炎消退的受试者比例(指[趾]炎分数 0 分,仅限于基线存在指[趾]炎的受试者)
- 各访视指(趾)炎评分相对基线的变化(仅限于基线存在指[趾]炎的受试者)
- 各访视甲银屑病严重程度指数(NAPSI)相对基线的变化(仅限于基线存在甲银屑病的受试者)
- 各访视 Bath 强直性脊柱炎疾病活动指数(BASDAI)相对基线的变化(仅限于基线存在中轴脊柱关节炎的受试者)
- 各访视 BASDAI 相对基线改善>=20%、>=50%、>=70%和>=90%的比例(仅限于基线存在中轴脊柱关节炎的受试者)
- 各访视达到银屑病面积及严重程度指数(PASI)至少 75%、90%和 100%改善(PASI75,PASI90,PASI100)的受试者比例
- 各访视同时达到 ACR20 和 PASI75,ACR50 和 PASI90 的受试者比例
- 各访视银屑病皮损累及 BSA 相对基线的变化
- 各访视 PASI 相对基线的变化
- 各访视达到 HAQ-DI 有临床意义改善(较基线改善至少 0.35 分)的受试者比例(仅限于基线 HAQ-DI>=0.35 分的受试者)
- 各访视 SF36-PCS 相对基线的变化
- 各访视 SF36-MCS 相对基线的变化
- 各访视慢性病治疗功能评估疲乏量表(FACIT-疲乏)相对基线的变化
- 第 26 周和第 56 周银屑病关节炎改良 van der Heijde-Sharp 评分(vdH-mTss)相对基线的变化
- 药代动力学终点
- 免疫原性评价
- 安全性终点:所有不良事件,包括严重不良事件等;给药前后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结果变化
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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