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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52488
CTR20252488进行中(未招募)Ⅱ/ⅲ期

一项评价 GB08 注射液治疗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受试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对照的 II/I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1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68 人开始时间: 2025年6月26日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Ⅱ/ⅲ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268
试验地点
13
主要终点
第一阶段:比较 GB08 与对照药第 24 周时的 AHV。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第一阶段:评价 GB08 注射液相较于 Norditropin®FlexPro TM,在 PGHD 受试者第 24 周的有效性。推荐第二阶段研究用药剂量。 第二阶段:评价 GB08 注射液相较于 Norditropin®FlexPro TM,在 PGHD 受试者第 52 周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第一阶段 1)评价 GB08 注射液相较于 Norditropin®FlexPro TM,在 PGHD 受试者 52 周试验过程中的有效性。 2)评价 GB08 注射液治疗 PGHD 受试者的安全性。 3)评价 GB08 注射液治疗 PGHD 受试者的免疫原性。 4)评价 GB08 注射液在 PGHD 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PK)和药效动力学(PD)特征。 第二阶段 1)评价 GB08 注射液相较于 Norditropin®FlexProTM,在 PGHD 受试者 52 周试验过程中的有效性。 2)评价 GB08 注射液治疗 PGHD 受试者的安全性。 3)评价 GB08 注射液治疗 PGHD 受试者的免疫原性。 4)评价 GB08 注射液在 PGHD 受试者的 PD 特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第一阶段:评价gb08注射液相较于norditropin®flex Pro Tm,在pghd受试者第24周的有效性。推荐第二阶段研究用药剂量。 第二阶段:评价gb08注射液相较于norditropin®flex Pro Tm,在pghd受试者第52周的有效性。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3岁(最小年龄) 至 11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根据病史、临床症状和体征、生长激素(GH)激发试验和影像学检查等确诊为生长激素缺乏缺乏症(GHD)的受试者,性别不限,需满足:①根据 2009 年发表的《中国 0~18 岁儿童、青少年身高、体重的标准化生长曲线》的中国儿童、青少年身高数据,绝对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儿童身高均值-2 标准差(SD);②根据筛选前 6 个月至 18 个月计算的 AHV ≤ 5.0 cm/yr;③一年内两种不同药物生长激素激发试验证实受试者 GH 峰值≤ 10 ng/ml;④骨龄低于实际年龄至少 1 年(接受筛选期前半年内的骨龄检测结果)且女孩小于 10 岁,男孩小于 11 岁;
  • 青春期前阶段儿童(女孩≤ 10 岁、男孩≤ 11 岁),男孩睾丸体积<4 ml,女孩乳房发育处于 Tanner 1 期(无可触及的乳房腺体组织),年龄>3 岁(年龄以实际出生日期为依据);
  • 均匀性矮小、智力发育正常者;
  • IGF-1 水平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儿童至少 1 个 SD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 标准差评分(IGF-1 SDS)≤ -1.0)]者;
  • 体重指数(BMI)在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儿童± 2SD 平均 BMI 以内;
  • 对于生长激素缺乏症属于其多种垂体激素缺乏症受试者,需状态稳定≥1 个月,具体情况由研究者进行判定;
  • 监护人理解并签署 ICF。如果受试者已经年满 8 岁也需签署 ICF,不满 8 岁的受试者能够表达同意时,其同意的意见应被明确记录。

排除标准

  • 既往曾接受系统性促生长治疗者,包括生长激素和性激素;
  • 严重的过敏体质或已知对生长激素或其辅料如甘露醇、赖氨酸、氯化钠等成分过敏者;
  • 其他类型的生长异常者,如特发性矮小症、Turner 综合征、Noonan 综合征、Prader-Willi 综合征、Russell-Silver 综合征等;
  • 其他原因所致的矮身材者,如小于胎龄儿、家族性身材矮小、甲状腺激素缺乏、肾上腺皮质激素缺乏、抗利尿激素缺乏、乳糜泻、佝偻病、心理因素、慢性肾脏疾病、感染或创伤等继发性原因所导致的矮小;
  • 任何可能影响生长或生长能力评估的临床显著异常情况;筛选时肝肾功能不全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正常值上限 1.5 倍,肌酐(Cr)>正常值上限]、患有慢性疾病者[营养不良、空腹血糖≥ 126 mg/dL(7.0mmol/L)或糖化血红蛋白(HbA1c)≥ 6.5%];糖尿病;严重心肺、血液系统等疾病或全身感染、免疫功能低下、精神异常及合并其他先天畸形者;
  • 传染性疾病者,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或结核病等(若 HBV 表面抗原阳性者,需进一步检测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丙型肝炎病毒(HCV)检测丙肝抗体,若抗体阳性者,需进一步检测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且若(HBV DNA 和 HCV RNA>定量下限需被排除);
  • 筛选前 12 个月内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等类固醇激素者,如哮喘患者需长期服用激素治疗;
  • 既往垂体磁共振成像(MRI)检查发现垂体、下丘脑肿瘤或其他颅内肿瘤的受试者;既往有白血病、淋巴瘤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的受试者;
  • 既往有放射治疗或化疗史者;
  • 股骨头骨骺滑脱(SCFE)者;
  • 脊柱侧凸超过 15°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作为受试者);
  • 研究者认为具有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因素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第一阶段:比较 GB08 与对照药第 24 周时的 AHV。

时间窗: 第 24 周

第二阶段:比较 GB08 注射液与对照药在第 52 周时的 AHV。

时间窗: 第 52 周

次要结局

  • 第一阶段:GB08 注射液及对照药在基线,及第 4、12、36、48、52 周时的 AHV;(基线、第 4、12、36、48、52 周)
  • 第一阶段:GB08 注射液及对照药在基线,及第 4、12、24、36、48、52 周时的 AHV 标准差(SD)评分;(基线、第 4、12、24、36、48、52 周)
  • 第一阶段:GB08 注射液及对照药在第 4、12、24、36、48、52 周时实足年龄(CA)的身高标准差评分(Ht SDS CA)以及较基线的变化;(基线、第 4、12、24、36、48、52 周)
  • 第一阶段:GB08 注射液及对照药在第 24、52 周时 BA 的 Ht SDS BA 以及较基线的变化;在第 12、24、52 周时的 Tanner 分期和在第 2、4、8、12、24、52 周时体重及 BMI 较基线的变化;(基线、第 2、4、8、12、24、52 周)
  • 第一阶段:GB08 注射液及对照药在基线,及第 24、52 周,BA 与 CA 的比值;(基线,第 24、52 周)
  • 第一阶段:对照药在第 2、4、8、12、24、36、48、52 周时的 IGF-1 水平、IGF-1 SDS 和 IGFBP-3 水平、IGFBP-3 SDS 以及较基线的变化;(基线、第 2、4、8、12、24、36、48、52 周)
  • 第一阶段:GB08 注射液在第 2、4、8、12、24、36、48、52 周给药后第 48h 时的血清 IGF-1 水平、IGF-1 SDS 和 IGFBP-3 水平、IGFBP-3 SDS 以及较基线的变化。(基线、第 2、4、8、12、24、36、48、52 周)
  • 第一阶段:AE、生命体征、ECG、体格检查、异常临床实验室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甲状腺功能、空腹胰岛素、催乳素、HbA1c、空腹血清皮质醇等]、给药部位检查。(整个试验期间)
  • 第一阶段:GB08 注射液及对照药在基线,及第 12、24、36、52 周 ADA 结果,若 ADA 阳性,需进行中和抗体分析和滴度分析。(基线,及第 12、24、36、52 周)
  • 第一阶段:PK:Cmax、AUC0-t、AUC0-inf、Tmax、λz、t1/2、Vd/F、CL/F、AUC_%Extrap 等。(从基线到 52 周所有随访时间点)
  • 第一阶段:PD:IGF-1 和 IGFBP-3 的 Emax、TEmax、AUEC0-t、AUEC0-24h、AUEC0-168h 等(从筛选期到 52 周所有随访时间点)
  • 第二阶段:GB08 注射液及对照药在基线,及第 4、12、24、36、48 周时的 AHV;(基线,第 4、12、24、36、48 周)
  • 第二阶段:GB08 注射液及对照药在基线,及第 4、12、24、36、48、52 周时的 AHV SD 评分;(基线,第 4、12、24、36、48、52 周)
  • 第二阶段:GB08 注射液及对照药在第 4、12、24、36、48、52 周时实足 Ht SDS CA 以及较基线的变化;(基线、第 4、12、24、36、48、52 周)
  • 第二阶段:GB08 注射液及对照药 52 周时 Ht SDS BA 以及较基线的变化;(基线、52 周)
  • 第二阶段:GB08 注射液及对照药在基线,及第 24、52 周,BA 与 CA 的比值;在第 12、24、52 周时的 Tanner 分期较基线的变化;在第 2、4、8、12、24、52 周时体重及 BMI 较基线的变化;(基线、第 2、4、8、12、24、52 周)
  • 第二阶段: 对照药在第 2、4、8、12、24、36、48、52 周时的血清 IGF-1 水平、IGF-1 SDS 和 IGFBP-3 水平、IGFBP-3 SDS 以及较基线的变化;(基线、、第 2、4、8、12、24、36、48、52 周)
  • 第二阶段:GB08 注射液在第 2、4、8、12、24、36、48、52 周给药后第 48h 时的血清 IGF-1 水平、IGF-1 SDS 和 IGFBP-3 水平、IGFBP-3 SDS 以及较基线的变化。(基线、第 2、4、8、12、24、36、48、52 周)
  • 第二阶段:AE、生命体征、12 导联 ECG、体格检查、异常临床实验室参数(包括但不限于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甲状腺功能、空腹胰岛素、催乳素、HbA1c、空腹血清皮质醇等)、给药部位检查。(整个试验期间)
  • 第二阶段:GB08 注射液及对照药在基线,及第 12、24、36、52 周 ADA 结果,若 ADA 阳性,需进行中和抗体分析和滴度分析。(基线,第 12、24、36、52 周)
  • 第二阶段:GB08 注射液及对照药在基线,及第 12、24、36、52 周 IGF-1 和 IGFBP-3 的浓度、相对基线变化值和变化百分比。(基线,第 12、24、36、52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林艳清

深圳科兴药业有限公司

研究点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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