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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000037497
ChiCTR2000037497尚未招募2 期

安罗替尼联合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顺铂治疗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的单臂、开放、单中心的Ⅱ期临床研究

医院经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59 人开始时间: 2020年9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59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无进展生存期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安罗替尼联合静脉化疗在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治疗中的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ORR)和无进展生存期( progression-free survival,PFS)。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a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0(—)
性别
Female

入选标准

  • 年龄:≥18 岁,≤70 岁。
  • 初次治疗时经病理学确诊为宫颈鳞癌、腺鳞癌或腺癌。不包含下列少见病理类型:神经内分泌癌、透明细胞癌或肉瘤等。
  • 入组患者需经组织学或影像学证实为治疗后复发或转移,且末次含铂化疗大于 6 个月,不适合手术或放射治疗。
  • 4)治疗前一个月内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抗肿瘤治疗(包括:任何形式的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及中药治疗等)。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 RECIST 1.1 标准,肿瘤病灶 CT 扫描、体格检查或妇科检查长径≥10mm,淋巴结病灶 CT 扫描短径≥10mm)
  • ECOG 评分:0-2 分;
  • 预计生存期 ≥ 3 月;
  • 受试者接受其它治疗造成的损害已恢复,其中接受亚硝基或丝裂霉素的间隔≥6 周;接受其它细胞毒性药物、放疗或手术≥4 周,且伤口已完全愈合;
  •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
  • A 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14 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
  • a.ANC≥1.5×109/L;
  • b.PLT≥80×109/L;
  • B 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 a.TBIL<1.5ULN;
  • b.ALT 和 AST<2.5ULN,而对于肝转移患者则< 5ULN;
  • c.血清 Cr≤1.25ULN 或内生肌酐清除率> 45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 有潜在生育可能的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 1 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并需在研究入组前的 72h 内血清或尿 HCG 检查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 出现以下任何一项目的患者将不能入组本研究:
  • 1)肿瘤相关症状及治疗:
  • ①无法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中到大量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者心包积液;
  • ②影像学(CT 或者 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者或研究者判断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 ③既往接受过抗血管生成靶向药物治疗,或其他针对 VEGFR 抑制剂的治疗;
  • ①任何已知或可疑的自身免疫疾病的受试者,除外:仅需要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因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导致的甲状腺功能减退;血糖得以控制的稳定的 I 型糖尿病的受试者;
  • ②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140 mmHg 或者舒张压>90 mmHg);随机前 6 个月内,出现以下情况:心肌梗死、严重 / 不稳定型心绞痛、NYHA 2 级以上心功能不全、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以及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③存在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如:糖尿病、肺纤维化和急性肺炎等);
  • ④首次研究用药前 28 天内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或者预计研究期间行减毒活疫苗接种;
  • ⑤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炎,定义为 HBV-DNA ≥ 500 IU/ml;丙型肝炎,定义为 HCV-RNA 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或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
  • ⑥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存在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需住院治疗的菌血症、重症肺炎等;或首次给药前 2 周内存在需使用系统抗生素治疗的 CTCAE≥2 级的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 / 首次给药前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38.5°C(经研究者判断,因肿瘤原因导致的发热可以入组);给药前 1 年内有活动性结核感染证据;
  • ⑦进入研究前 5 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 ⑧存在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肠梗阻;
  • ⑨既往接受过或准备接受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的受试者;
  • ⑩周围神经病变≥2 级者;
  • ①随机前 6 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因前期化疗行静脉置管引发静脉血栓经研究者判断已痊愈者除外)及肺栓塞等;
  • ②进入研究前 2 个月内出现咯鲜血症状且最大日咯血量约≥2.5 mL 的受试者。进入研究前 3 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基线期大便潜血++及以上,或患有脉管炎等;已知存在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及血栓倾向,如:血友病、凝血技能障碍、血小板减少、脾功能亢进等;
  • ③凝血功能异常(INR>1.5 或 APTT>1.5×ULN),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需要使用华法林或肝素长期抗凝治疗,或需要长期抗血小板治疗(阿司匹林≥300 mg/天或氯吡格雷≥75 mg/天);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全身免疫刺激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或白细胞介素-2,包括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免疫刺激剂)的受试者。
  •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者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
  • 5)随机前 4 周内参与过任何其他药物临床研究,或距离末次研究用药不超过 5 个半衰期。
  • 6)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 7)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 8)经研究者判断,患者可能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或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或伴有其他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试验资料及样品收集的家庭或社会等因素;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Case series

安罗替尼联合白蛋白紫杉醇 / 顺铂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无进展生存期

研究者评估的客观缓解

次要结局

  • 总体生存期
  • 疾病控制率

研究者

发起方
医院经费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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