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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400085638
ChiCTR2400085638已完成1 期

评价 ADHD 辅助治疗软件治疗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的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自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2年3月20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1 期
状态
已完成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治疗 8 周时相对于基线期的注意力变化指数(Tova-ACS)差异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试验产品治疗 6-12 岁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采用双盲设计,在试验过程中对受试者、研究者、评分员设盲。试验组 和对照组分配外观相同的设备,每台设备分配账号和密码。试验过程中由非盲指导 员指导受试者进行设备操作。试验过程中受试者将不知道被分配的组别,不得向除 非盲指导员以外的其他试验相关人员透露所接受的治疗的信息。由盲态评分员对受 试者进行量表评价,以减少偏倚。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6 至 12(—)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6 周岁≤年龄≤12 周岁,性别不限;
  • 2.符合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V)ADHD 诊断标准,注意力缺陷型或混合型患者;
  • 3.SNAP-IV 评分≥28;
  • 4.TOVA-ACS≤-1.8;
  • 6.未使用哌甲酯或托莫西汀、中药(如多动宁胶囊、小儿智力糖浆、静灵口服液、其他中药方)等 ADHD 治疗药物或筛选前 2 周已停药;
  • 7.患者和 / 或其监护人同意参加本研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8 岁及以上的受试者还应签署儿童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1.患有脑瘫、癫痫、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等神经发育障碍性疾病;
  • 2.患有抽动障碍、孤独谱系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抑郁障碍、特殊性学习技能发育障碍等严重精神疾病;
  • 3.听力障碍导致类似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表现者;
  • 4.在研究的任何阶段,需要服用其他抗精神病、抗抑郁等中枢神经系统药物(包括中西药、保健品)
  • 5.经两种不同类别 ADHD 药物系统性治疗后仍无效的患者;
  • 6.色盲等不能正常使用软件者;
  • 7.既往或目前有游戏成瘾者;
  • 8.试验期间必须同时接受系统心理治疗、家庭治疗或经颅磁治疗者;
  • 9.入组前一个月内接受过系统性行为治疗或物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
  • 10.家属报告或研究者观察到的妨碍干预的运动状态(如手 / 手臂的身体畸形或功能障碍、使用义肢等);
  • 11.曾有自杀观念或研究者判断具有严重的自杀冲动者;
  • 12.1 个月内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尚未出组者;
  • 13.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对照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治疗 8 周时相对于基线期的注意力变化指数(Tova-ACS)差异

次要结局

  • 第 4 周时注意力变化指数(TOVA-ACS)较基线变化
  • SNAP-IV 量表父母版评分较基线变化情况
  • 临床疗效总评量表 CGI 评分

研究者

发起方
自筹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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