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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51594
ChiCTR2100051594尚未招募4 期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治疗存在视疲劳的患者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研究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60 人开始时间: 2021年9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4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入组人数
6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视疲劳量表评分相较基线的变化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治疗存在视疲劳的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a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8 岁及以上的患者,男女不限;
  • 根据《视疲劳诊疗专家共识(2014 年)》,诊断为轻度视疲劳,即用眼后常出现以下眼部症状:
  • (1)视觉障碍:近距离工作或阅读不持久,出现暂时性视物模糊或重影;
  • (2)眼部不适:眼胀、眼痛、眼干、眼烧灼感、流泪、眼痒、眼异物感及眼眶疼痛;
  • BUT≤10s 或 Schirmer I 试验(无表面麻醉)≤10mm/5min;
  • 0<角膜荧光素染色(CFS)≤5 分;
  • 经过充分知情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完成访视的患者。

排除标准

  • 任一只眼为法定盲眼的患者;
  • 入组前 1 个月内使用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或其他缓解视疲劳、治疗干眼症药物的患者;
  • 诊断为重度视疲劳患者:存在全身症状,如易疲劳,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严重时甚至恶心、呕吐,并出现焦虑、烦躁以及其他神经官能症的症状;
  • 眼部之外的疾病或因素(如精神和心理状态、女性月经期、更年期)导致的视疲劳;
  • 对研究中预定使用的药物、辅料或检测(如珍珠液、冰片、玻璃酸钠、羟苯乙酯、荧光素)的任何组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 入组前 2 周内或试验期间需联合眼部或全身的非甾体抗炎药、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对疗效评估有影响的物理治疗或眼部手术治疗的患者;
  • 入组前 2 周内或试验期间需配戴隐形眼镜的患者;
  • 曾接受过泪小点栓塞、泪小点封闭等封闭泪点治疗的患者;
  • 患有需要治疗的活动性眼部炎症的患者;
  • 计划妊娠、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患者;
  • 1 个月内曾参加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
  • 有未被控制的全身疾病或其他原因,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进入本研究的患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研究组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对照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视疲劳量表评分相较基线的变化

CFS 评分相较基线的变化

次要结局

  • 眼部症状和日常生活(DEQS)问卷评分相较基线的变化
  • BUT 相较基线的变化
  • Schirmer I 试验(无表面麻醉)结果相较基线的变化
  • 患者用药舒适度评分
  • 不良反应(眼部和全身性)的发生率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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