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临床试验/ChiCTR2500105213
ChiCTR2500105213尚未招募早期 1 期

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新辅助治疗可切除的局晚期食管鳞癌的前瞻性、单臂、II 期临床研究

自选课题(自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7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早期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病理完全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探索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联合紫杉醇、顺铂新辅助治疗可切除的局晚期食管鳞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年龄 18-75 周岁之间的男性或女性患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2.经病理学(包括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初治食管鳞癌;
  • 3.临床分期为 cT1b-cT2 N+M0 或 cT2-cT4a,任何 N,M0,根据 UICC/AJCC TNM 分期系统(2017 年第 8 版),经研究者判断可行食管癌根治术,且术前需行新辅助治疗者;
  • 4.ECOG(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评分:0-2 分;
  • 5.主要器官功能正常,首次用药物前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获得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未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升白药、升血小板药等); •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Hb)≥75 g/L; • 肝功能: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3×正常值范围上限(ULN);总胆红素≤1.5×ULN;白蛋白≥28 g/L; • 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 (应用标准 Cockcroft-Gault 公式);尿蛋白<2+(若尿蛋白≥2+,须进行 24 h 尿蛋白定量,24 h 尿蛋白定量<1.0 g 可以入组); •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 6、研究者判断能够遵守研究方案;
  • 7、筛选时妊娠试验(针对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阴性;
  • 8、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以及有生育能力和妊娠风险的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避孕;
  • 9、愿意并且能够遵从访视安排、治疗计划、实验室检验和其他研究程序的患者。

排除标准

  • 1.既往接受过针对食管鳞癌的手术、放疗、化疗、靶向或免疫治疗;
  • 2.存在远处脏器转移者;
  • 3.原发病灶 2 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的食管鳞癌患者;肿瘤有侵犯支气管或大血管可能,并有出血倾向的患者;
  • 4.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或预期研究治疗期间需要接受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每天> 10 mg 泼尼松或等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环磷酰胺、甲氨蝶呤、沙利度胺等),但允许在无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使用 生理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即每天 ≤10 mg 的强的松或等效剂量)替代疗法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允许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使用糖皮质激素,允许使用糖皮质激素预防造影剂过敏;
  • 5.既往和 / 或目前存在间质性肺病、尘肺、放射性肺炎,且经研究者评估具有临床意义者,以及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者;
  • 6.存在研究期间会导致不良事件发生风险的伴随疾病或病症: a) 即使给予规范治疗仍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mmHg),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b) 既往曾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 c) 既往有颅内或脊髓出血史; d) 目前存在出血倾向或严重凝血病(无抗凝治疗)或累及大血管的肿瘤的证据; e) 首次给药前 1 个月内咯血(每次发作时咯≥1/2 茶匙鲜红色血液)或有消化道出血史且经研究者判断不能入组者; f) 目前存在腹部游离气体的证据; g) 目前存在严重、不愈合或开裂的伤口,或未经治疗的骨折; h) 研究者判断在研究治疗期间会导致不可接受的不良事件发生风险的其他任何疾病。
  • 7.排除具有以下任一心血管疾病的受试者。 a)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肺栓塞、急性 / 持续性心肌缺血、脑血管意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其他具有临床意义 / 需要药物治疗干预的动静脉血栓、栓塞或缺血事件; b) 既往和 / 或目前存在 NYHA III~IV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 c) 既往和 / 或目前存在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 d) 首次给药前,12 导联 ECG 显示 QT 间期(QTcF)均值>470 ms;
  • 8.合并其他器官肿瘤;
  • 9.急性或慢性 B 型或 C 型肝炎病毒感染;
  • 10.HIV 阳性患者;已知首次接受研究治疗前一年内接受过抗结核治疗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的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2000 IU/ml 或 104 拷贝数/ml 者;HCV 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阳性者;
  • 11.已知的活动性肺结核;已知的活动性梅毒感染;
  • 12.病人难以勾通,或难于长期随访;
  • 13.医生觉得其他不适合情况;
  • 14.对本研究中涉及的药物或相关成分过敏。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病理完全缓解率

时间窗: 接受新辅助治疗至术后

总生存期

时间窗: 接受新辅助治疗至因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之间的时间

次要结局

  • 客观缓解率(新辅助治疗期间每 6~8 周进行影像学评估,治疗结束后 4 周完成最终 ORR 评估)
  • R0 切除率(接受新辅助治疗至术后)
  • 肿瘤退缩分级(接受新辅助治疗至术后)
  • 安全性(基线、每周期治疗前、长期随访过程中)

研究者

发起方
自选课题(自筹)

研究点 (1)

Loading locations...

相似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