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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71652
CTR20171652暂停3 期

未接受过系统疗法治疗的晚期肝细胞癌(HCC)患者中 Pexa-Vec 序贯索拉非尼疗法与单一索拉非尼疗法比较的 III 期随机、开放研究

未提供50 个研究点 分布在 3 个国家目标入组 300 人开始时间: 2018年7月24日

试验速览

阶段
3 期
状态
暂停
入组人数
300
试验地点
50
主要终点
总生存期(OS)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标: 1、比较总生存期 次要目标: 采用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mRECIST),根据集中评价测定并比较两治疗组的治疗反应,包括下述终点: 1、进展时间(TTP) 2、无进展生存期(PFS) 3、总缓解率(ORR) 4、疾病控制率(DCR) 5、测定并比较两治疗组的安全性特征 6、测定并比较两治疗组的症状进展时间(TSP) 8、测定比较两治疗组的生命质量(QoL)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男性或女性患者,年龄≥18 岁
  • 组织学 / 细胞学诊断为原发性 HCC
  • 晚期 HCC(巴塞罗那临床肝癌分期[BCLC]为 C 期或美国肝脏病研究协会[AASLD]指导原则分期为 B 期)且适宜接受系统疗法治疗,但不包括胆管上皮癌、胆管肝细胞癌、纤维层癌和肝胚细胞癌;
  • 肿瘤状态(通过放射影像学确定):动态图像技术(三相 CT 扫描或动态对照增强磁共振图像[MRI])显示肝内至少有一处可测定的活性肿瘤, LD≥1cm,且可通过影像学引导实施瘤内注射;
  • 至少有一处肿瘤之前未曾接受过局部治疗或自前次局部治疗以来活性肿瘤大小增大超过 25%;
  • Child-Pugh A 级;注意:不得使用穿刺术、白蛋白注射或利尿剂治疗以降低分级(即对重至中度 / 轻度腹水治疗以使其改善为中度至轻度);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况 0 或 1 分;
  • 血液学、肝功能和肾功能适宜: a) 血红蛋白≥9g/dL b) 血小板计数≥75×109/L c)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7 d) 白细胞(WBC)计数≥2×109/L e)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109/L f) 白蛋白≥2.8g/dL、总胆红素≤3.0mg/dL(51.3μmol/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LT)≤5 倍正常上限 g) 血清化学钠、钾和钙离子浓度处于正常范围内(WNL)或 1 级 h) 血清肌酐<2.0mg/dL 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根据 Cockroft-Gault 方程)
  • 对于有性生活的患者:应愿意在每次 Pexa-Vec 治疗后至少 6 周内以及索拉非尼治疗期间和停药后 2 周内采取适宜的屏障避孕措施;
  • 预期寿命至少为 3 个月;

排除标准

  • 研究治疗前 4 周内进行大型手术治疗(小型外科手术是允许的,如血管通路或 Port-a-Cath?);
  • 随机分组前 4 周内进行 HCC 局部疗法;
  • 组织学诊断为胆管癌、胆管肝癌、纤维板层癌和肝母细胞瘤
  • 筛查前 6 个月内有中或重度腹水、出血性食管曲张、肝性脑病或肝功能不全相关胸腔积液史;
  • 巨大肿瘤患者-肿瘤包绕>50%肝脏体积和 / 或侵入下腔静脉;
  • 已知因基础疾病(如 HIV/AIDS)和 / 或接受包括高剂量皮质内固醇在内免疫抑制药物治疗(指随机分组时接受≥20mg/天的泼尼松或同类药物治疗或研究治疗前 2 个月内使用上述药物超过 4 周);
  • 正在发作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炎症性皮肤疾病(经研究者确认);
  • 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湿疹史(经研究者确认);
  • 注射治疗后肿瘤肿胀和 / 或坏死侵入重要血管结构(如颈动脉)或其他重要解剖部位(如肺部呼吸道)(肝静脉和门静脉受累则是允许的);
  • 有临床显著和 / 或快速聚集的腹水、心包积液和 / 或胸腔积液。对于有不影响 Pexa-Vec 瘤内注射安全性的轻度腹水患者,治疗医师可酌情考虑是否允许参与研究;
  • 有症状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仅限于之前 12 个月内显著的冠脉疾病(如需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治疗)或充血性心衰;
  • 对于现有或既往心血管疾病史的患者(如有既往心肌梗死、缺血性心肌病既往史),应进行心脏学会诊讨论以确定是否可参与研究;
  • 研究者根据自身医学判断认为 Pexa-Vec 治疗期间或之后在容量负荷(如静脉输液 / 推注)、心动过速或低血压情况下会增加患者不利医学风险的情况;
  • 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恶性肿瘤(脑部转移手术完全切除或放射治疗史是允许的);
  • 针对 HCC 进行过系统疗法(备注:系统疗法暴露 7 天或 7 天以下是允许的);
  • 根据药物处方信息禁忌使用索拉非尼的和 / 或对索拉非尼及其成分有严重过敏,或已知对索拉非尼不耐受;
  • 有其他医学情况、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或活动性感染,主要研究者认为会增加患者参与治疗所带来的风险、影响研究结果解读和 / 或患者不适宜参与研究;
  • Pexa-Vec 注射给药前 14 天内无法停止 HCV 疗法,包括干扰素 / 聚乙二醇干扰素或利巴韦林。如患者正在使用任何抗病毒药物则应向医学监察员咨询以确定该患者是否适宜参与研究;
  • 无既往恶性肿瘤,但不包括下述:经适宜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癌、原位宫颈癌以及经适宜治疗的其他癌症且患者无疾病生存至少 3 年;
  • 研究者评价认为之前 12 个月内有显著出血事件发生使得瘤内注射治疗程序风险提高;
  • Pexa-Vec 瘤内注射治疗前无法停用抗凝血或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包括: ? Pexa-Vec 瘤内注射前 7 天内无法停用阿司匹林 ? Pexa-Vec 瘤内注射前 7 天内无法停用可密定 ? Pexa-Vec 瘤内注射前>24 小时内无法停用低分子量肝素(LMWH) ? Pexa-Vec 瘤内注射前>4 小时内无法停用普通肝素(UFH) ? Pexa-Vec 瘤内注射前 4 天内无法停用口服直接凝血酶抑制剂(达比加群)或直接 Xa 因子抑制剂(利伐沙班、阿哌沙班和依度沙班) 注意:上述抗凝血药物疗法转换患者 Pexa-Vec 治疗前可间断使用 LMWH 或 UFH 进行治疗(如治疗医师认为合适),但 LWMH 末次治疗距研究治疗至少应>24 小时,UFH 末次治疗距研究治疗至少应>4 小时。 关于研究治疗前其他抗凝血药物管理的相关问题请联系申办方。
  • 每次 Pexa-Vec 治疗前和后 48 小时内无法停用降血压药物(包括但不仅限于: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醛固酮拮抗药等);
  • 曾接受过或计划接受器官移植(如肝脏移植);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妊娠是指受孕后至妊娠结束前的状态。筛查 hCG 实验室检查结果阳性和 / 或基线尿妊娠检查阳性(>10 mIU/mL)的育龄女性应进行超声检查确认妊娠;
  • 既往疫苗接种过程中出现严重系统性反应或副作用;
  • 随机分组前 4 周内参与其他临床研究且接受活性研究药物治疗;
  • 无法或不愿意按照研究方案要求进行研究;
  • 曾接受过 Pexa-Vec 或其他痘苗载体相关药物治疗;
  • 室内空气条件下静息态脉搏血氧饱和度<90%。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总生存期(OS)

时间窗: 随机分组至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如截止日期时无法获知患者是否死亡,则生存期以最后一次联系的日期截尾

次要结局

  • 进展时间(TTP)(随机分组至首次出现放射影像学肿瘤进展的时间)
  • 无进展生存期(PFS)(随机分组至首次出现放射影像学肿瘤进展或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以先发生者计))
  • 总缓解率(ORR)(研究期间最佳总体缓解为 CR 或 PR 的患者比例)
  • 疾病控制率(DCR)(研究期间最佳总体缓解为 CR、PR 或 SD 的患者比例)
  • 安全性(研究期间通过 NCI CTCAE(4.03)版评价,报告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戴向荣

SillaJen, Inc./Transgene S.A./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研究点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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