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21675进行中(未招募)1/2 期
一项评估 MRG004A 在组织因子阳性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多中心、I/II 期剂量递增和扩展临床研究
未提供2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2 个国家目标入组 234 人开始时间: 2022年7月7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1/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234
- 试验地点
- 21
- 主要终点
- Ⅰ期:最大耐受剂量(MTD)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研究将分两部分进行,A 部分主要目的是评价 MRG004A 治疗符合条件的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同时确定 MRG004A 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推荐扩展剂量(RDE)和和 II 期推荐剂量(RP2D)。 B 部分主要目的是在已知表达组织因子(TF)的研究人群中,由独立中心审查(ICR)依据 RECIST v1.1 评估经确认的 ORR[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和 / 或至少 12 周的疾病稳定(SD),从而评价 MRG004A 的抗肿瘤疗效。同时进一步评价 MRG004A 在确认的 RDE/RP2D 下治疗特定的适应症患者人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非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单臂试验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理解并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并遵守方案中规定的要求。
- •对于 Ib 期剂量扩展阶段的患者和 II 期患者,需能够提供进行 TF 检测的肿瘤组织标
- •本,如不能提供存档组织标本,须进行一次新的活检;同时要求中心实验室进行
- •免疫组化(IHC)检测证实受试者肿瘤标本 TF 表达阳性(表达量≥1%)。
- •必须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肿瘤,经标准治疗失败且有记录
- •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期间疾病进展,或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疾病进展包括临床进
- •展或影像学确认进展)–I 期和 II 期(见入选标准 6)。
- •II 期:患者有记录在标准治疗期间疾病进展或之后复发,且参加临床试验是合适
- •的治疗选择,包括以下恶性肿瘤:胰腺癌、宫颈癌、铂耐药卵巢癌、原发性输卵管癌 / 腹膜癌、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其他。
- •依据 RECIST V1.1,患者必须有可测量病灶。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 •器官功能和凝血功能必须符合要求。
- •血清妊娠检测为阴性(女性,年龄在 18-55 岁之间)。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不纳入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 MRG004A 治疗期间和末次输注之后
- •180 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2 级的周围神经病(依据 CTCAE 5.0)。
- •既往抗肿瘤治疗导致的毒性(除外脱发和疲乏)未恢复至≤1 级(CTCAE v5.0),或放疗引起的远期毒性,经研究者判断不能恢复。
- •未经治疗、不稳定或未得到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但以下情况除外:A.在首次治疗前至少 4 周内,临床 MRI 扫描显示疾病稳定且无进展或无未得到控制的神经症状或体征;B.任何未经治疗的无症状脑转移瘤,无需立即进行局部或全身治疗。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周内接受过任何化疗、生物治疗、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
- •既往接受过任何结合或非结合 auristatin 衍生物治疗。
- •正在进行的急慢性炎症性皮肤病。
- •入组前 6 个月内出现严重心功能不全。
-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3 个月内发生肺栓塞或深静脉血栓形成。
- •入组前 5 年内存在并发恶性肿瘤。
- •未得到控制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和糖尿病。
- •患有活动性或慢性角膜疾病;患有其他需要治疗的活动性眼表疾病;存在其他具有临床意义、影响药物相关角膜炎监测的角膜疾病。
- •基线时存在活动性眼表疾病、瘢痕性结膜炎病史。
- •既往 Steven-Johnson 综合征病史。
- •室性心动过速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静息 ECG 节律、传导或形态的任何临床重要异常。
- •由于晚期癌症或其并发症导致的静息时中度至重度呼吸困难、重度原发性肺部疾病、当前需要连续氧疗、或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疾病(ILD)或肺炎。
- •首次研究给药前 4 周内进行大手术且未完全康复。研究治疗前 2 周内进行过小手术。
- •对 MRG004A 的任何成分或辅料(二水合磷酸氢二钠、二水合磷酸二氢钠、蔗糖和聚山梨酯 80)有过敏反应,或已知对其他既往抗 TF(包括试验性药物)或其他单克隆抗体有≥3 级的过敏反应。
- •活动性乙型肝炎(需同时满足 HBsAg 阳性,且 HBV DNA≥500 IU/ml,并排除药物或其他原因所致肝炎),活动性丙型肝炎(需同时满足抗-HCV 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阳性),梅毒(对于梅毒抗体阳性者需进一步检测梅毒滴度)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周内存在未控制的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立克次体或寄生虫感染。
- •在首次治疗前 4 周内使用全身皮质类固醇,除非已将剂量逐渐降至泼尼松等效剂量 10 mg/日或更低。
- •因可增加不良反应风险或影响潜在疗效,故禁止将强效 CYP3A4 抑制剂或诱导剂与 MRG004A 联合使用。
- •其他须排除的药物或治疗:治疗性抗凝剂或长期抗血小板治疗;允许使用多种维生素、钙、维生素 D 和预防治疗性抗 RANKL(狄诺塞麦)和唑来膦酸治疗骨转移。
- •任何妊娠检测阳性或正在哺乳的女性患者。预期在治疗期间和末次治疗后 180 天内未采取适当避孕措施的女性和男性患者。
- •研究者和申办方认为患者存在的任何重度和 / 或未得到控制的系统性疾病使其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Ⅰ期:最大耐受剂量(MTD)
时间窗: 至临床试验结束
Ⅰ期:推荐扩展剂量(RDE)/推荐Ⅱ期剂量(RP2D)
时间窗: 至临床试验结束
Ⅱ期:完全缓解(CR)
时间窗: 至临床试验结束
Ⅱ期:部分缓解(PR)
时间窗: 至临床试验结束
Ⅱ期:严重不良事件(SAE)
时间窗: 至临床试验结束
次要结局
- 客观缓解率(ORR)(至临床试验结束)
- 疾病控制率(DCR)(至临床试验结束)
- 缓解持续时间(DoR)(至临床试验结束)
- 无进展生存期(PFS)(至临床试验结束)
- 总生存期(OS)(至临床试验结束)
- 治疗相关不良事件(AE)(末次给药后第 30 天)
- 治疗相关 SAE 及发生率(末次给药后第 45 天)
- 三种分析物(MRG004A、TAb 和游离 MMAE)的 PK 特征(末次给药后第 30 天)
- 免疫原性(ADA)(末次给药后第 30 天)
研究者
沈思思
上海美雅珂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点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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