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44367进行中(未招募)2 期
评价 YH001 胶囊在重度斑秃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分组、安慰剂对照的 II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25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60 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160
- 试验地点
- 25
- 主要终点
- 第 24 周 SALT 评分≤20 的患者比例。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评估 YH001 胶囊在重度斑秃受试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估 YH001 胶囊在重度斑秃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PK)特征。 探索性目的: 探索 YH001 胶囊在重度斑秃受试者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主要目的
- 评估yh001胶囊在重度斑秃受试者中的有效性。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 18~65 周岁(含 18 和 65 周岁),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 •2.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3.确诊为斑秃且没有其他原因引起的脱发(如休止期脱发和雄激素性脱发);
- •4.在筛选期和基线期访视时,有根据秃发严重性工具(Severity of Alopecia Tool, SALT)测量的斑秃,头皮秃发发生面积≥50%,包括全秃和普秃。过去 6 个月内未获得自发性改善,且斑秃病程≤8 年;
- •5.受试者及其伴侣在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治疗后至少 3 个月内无生育、捐精或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研究者认为有效的避孕措施;
- •6.自愿参加研究,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愿意并且能够遵守试验访视日程以及试验方案的其他要求。
排除标准
- •1.已知对研究治疗的任何成分和 / 或其他同类产品有过敏性反应病史者;
- •2.随机前 1 个月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且使用了试验用药品(含安慰剂对照组)或治疗者;
- •3.曾系统或局部使用过 JAK 抑制剂;
- •4.8 周内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者;
- •5.既往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 •a) 随机前 5 个半衰期内使用过生物制剂(包括但不限于抗肿瘤坏死因子(TNF)-α拮抗剂、白细胞介素(IL)-l 拮抗剂、IL-6 拮抗剂、抗 CD20 单抗以及 T 细胞共刺激分子抑制剂等)者;
- •b)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羟甲基戊二酰辅酶 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或他汀类药物、光疗、接触性免疫疗法、阿普斯特、羟氯喹、地蒽酚、或针对斑秃的液氮冷冻治疗等;
- •c)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抗组胺药、千金藤属药物、甘草甜素、甘氨酸、蛋氨酸复方片剂(复方甘草酸苷片)及其它甘草提取物;
- •d) 随机前 4 周内,使用具有未知特性或已知对斑秃有益以及经研究者判断的中草药等;
- •e) 随机前 8 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剂;
- •f) 随机前 8 周内接受了非那雄胺或米诺地尔(外用或口服)治疗;
- •g) 随机前 4 周内接种或暴露于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者;
- •h) 随机前 4 周内使用过 CYP3A4 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类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及食物补充剂)者;
- •6.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的病史或证据:
- •a) 急性弥漫性斑秃患者(表现为弥漫性头发脱落);
- •b) 其他脱发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雄激素脱发、牵拉性脱发、瘢痕性脱发和休止期脱发;
- •c) 可能干扰对斑秃评估的合并疾病;
- •d) 有淋巴增殖性疾病病史;
- •e) 当前患有肿瘤或有肿瘤病史;
- •f) 有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或曾经接受过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治疗者;
- •g) 目前患有甲状腺疾病或正在接受甲状腺替代治疗的受试者;
- •h) 既往或现在存在控制不佳的伴随疾病,例如(但不限于)神经、心血管、肾、肝、内分泌,并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患者疗效和安全性;
- •7.已知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包括:
- •a) 有严重的血液系统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任何可引起溶血或红细胞不稳定的疾病,如疟疾、溶血性贫血者;
- •b) 随机前 3 个月内出现过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Ⅲ~Ⅳ级)、不稳定性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持续性且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进行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或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者;
- •8.筛选时有符合下列标准的任何检查异常(如必要可以复查一次进行确认)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 •a) 血红蛋白<10.0 g/dl(100.0 g/L);
- •b) 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淋巴细胞计数(LYMPH#)、白细胞计数(WBC)<正常值下限(LLN);
- •c)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正常上限值(ULN),总胆红素(TBIL)>1.5×ULN;
- •d) 筛选时 QTcF>450 ms(Fridericia’s 校正);
- •e) 基于 Cockcroft-Gault 计算 eGFR≤60 mL/min 的受试者;
- •9.重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
- •a)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患者;
- •b) 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阳性;
- •c) 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
- •d)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
- •e) 未治疗或治疗不充分的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病感染,结核检查阳性者;
- •f) 有反复发作的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单纯疱疹病史者,或随机前 2 个月内有单纯疱疹发作者;
- •g) 随机前 4 周内存在严重感染,需静脉或口服治疗的感染患者排除;
- •10.存在精神疾病史,如有自杀倾向;
- •11.随机前 6 个月内存在酒精或药物滥用史,酒精滥用定义为每日饮酒至少 2 次或每周饮酒 14 次以上,或者热衷酗酒(1 次饮酒定义为葡萄酒 125 mL,啤酒 220 mL 或白酒 50 mL;酗酒定义为大约 2 小时内 5 次或以上饮酒);
- •12.筛选时戒烟时间<1 年(含香烟、雪茄、烟斗烟草、电子烟等),或既往吸烟量>10 包-年[吸烟指数(包-年)=日吸烟量(包)×吸烟时间(年),1 包=20 支];
- •13.妊娠或哺乳期或计划入组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 •14.随机前 3 个月内参加献血且总献血量≥400 mL,或接受输血者或失血者;
- •15.5 年内进行性听力丧失或突发性听力丧失;
- •16.经研究者判断,任何导致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其他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第 24 周 SALT 评分≤20 的患者比例。
时间窗: 第 24 周
次要结局
- 给药后第 2、4、8、12、16、20 周 SALT 评分≤20 的患者比例(第 2、4、8、12、16、20 周)
- 给药后第 2、4、8、12、16、20、24 周生活质量评估(第 2、4、8、12、16、20、24 周)
- 给药后第 2、4、8、12、16、20、24 周 SALT 评分≤10 的患者比例(第 2、4、8、12、16、20、24 周)
- 给药后第 2、4、8、12、16、20、24 周 SALT 相对基线改善 50%、75%的患者比例(第 2、4、8、12、16、20、24 周)
- 给药后第 2、4、8、12、16、20、24 周 SALT 相对基线的变化(第 2、4、8、12、16、20、24 周)
- 给药后第 2、4、8、12、16、20、24 周眉毛、睫毛、指甲评估相对基线的改善(第 2、4、8、12、16、20、24 周)
- 给药后第 2、4、8、12、16、20、24 周研究者、患者报告的结局评分(第 2、4、8、12、16、20、24 周)
- 安全性指标,包括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第 4、8、12、16、20、24 周)
- PK 参数,包括但不限于 Css_max、Css_min 等(第 2、4、8、12、16、20、24 周)
研究者
曾晨鸣
杭州禹泓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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