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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000034793
ChiCTR2000034793尚未招募早期 1 期

一项评价 RPM 抗 CD19 自体 CAR T 细胞注射液( RPM CD19-mbIL15-CAR-T 细胞)在复发 / 难治的 B 细胞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探索性临床研究

星尘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2 人开始时间: 2020年7月28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早期 1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12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 评估 RPM CD19-mbIL15-CAR-T 细胞治疗复发 / 难治的 B 细胞恶性肿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 RPM CD19-mbIL15-CAR-T 细胞治疗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 次要目的: 初步评价 RPM CD19-mbIL15-CAR-T 细胞治疗复发 / 难治的 B 细胞恶性肿瘤患者的疗效。评估 RPM CD19-mbIL15-CAR-T 细胞的代谢动力学特征。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a

入排标准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患者须满足以下所有标准才能入组:
  • (1)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愿意遵循并能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 (2) 年龄 18-70 岁;
  • (3) 当前无适合的治疗手段 CD19+的 B 细胞恶性肿瘤
  • a. 复发或难治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可能存在如下原因不符合造血干细胞移植:
  • ii. 肿瘤负荷过大或合并疾病;
  • iii. 无合适的供者
  • b. CD19+滤泡性淋巴瘤;
  • i. 之前至少接受 2 线化药方案治疗(不包括单用单克隆抗体(CD20 单抗)治疗);
  • ii. 末次化疗至疾病进展时间少于 6 个月(最近一次进展间隔少于 6 个月);
  • i. 之前至少接受 2 线化药方案治疗(不包括单用单克隆抗体(CD20 单抗)治疗);
  • ii. 末次系统性治疗后(化疗,单克隆抗体等)疾病进展;
  • iii. 在自体 SCT 之后复发
  • d. 复发幼淋巴细胞白血病(PLL):
  • 至少 1 次治疗有残留病灶,当前不适合造血干细胞移植;
  • e. CD19+的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
  • i. 之前至少接受 2 线化药方案治疗(不包括单用单克隆抗体(CD20 单抗)治疗);
  • ii. 临床分期 III 或 IV 期;
  • iii. 末次化疗到进展时间少于 6 个月(最近一次进展间隔少于 6 个月);
  • iv. 末次系统性治疗后(化疗,单克隆抗体等)疾病进展
  • (4) KPS 评分> 60 分;
  • (5) 预计生存期至少 12 周;
  • (6) 具备足够的静脉通路(进行单采或静脉采血),且无其他血细胞分离禁忌症;
  • (7) 淋巴瘤患者,根据恶性淋巴瘤疗效评价修订版(2018 lugano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病灶长轴≥1.5 cm,或长轴 1.0-1.5 cm 且短轴≥1.0 cm;
  • (8) 患者在筛选时,实验室检查需符合下列要求,且筛选血液学评估前 7 天内未接受过细胞生长因子(长效集落刺激因子(G-CSF/PEG-CSF)需要间隔 2 周):
  • a. 无骨髓受累患者的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骨髓受累患者的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0×10^9/L;
  • b. 血红蛋白≥90 g/L(在 14 天内无红细胞输注的情况下),骨髓受累患者的血红蛋白≥75 g/L;
  • c. 血小板≥50×10^9/L;
  • d. 绝对淋巴细胞(ALC) ≥ 0.5×10^9/L
  • e. 血清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如果胆红素水平升高系淋巴瘤侵犯肝脏导致,允许其总胆红素≤3×ULN);
  • f. 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2.5×ULN;如果 AST、ALT 升高系淋巴瘤侵犯肝脏导致,允许其 AST、ALT≤5×ULN);
  • g. 肌酐<1.5×ULN 且内生肌酐清除率≥60 mL/分钟。
  • (9) 育龄期妇女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 如果患者满足下列任何条件,则不能参加本试验:
  • (1) 对细胞产品中任何一种成分有过敏史者;
  • (2) 对西妥昔单抗过敏者;
  • (3) 既往使用过任何 CAR T 细胞产品或其他遗传修饰的 T 细胞疗法者;
  • (4) 3 个月内既往接受过自体或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 (5) 既往或现在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皮肤基底细胞癌、乳腺 / 宫颈原位癌、和其它在过去五年内没有治疗也得到有效控制的恶性肿瘤除外);
  • (6) 清淋预处理或者 RPM CD19-mbIL15-CAR-T 细胞输注前 72 小时内存在严重的活动性感染(单纯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咽炎除外),需要接受静脉滴注抗生素治疗。但是,预防性抗生素、抗病毒和抗真菌感染治疗是允许的;
  • (7) 单采前或者 RPM CD19-mbIL15-CAR-T 细胞治疗前 14 天内接受过持续全身性类固醇药物或者其他免疫抑制剂的患者,但近期或者目前使用吸入性类固醇者除外;
  • (8) 乙型(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和 / 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且乙肝 DNA>103 拷贝)和丙型肝炎(丙肝抗体检测阳性);
  • (9) 梅毒、T 细胞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HIV 阳性)、CMV 和 EBV 检测阳性;
  • (10) 低钠和 / 或低钾血症患者,血钠<125mmol/L 和 / 或血钾<3.5mmol/L(参加研究前可补钠和 / 或钾,使血钠和 / 或钾恢复到此水平以上除外);
  • (11) 已知的或现有的原发或转移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或现有其它任何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如癫痫发作、脑血管缺血 / 出血、痴呆等);
  • (12) 根据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标准,属于 III 级或 IV 级的心功能不全受试者;心脏射血分数低于 50%或低于研究中心实验室检查值范围下限,或 ECG 检查有显著异常;
  • (13) 根据研究者判断,任何严重的或不能控制的系统性疾病,系统性合并症、其它严重并发疾病(如嗜血细胞综合征等)、肿瘤特殊情况可能使患者不适合进入本研究或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对研究药物安全性、毒性、有效性的正确评估产生显著干扰;
  • (14) 入组前 4 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大手术定义参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3 级和 4 级手术);或尚未从之前的任何有创性操作中完全恢复;
  • (15) 单采前 3 周内接受系统性化疗治疗,或者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 NCI-CTCAE 4.03 版 1 级),但脱发和色素沉着除外;
  • (16) 给药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者;
  • (17) 已经妊娠、试验期间准备妊娠、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
  • (18) 在研究期间,育龄期女性及有生育能力男性不愿或无法采用可靠的避孕方式;
  • (19) 参与该研究计划和执行的人员。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治疗组

输注 RPM CD19-mbIL15-CAR-T 细胞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

安全性指标

次要结局

  • 无进展生存期
  • 总生存期
  • 疾病控制率
  • 疗效持续时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星尘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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