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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1800018983
ChiCTR1800018983尚未招募4 期

阿帕替尼联合 Stupp 方案对比 Stupp 方案治疗复发高级别胶质瘤的临床研究

自筹经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0 人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22日最近更新:
干预措施

试验速览

阶段
4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4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无进展生存期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观察和评价阿帕替尼联合 stupp 方案对复发高级别胶质瘤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观察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未说明

入排标准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2.经病理诊断为复发高级别(WHOⅢ、Ⅳ级)胶质瘤患者;
  • 3.活检或手术后 6 周内;
  • 4.之前未接受过化疗或放疗;
  • 5.头颅磁共振上有可测量的病灶;
  • 6.ECOG 评分:0-2 分;
  • 7.预计生存期 ≥ 3 月;
  • 8.无严重心、肺、骨髓功能损害,无出血倾向,既往无脑栓塞和脑出血病史、无严重高血压病史等,无严重术后并发症(包括颅内血肿、严重颅内感染等)
  • 9.受试者接受其它治疗造成的损害已恢复,其中接受亚硝基或丝裂霉素的间隔≥6 周;接受其它细胞毒性药物、放疗或手术≥4 周,且伤口已完全愈合;
  • 10.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
  • (1)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14 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 G-CSF 及其他造血刺激因子纠正):
  • a.HB≥90 g/L;
  • b.ANC≥1.5×109/L;
  • c.PLT≥80×109/L;
  • (2)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 a.TBIL<1.5×ULN;
  • b.ALT 和 AST<2.5×ULN,而对于肝转移患者则< 5×ULN;
  • c.血清 Cr≤1.25×ULN 或内生肌酐清除率> 45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 11.育龄妇女必须已经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或在入组前 7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8 周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8 周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或已手术绝育;
  • 12.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 1.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 2.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降至正常范围内者(收缩压>140 mmHg,舒张压>90 mmHg)患有I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 QT 间期≥440 ms)及 II 级心功能不全;
  • 3.具有明显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因素,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 4.凝血功能异常(INR>1.5 或凝血酶原时间(PT)>ULN+4 秒或 APTT >1.5 ULN),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 5.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出现≥CTCAE 2 级的肺出血;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4 周内出现≥CTCAE 3 级的其它部位出血;
  • 6.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发生的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 7.应用抗凝剂或维生素 K 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其类似物治疗的患者;在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的前提下,允许以预防目的使用小剂量华法林(1mg 口服,每日一次)或小剂量阿司匹林(每日用量在 80mg 到 100mg 之间);
  • 8.研究者判断其他可能影响临床研究进行及研究结果判定的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以及替莫唑胺

对照组

替莫唑胺

干预措施: 替莫唑胺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无进展生存期

次要结局

  • 总生存期
  • 缓解维持时间
  • 疾病控制率
  • 客观缓解率
  • 生活质量

研究者

发起方
自筹经费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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