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61018进行中(未招募)2 期
马来酸艾维替尼胶囊治疗 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晚期 NSCLC 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单臂、多中心、II 期临床试验
未提供24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22 人开始时间: 2016年12月30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222
- 试验地点
- 24
- 主要终点
- 总体客观肿瘤缓解率(ORR)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评价马来酸艾维替尼胶囊对 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总体客观肿瘤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安全性、疾病无进展生存时间(PFS)、疾病控制率(DCR)、总生存期(OS)、肺癌症状和健康相关的生活质量(HRQoL),群体药代动力学研究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非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单臂试验
- 盲法
- 开放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转移性或不能进行根治性手术或放射治疗的局部晚期、复发的非小细胞肺
- •根据 RECIST1.1 实体肿瘤疗效评价标准,患者至少有一处影像学(CT、MRI)可测量病灶,基线期可进行准确和可重复性的测量,CT 和 MRI 扫描肿瘤长径≥10mm,或转移淋巴结短径≥15 mm,并且病灶既往未经过放疗和未进行过活检 (如果病人只有一个靶病灶并需要活检,可以允许对靶病灶进行活检,但是靶病灶肿瘤长径(或淋巴结短径)必须≥ 20 mm,并且活检距筛查期肿瘤基线评估检查必须≥ 2 周, 且活检后靶病灶仍符合 RECIST 靶病灶定义)
- •脑转移 GPA 评分大于等于 2.5 分以上
- •服用 EGFR TKI 前有记录证实的 EGFR 敏感突变, 或服用 EGFR TKI 后显示临床获益(RECIST 最佳疗效评价为 PR、CR 或维持半年以上的 SD);末次抗肿瘤治疗进展后获得的肿瘤组织经本研究中心实验室证实为 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患者;或原发性 T790M 突变阳性但未接受过一线治疗(T790M 阳性结果为本研究中心实验室出具的检测结果为主)
- •患者在筛查期必须进行一次针对原发或转移的肿瘤组织活检并提供病理切片或蜡块送本研究中心实验室;或者末次抗肿瘤治疗进展后进行过肿瘤组织活检,必须提供病理切片或蜡块并送本研究中心实验室
- •患者既往接受过在中国批准上市的 EGFR TKI(厄洛替尼,吉非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治疗,并且疾病进展(有影像学记录);同时允许患者既往接受另外一个线的抗肿瘤治疗(一个线的抗肿瘤治疗:一个线数的系统治疗指的是患者接受了至少一个完整周期的治疗(包括化疗,化疗联合 VEFGR 抑制剂,化疗联合 TKI 等)并出现了疾病的进展,对于在治疗过程中,因为不可耐受毒性而更换治疗药物的,属于同一个线数的治疗 。对于新辅助和辅助治疗,如果肿瘤在新辅助或辅助治疗结束的 12 个月之内发生复发,则该辅助 / 新辅助治疗被认为是既往的一线治疗。中药、细胞治疗等不认为是一个线。化疗同药维持治疗视为一个线,换药维持治疗视为更换线治疗)
- •患者在筛选时满足实验室检查要求
- •患者必须从之前的治疗毒性中恢复到≤1 级(CTCAE v4.03)(允许具有任何等级脱发的患者进入研究)
- •ECOG 评分:0-1 分,且最近 2 周内没有恶化迹象
- •预期生存时间:>12 周
- •能合作观察不良事件和疗效
- •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年龄在 18 岁至 75 岁之间(含 18 岁及 75 岁)
排除标准
- •急、慢性丙肝和活动性乙肝(HBsAg 阳性;HBcAb 或 HBeAb 阳性且 HBV DNA 检测阳性的患者)
- •HIV 抗体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既往有间质性肺疾病病史,放射性肺炎病史;或者影像学提示有间质性肺炎或放射性肺炎的患者
- •既往有疑似或者确诊为脑膜转移的病史
- •静息心电图在节律、传导及形态上出现临床意义重大异常,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PR 间期>250 毫秒等;6 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存在导致 QT 间期延长的危险因素或增加心律不齐的危险因素,如心衰、低钾血症、确诊的或疑似的先天性长 QT 综合症、长 QT 综合症家族史或一级亲属中有小于 40 岁猝死的病史;3 次心电图 Bazetts 校正后 QT 间期(QTcB)的均值:男性>450 毫秒,女性>470 毫秒
- •研究者基于安全性或临床研究流程依从性的顾虑,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解读的病症,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感染 / 炎症等任何严重和不稳定疾病、肠道梗阻、不能吞服药物、社会 / 心理学问题等
- •除了 NSCLC 之外,近 5 年内还被诊断有另外一种恶性疾病(不包括已经治愈的恶性肿瘤,例如完全切除的基底细胞癌和原位癌)
- •患者入组前服用的 EGFR TKI(厄洛替尼,吉非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距第一次服用艾维替尼的时间短于 8 天或小于 5 个半衰期,两者以时间长者为标准;对于末次治疗为化疗的患者,洗脱期最少为 21 天
- •既往服用过任何三代 EGFR TKI 药物(例如奥希替尼,BPI-15086,CO-1686,HM61713 和艾氟替尼等)的患者。本研究将在筛选期进行血浆 AZD9291 及其代谢物的检测,阳性结果视为服用过 AZD9291
- •具有生育潜力的女性,除非她们在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 3 个月之内采用高效避孕方法。高效避孕方法包括: 完全禁欲(如果这符合受试者首选和通常的生活方式)。周期性禁欲(例如日历法、排卵法、征状体温法、排卵后法)以及体外射精法是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任何下列 2 种方法的组合(a+b 或 a+c 或 b+c): a) 使用口服、注射或植入性激素避孕方法或其他效率相近(失败率≤1%)的激素避孕形式,例如激素阴道环或经皮激素避孕 b) 植入宫内装置(IUD)或宫内系统(IUS) c) 屏障避孕方法:避孕套或涂有杀精子泡沫 / 凝胶 / 霜剂 / 阴道栓剂的宫颈帽(隔膜或宫颈帽) 如果女性至少有 12 个月自然闭经并且在临床上相符或至少 6 周之前接受过双侧卵巢切除术(加或不加子宫切除术)或输卵管结扎术,则被视为绝经后女性,不具有生育潜力。 具有性生活的男性,除非他们在用药期间和停止治疗后 3 个月之内性交时使用避孕套,以不使其性伴侣怀孕。输精管切除的男性也要求使用避孕套,以防止通过精液传输药物。除非用药期间和停止治疗后 3 个月内不捐赠精液和精子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总体客观肿瘤缓解率(ORR)
时间窗: 口服, 300mg Bid(建议两次服药间隔 12 小时),每 6 周进行疗效评估, 直至病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或退出试验。
次要结局
- 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无进展生存时间(PFS)、疾病控制率(DCR)、总生存期(OS)(口服, 300mg Bid(建议两次服药间隔 12 小时),每 6 周进行疗效评估, 直至病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或退出试验。)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以及临床实验室参数(口服, 300mg Bid(建议两次服药间隔 12 小时) 每 3 周进行安全性指标的评估, 直至病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或退出试验。)
研究者
徐万红
杭州艾森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 艾森生物( 杭州) 有限公司
研究点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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