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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600116007
ChiCTR2600116007尚未招募4 期

IL-1 抑制剂在痛风石手术切除患者围术期的疗效与安全性:单中心前瞻性随机阳性对照研究

自选课题(自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1日最近更新:
适应症
干预措施

试验速览

阶段
4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术后 7 天内急性痛风发作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 IL-1β抑制剂(伏欣奇拜单抗)联合秋水仙碱在痛风石切除围术期预防急性发作的疗效与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随机平行对照
盲法
开放标签,对评估者隐藏分组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能够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自愿配合按照方案完成试验者;
  • •根据美国风湿病学会(ACR)2015 年痛风分类标准诊断为痛风的患者;
  • •年龄>=18 岁,性别不限;
  • •有痛风石的手术指征,具体如下:(1)影响日常生活功能:当痛风石导致关节及周围组织出现持续性疼痛,严重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质量,甚至无法进行基本的活动(如走路、站立、穿衣、上下楼梯等),手术治疗可以有效减轻症状,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2)骨关节及肌腱破坏:痛风石的长期存在会引起局部慢性炎症反应,逐渐导致骨关节面损害、软骨破坏以及肌腱损伤。表现为关节肿胀、畸形、活动受限,甚至出现关节功能丧失。此时,手术治疗不仅可以缓解疼痛,还能有效修复损伤的组织,恢复关节功能,避免进一步的结构性破坏。 (3)频繁的急性痛风发作:若患者在短期内(如一个月内)多次出现急性痛风发作,且发作次数超过三次,提示疾病未得到良好的控制,药物治疗的效果有限,且患者症状未得到有效缓解。此时,手术治疗有助于减少急性发作的频率,降低疼痛发生的风险,从根本上减轻疾病负担。 (4)药物治疗无效或耐药性:在某些情况下,患者可能对传统药物(如非甾体抗炎药、糖皮质激素、降尿酸药物等)产生耐药性或副作用过大,导致药物治疗无法有效控制病情。这时,手术治疗成为一种有效的补充手段,可以直接去除痛风石,减轻局部炎症反应,恢复关节功能。 (5)尿酸水平控制困难且持续升高:对于尿酸水平持续升高、无法通过药物控制的患者,尿酸过多会导致痛风石的沉积,并加剧关节破坏。当这些患者的病情发展至无法通过非手术治疗进行有效管理时,手术干预显得尤为重要。 (6)并发症的出现:当痛风石引起继发性并发症,如关节感染、深静脉血栓形成等,尤其是长期未能有效控制病情,可能会威胁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时需要考虑手术治疗以消除病灶,防止进一步的并发症发生。 (7)患者要求:部分患者由于长期遭受痛风石引起的剧烈疼痛和功能受限,无法忍受持续的病痛,并希望通过手术改善生活质量。对于这类患者,若符合手术指征,且术后预期效果良好,可进行手术治疗;
  • •需行痛风相关手术的患者;

排除标准

  • •存在对研究药物或同类药物的过敏反应史;
  • •接受过以下任何药物或治疗措施者: 在随机前 4 小时内使用了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 在随机前 6 小时内使用了双氯芬酸、曲马多,或应用了局部冰袋 / 冷冻包; 在随机前 12 小时内使用了萘普生、洛索洛芬、洛芬待因; 在随机前 24 小时内使用了 >=10 mg 强的松或相当剂量的激素; 在随机前 24 小时内使用了依托考昔、塞来昔布、美洛昔康或其他短效止痛药物; 筛选前 14 天内使用了长效的阿片类药物治疗; 筛选前 14 天内采用关节腔内注射糖皮质激素治疗; 筛选前 12 周内累计超过 28 天或筛选前 14 天内连续接受 >= 5 mg/d 强的松(或当量的皮质类固醇)治疗; 筛选前 30 天内或 3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或者依据当地法规之规定)使用了任何 IL-1 阻断剂、TNF 抑制剂、其他生物制剂; 筛选前 3 个月内持续使用经全身给药的免疫抑制剂治疗。
  • •存在内脏器官活动性出血疾病,或有严重的出血倾向(如血友病等),或需要进行抗凝治疗者(包括肝素、阿司匹林等药物);
  • •合并其他活动性关节炎(如类风湿关节炎、感染性关节炎等)可能干扰疼痛和复发评估者;
  • •筛选前 7 天内存在需要采用全身用药控制的感染;
  • •筛选前 3 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 •筛选前 5 年内患有癌症,经过充分治疗或切除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 I 期鳞状细胞癌除外;
  • •既往接受过全身照射或全淋巴照射治疗;既往接受过干细胞治疗或任何类型的骨髓移植;既往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全身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
  • •合并其他重大疾病: 有未控制的严重心血管疾病(近期心梗、心衰 NYHA III/IV 级等)、中风后遗症、消化道溃疡活动期;严重肝功能损害(ALT/AST 超过正常上限 3 倍以上)或Ⅳ期及以上肾功能不全(eGFR < 15 ml/min);
  • •经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存在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干预措施: 试验组

对照组

干预措施: 对照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术后 7 天内急性痛风发作率

时间窗: 术后 7 天

次要结局

  • 痛风复发的疼痛程度和持续时间(术后随访 24 周)
  • 随访期间至少有 1 次复发的患者比例和人均复发次数(术后 1 天、3 天、1 个月、3 个月、6 个月)
  • 安全性(术后随访 24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自选课题(自筹)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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