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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500110471
ChiCTR2500110471尚未招募2 期

丙酸钠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吉西他滨、PD-1 抑制剂一线治疗晚期胰腺癌:前瞻性研究

未提供3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0日最近更新:
适应症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试验地点
3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探索白蛋白紫杉醇、吉西他滨、PD-1 抑制剂联合丙酸钠治疗晚期胰腺癌的安全性、耐受性及初步疗效,并探讨其潜在的协同作用机制。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Interventional
主要目的
单臂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8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经病理确诊的转移性或局部晚期不可切除胰腺癌患者;
  • ECOGPS 评分为 0 或 1 分;
  • 根据 RECIST1.1 版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 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定义如下:
  • (1)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5×ULN;
  • (2)肾功能:尿蛋白<2+或 24h 尿蛋白定量<1g;
  • 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 女性:Ccr= (140-岁数) ×体重(kg) ×0.85/72×血清肌酐(mg/dL);
  • 男性:Ccr= (140-岁数) ×体重(kg) ×1.00/72×血清肌酐(mg/dL);
  • 备注:对于年龄≥65 岁的患者,或血清肌酐正常但肌酐清除率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后<60mL/min 的患者,可以选择标准 24 小时留尿计算法进行肌酐清除率的计算。标准 24 小时留尿法计算公式:肌酐清除率=尿肌酐浓度(mmol/L)×每分钟尿量(mL/min)÷血浆肌酐浓度(μmol/L)。对同一个患者,在本研究筛选期和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期间,应采用同一公式进行肌酐清除率的计算。
  • (3)凝血功能充分:定义为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1.5 或凝血酶原时间(Prothrombin time,PT)<=1.5 倍 ULN;若患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只要凝血功能在抗凝药物拟定的范围内即可;
  • (4)骨髓功能:血红蛋白>=9g/d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100×10^9/L;
  • (5)心功能: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3 级;左室射血分数>=50%;平均 QTc 间期<=450ms;
  • 预期生存时间>=12 周。育龄期女性患者或性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需在整个治疗期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180 天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而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含免疫治疗);
  • 研究给药开始前 4 周内使用过研究性药物;
  • 研究给药开始前 4 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
  •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SLE);
  • 需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10mg/天泼尼松等效);
  • HIV/HBV/HCV 活动性感染;
  • 研究给药开始前 4 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疫苗(新冠疫苗除外);
  • 研究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动 / 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 存在有临床症状、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大量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
  • 正患有未经稳定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肺纤维化、急性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病、肝硬化等;
  • 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 Child-PughB 级或更为严重的肝硬化;
  • 由于肿瘤明显入侵大动脉或气管导致具有较高的出血或穿孔危险的患者,或已形成瘘管的患者;
  • 同时参与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除非参与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干预性研究的随访阶段;
  •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针对局部病灶的姑息性治疗;
  •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等)系统性全身治疗;
  • 在首剂研究治疗前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未恢复至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通用不良事件术语第 5.0 版(NCICTCAEv5.0)1 级的毒性(不包括脱发、非临床显著性和无症状性实验室异常);
  • 已知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 处于活动期或临床控制不佳的严重感染;
  • 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 II-IV 级)或症状性或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
  • 显著的营养不良,如需要静脉补充营养支持治疗持续>7 天;首剂研究治疗之前营养不良静脉注射纠正 4 周以上除外;
  • 不受控制的代谢紊乱或其它非恶性肿瘤器官或全身性疾病或癌症继发反应,并可导致较高医学风险和 / 或生存期评价不确定性;
  •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除外:
  • (1)入组前完全缓解至少 2 年的恶性肿瘤且在研究期间无需其他治疗;
  • (2)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 (3)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
  • (4)密切监测下的前列腺癌;
  • 妊娠或哺乳的女性患者或准备生育的女性 / 男性;
  • 可能会导致以下结果的其它急性或慢性疾病、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测值异常:增加研究参与或研究药物给药的相关风险,或者干扰研究结果的解读,而且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将患者列为不符合参加本研究的资格。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

次要结局

  • 无进展生存时间
  • 总体生存时间
  • 缓解持续时间
  • 患者-报告结局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研究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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