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CTR-OIC-17011310进行中(未招募)2 期
dPD-1 hCD19CART 细胞治疗难治性、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NHL)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研究
上海斯丹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0 人开始时间: 2017年6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发起方
- 入组人数
- 10
- 试验地点
- 1
- 主要终点
- 客观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 DLBCL 受试者的客观缓解率测定评价 dPD-1 hCD19CART 的疗效。次要目的包括评估 dPD-1 hCD19CART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及其他疗效终点。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观察性研究
- 主要目的
- 单臂
入排标准
- 性别
- All
入选标准
- •组织学证实的侵袭性 B 细胞 NHL,包括 WHO 2008 定义的如下类型:
- •o DLBCL;T 细胞 / 富含组织细胞的大 B 细胞淋巴瘤;慢性炎症相关 DLBCL;埃-巴尔二氏病毒(EBV)阳性的 DLBCL 老年人;
- •将化疗复发性疾病定义为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 •o 对一线治疗无应答(原发性难治性疾病);但排除无法耐受一线化疗的受试者
- •? 对一线治疗的最佳应答为 PD
- •? 至少 4 个周期一线治疗后的最佳应答为 SD(例如,4 个周期的 R-CHOP),SD 持续时间从末次治疗用药开始不超过 6 个月
- •o 对二线或以后的治疗线无应答
- •? 对最近治疗方案的最佳应答为 PD
- •? 至少 2 个周期最后线治疗后的最佳应答为 SD,SD 持续时间从末次治疗用药开始不超过 6 个月
- •o 自体干细胞移植后难治
- •? 自体干细胞移植后≤12 个月,疾病进展或者复发(复发的受试者中必须进行活检证明复发)
- •? 如果自体干细胞移植后进行了挽救治疗,受试者必须对最后线治疗无应答或者治疗后出现复发
- •受试者必须接受了包括至少以下治疗的充分既往治疗:
- •o 抗 CD20 单克隆抗体,除非研究者确定肿瘤为 CD20 阴性,以及
- •o 包含蒽环类抗生素的化疗方案;
- •根据修订版 IWG 恶性淋巴瘤疗效评价标准,至少存在 1 个可测量病变(Cheson 2007)。除非完成放射治疗后观察到病变进展,之前进行过照射的病变将视为可测量病变。
- •脑部 MRI 未显示有 CNS 淋巴瘤的证据
- •受试者计划进行白细胞去除术时,距离任何既往全身治疗须至少经过 2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全身抑制 / 刺激性免疫检查点疗法除外。受试者计划进行白细胞去除术时,距离任何既往全身抑制 / 刺激性免疫检查点分子治疗须至少经过 3 个半衰期(如,伊匹木单抗、nivolumab、pembrolizumab、atezolizumab、OX40 激动剂、4-1BB 激动剂等)。
- •既往治疗产生的毒性必须稳定,并恢复至≤1 级(无临床意义的毒性除外,如脱发)
- •年龄为 18 岁以上 65 岁以下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分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109/L
- •血小板计数≥75×109/L
- •绝对淋巴细胞计数 ≥ 100/ uL
- •肾脏、肝脏、肺和心脏功能充足,定义如下:
- •o 肌酐清除率(按 Cockcroft Gault 法估计)≥60 mL/min
- •o 血清 ALT/AST ≤正常上限 2.5 倍
- •o 总胆红素 ≤正常上限 1.5 倍,吉尔伯特病的患者的受试者除外。
- •o 心脏射血分数≥50%,超声心动图检查确认未见心包积液,未见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发现
- •o 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胸腔积液
- •o 在室内时基线血氧饱和度>92%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接受了绝育术或绝经后至少 2 年的女性可认定为不具有生育能力)
排除标准
- •具有除黑素瘤皮肤癌或原位癌(如,宫颈、膀胱、乳腺)或滤泡淋巴瘤外的恶性肿瘤病史,但至少 3 年未发的病者除外
- •有 Richter 转换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病史
- •计划在 dPD-1 hCD19CART 输注的 6 周内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
- •有异体基因干细胞移植史
- •既往接受过 CD19 靶向治疗,但在本研究中接受 dPD-1 hCD19CART 并符合再次治疗标准的受试者除外
- •既往接受过嵌合抗原受体治疗或其他转基因 T 细胞治疗
- •有氨基糖苷类的重度超敏反应史
- •存在不可控制或需要 IV 抗菌剂治疗管理的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如果对活性治疗有应答,在咨询医学监查员后,允许存在单纯的尿路感染和无并发症的细菌性咽炎
- •已知存在 HIV 或乙型肝炎(HBsAg 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抗 HCV 阳性)感染病史。如果通过定量 PCR 和 / 或核酸试验无法检测到病毒载量,则允许存在经过治疗的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病史。
- •存在任何留置导管或引流管(如,经皮肾造口管、留置弗利氏导尿管、胆汁引流管或胸膜 / 腹膜 / 心包导管)。允许使用专用中心静脉导管,如植入式静脉给药系统或 Hickman 导管
- •可检测到脑脊液恶性细胞或脑转移,或具有 CNS 淋巴瘤、脑脊液恶性细胞或脑转移病史的受试者
- •存在 CNS 病史或疾病,如癫痫发作疾病、脑血管缺血 / 出血、痴呆、小脑疾病,或任何涉及 CNS 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 •有心房或心室淋巴瘤受累的受试者
- •入组的 12 个月内有心肌梗死、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植入术、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病史
- •因肿瘤肿块的影响,需要紧急治疗,如肠梗阻或血管压迫
- •入组 6 个月内存在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病史
- •有任何可能对研究治疗的安全性或疗效评估产生干扰的疾病
- •对本研究中的任何药物具有重度超敏反应病史
- •开始预处理治疗方案前≤6 周内注射活疫苗
- •任何妊娠或正在哺乳中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接受了绝育术或绝经后至少 2 年的女性可认为不具有生育能力
- •自签署同意书起至完成 dPD-1 hCD19CART 给药后 6 个月不愿意采取节育措施的男性及女性受试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不太可能完成所有方案要求的研究访视或程序,包括随访访视或依从参与研究的要求。
- •过去 2 年内存在导致末端器官损伤或需要全身免疫抑制 / 全身疾病调节药物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克罗恩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病史。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治疗组
dPD-1 hCD19CART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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