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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21153
CTR20221153进行中(未招募)2 期

AK112 联合或不联合 AK117 在转移性结直肠癌中的 II 期临床研究

未提供10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14 人开始时间: 2022年5月16日
适应症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114
试验地点
10
主要终点
安全性终点:不良事件(AE) 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 第一部分:评估 AK112+化疗联合或不联合 AK117 一线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部分:评估 AK112 联合或不联合 AK117 治疗既往有放疗史的转移性结直肠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次要目的: 1.评估 AK112 联合或不联合 AK117 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时的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 PK)。 2.评估 AK112 联合或不联合 AK117 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时的免疫原性。 3.评估受试者肿瘤组织中 PD-L1 表达与药物疗效的相关性。 探索性目的: 1.探索手术 R0 切除率和完全病理缓解率(第一部分) 。 2.探索肿瘤组织中潜在的生物标志物,这些生物标志物可能(1)前瞻性确定或预测最有可能对研究药物治疗产生应答的患者;(2)其他与研究治疗反应、 耐药机制和 / 或疾病状态的关联。 3.探索患者血清 VEGF 水平基于基线的变化情况与疗效的相关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主要目的
第一部分:评估 Ak112+化疗联合或不联合ak117一线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部分:评估ak112联合或不联合ak117治疗既往有放疗史的转移性结直肠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入组时年龄≥18 周岁,≤75 周岁。
  • 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 0 或 1。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转移性结直肠腺癌受试者。
  • 第一部分:受试者为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切除或局部治疗、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同时性转移(确诊时发现转移)的结直肠癌患者。
  • 第二部分:受试者既往接受过针对结直肠癌原发灶或转移灶的放疗;既往仅接受过 2-4 线的系统性治疗。
  • 根据 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注:脑转移病灶不可以作为靶病灶; 放疗后病灶不可以作为靶病灶,除非影像学证明明确进展。
  • 受试者需同意提供足够的新鲜活检或存档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的未染色的肿瘤组织 FFPE 病理切片。
  • 确定良好的器官功能:血液学、肾脏、肝脏、凝血功能、心功能。
  • 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120 天内能够有效避孕。
  • 受试者愿意而且能够遵守日程表规定的访视、治疗方案、实验室检查,及遵守研究的其他要求。

排除标准

  • 已知 MSI-H 或 dMMR 的患者。
  • 既往(3 年内)或同时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治愈的局部肿瘤(如基底细胞皮肤癌、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等)。
  • 在首次研究给药前 4 周内参加过试验性药物的治疗或使用过试验性器械。
  •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针对非靶病灶进行了姑息性局部治疗;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等,不包括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的 IL-11);首次给药前 1 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 既往接受过免疫治疗,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抗 PD-1 抗体、抗 PD-L1 抗体、抗 CTLA-4 抗体等)、免疫检查点激动剂(如:ICOS、CD40、 CD137、GITR、 OX40 抗体等) 、 免疫细胞治疗等任何针对肿瘤免疫作用机制的治疗。
  • 患有在过去两年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 活动性或既往有明确的炎症性肠病病史。
  • 存在免疫缺陷病史; HIV 抗体检测阳性者; 当前正在长期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
  • 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TB) , 怀疑有活动性 TB 的受试者, 需进行临床检查排除; 已知的活动性梅毒感染。
  •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 既往存在需要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 / 间质性肺疾病病史或当前存在非感染性肺炎。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发生严重感染; 在首次给药前两周内接受过全身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不包括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
  • 当前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的受试者(HBsAg 阳性且 HBV-DNA 超过 1000 拷贝/ml(200 IU/ml) 或高于检测下限, 以高者为准) 。 注: 对于患有乙型肝炎的受试者, 要求在研究治疗期间接受抗乙肝病毒治疗。
  • 活动性的丙型肝炎受试者(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水平高于检测下限) 。
  • 在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进行过重大外科手术或发生严重外伤, 或在首次给药后的 30 天内有重大外科手术计划者(由研究者决定) ; 在首次给药前 3 天内进行过较小的局部手术 。
  • 存在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 转移病灶。
  • 已知存在脑干、 脑膜转移、 脊髓转移或压迫。
  • 存在有临床症状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 心包积液或腹水的受试者。
  • 存在吞咽困难或吞咽药物困难者。
  • 当前存在未得到控制的内科合并疾病。
  • 既往存在心肌病、 恶性心律失常病史。 首次给药前 12 个月内存在需住院治疗的心血管疾病;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存在胃肠 道穿孔等;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任何动脉血栓栓塞事件, 脑血管意外, 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
  • 当前存在显著的胃肠梗阻的影像学或临床表现
  • 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病史; 筛选期影像学显示肿瘤包绕重要血管或存在明显坏死、 空洞,会引起出血风险。
  • 肿瘤侵犯周围重要脏器及血管,存在发生瘘等风险的受试者。
  • 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未缓解。
  • 在首次给药前的 30 天内接种了活疫苗, 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 已知对任何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 已知对其他单克隆抗体产生严重超敏反应的病史。
  • 已知有精神疾病、 药物滥用、 酗酒或吸毒史。
  • 既往或当前存在任何疾病、治疗、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或参与研究可能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
  • 非恶性肿瘤导致的局部或全身性疾病,或肿瘤继发的疾病或症状,并可导致较高医学风险和 / 或生存期评价的不确定性,如肿瘤类白血病反应、恶液质表现等。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安全性终点:不良事件(AE) 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

时间窗: 研究期间

主要有效性终点: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 1.1 版(RECIST v1.1) 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入组后至发生相应时间的日期,由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判断

主要有效性终点: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估标准 1.1 版(RECIST v1.1) 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入组后至发生相应时间的日期,由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判断

安全性终点:不良事件(AE) 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

时间窗: 研究期间

次要结局

  • 次要有效性终点: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终点:包括疾病控制率(DCR)、 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间(TTR)、无进展生存期(PFS)、无进展生存期 2(PFS2)、总生存期(OS)。(入组后至发生相应时间的日期,由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判断)
  • PK 特征: 给药后个体受试者在不同时间点 AK112 和(或) AK117 的血清药物浓度。(研究期间)
  • 免疫原性评估: 出现可检测抗药抗体(ADA) 的受试者数量和百分比。(研究期间)
  • 评价受试者肿瘤组织中 PD-L1 表达与药物疗效的相关性。(研究期间)
  • 次要有效性终点: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终点:包括疾病控制率(DCR)、 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间(TTR)、无进展生存期(PFS)、无进展生存期 2(PFS2)、总生存期(OS)。(入组后至发生相应时间的日期,由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判断)
  • PK 特征: 给药后个体受试者在不同时间点 AK112 和(或) AK117 的血清药物浓度。(研究期间)
  • 免疫原性评估: 出现可检测抗药抗体(ADA) 的受试者数量和百分比。(研究期间)
  • 评价受试者肿瘤组织中 PD-L1 表达与药物疗效的相关性。(研究期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宋卫峰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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