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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244304
CTR20244304
进行中(未招募)
Ⅰb/ⅱ

一项比较 VALEMETOSTAT TOSYLATE 联合帕博利珠 单抗与帕博利珠单抗单药治疗肿瘤表达 PD-L1、肿瘤比例评分≥50%且无驱动基因改变的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的多中心、随机、开放性、Ib/II 期试验(VALEMETOSTAT TOSYLATE 联合帕博利珠单抗对比帕博利珠单抗单药一线治疗无驱动基因改变的非小细胞肺癌)

未提供40 个研究点 分布在 6 个国家目标入组 30 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概览

阶段
Ⅰb/ⅱ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30
试验地点
40
主要终点
Ib 期: 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5.0 版,各剂量水平的 valemetostat 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给药时出现的 DLT 的受试者总数。

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本研究旨在评价 valemetostat tosylate 联合固定剂量帕博利珠单抗与帕博利珠单抗单药相比治疗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受试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些受试者无驱动基因改变,其肿瘤的 PD-L1 TPS≥50%,且既往未接受过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的全身治疗。试验将分为两个阶段,剂量递增阶段和剂量扩展阶段。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在开始任何试验特定资格认定程序之前,已签署 ICF,并注明日期。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8 岁或最低法定成人年龄(以较大者为准)。(如果自愿同意参加试验的成人法定年龄需 > 18 岁,请遵守当地法规要求)。
  • 有记录的组织学确认 NSCLC,且符合以下所有标准:
  • a.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全身治疗。
  • b. 入组 / 随机分配时,患有 IIIB 期或 IIIC 期疾病且不适合手术切除或根治性放化疗,或患有 IV 期 NSCLC 疾病(基于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第 8 版)。复发的早期 NSCLC 受试者在筛选期间应重新分期,以确保受试者符合试验的合格性标准。
  • c. 基于肿瘤组织分析,已有 EGFR、ALK 和 ROS1 驱动基因改变检测结果呈阴性的记录。如果无 EGFR、ALK 和 ROS1 的检测结果,则要求受试者在当地进行针对这些基因改变的检测。对于鳞状 NSCLC,仅在无吸烟史或<40 岁确诊为 NSCLC 的受试者中,要求进行 EGFR、ALK 和 ROS1 检测。
  • d. 无已知 NTRK、BRAF、RET、MET 或其他已有当地获批疗法的驱动基因改变(入组 / 随机化之前不要求检测除 EGFR、ALK 和 ROS1 之外的基因改变)。肿瘤携带 KRAS 突变的受试者可以参与试验。
  • 基于当地影像按照 RECIST v1.1 评估 CT 或 MRI 显示具有可测量的病灶。
  • 在当地通过 22C3 pharmDx PD-L1 IHC 测定法确定肿瘤表达 PD-L1 TPS≥50%。在 22C3 pharmDx 检测不是 PD-L1(TPS≥50%)检测标准的地区,通过中心实验室检测确定 PD-L1 表达水平(至少 6 张切片)。
  • 已提供福尔马林固定的肿瘤组织样本用于评估生物标志物。此要求是组织筛选时进行 PD-L1 检测所需组织之外的组织要求。如果法律或法规禁止(或不批准)采集样本,则不采集此类样本。

排除标准

  • 已接受过以下任何一种治疗,包括在辅助 / 新辅助治疗阶段:
  • a. 任何抗 PD-1、抗 PD-L1 或抗 PD-L2 药物或针对另一种刺激或共抑制 T 细胞受体的药物(如 CTLA-4、OX40 或 CD137)
  • b. 既往曾接受过任何 EZH 抑制剂治疗。
  • 除外上述排除标准所列治疗,若受试者接受的辅助或新辅助治疗在当前诊断为晚期或转移性疾病前至少 6 个月完成,则符合试验条件。
  • 在试验干预首次给药前的 30 天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活疫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示例: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 / 带状疱疹(水痘)、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和伤寒疫苗。注:允许接种灭活疫苗。
  • 已知或疑似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病,需要在过去 2 年内进行全身治疗(即使用全身性疾病调节剂、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生理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不被认为是一种全身性治疗,允许使用。在无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吸入性、鼻内、眼内、关节内或局部使用类固醇和肾上腺类固醇替代治疗。
  • 在试验干预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诊断为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慢性全身性类固醇治疗(剂量超过每天 10 mg 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注:允许短期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例如预防 / 治疗输血反应)或用于治疗非癌症适应症(例如肾上腺替代治疗)。
  • 已知患有活动性或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 / 或癌性脑膜炎。对于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如果重复放射影像学检查显示稳定(即无进展证据)至少 4 周(注意:重复影像学检查应在试验筛选期间进行)、临床稳定并且在试验干预首次给药前至少 14 天内无需类固醇治疗,则可以参加。注:要求所有受试者在基线时进行脑部 CT 或 MRI 扫描。对于筛选时首次发现 CNS 转移的受试者,应延迟试验干预,以完成任何必要的治疗,然后进行适当的洗脱期,并通过至少 4 周后的重复影像显示 CNS 转移保持稳定(该情况下可能需要重复所有筛选活动)。
  • 患有未能控制或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以下情况:
  • a. 平均 QTcF>470 ms(基于筛选时三次 12 导联心电图检查的平均值)。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Ib 期: 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5.0 版,各剂量水平的 valemetostat 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给药时出现的 DLT 的受试者总数。

时间窗: 从第 1 周期第 1 天首次用药之日起至第 21 天(21 天),或在第 2 周期用药前,最长 24 天

Ib 期: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5.0 版,TEAE、3 级或 4 级 TEAE、死亡、TESAE、导致剂量调整(包括给药中断、剂量降低和终止给药)的 TEAE 和 AESI 的发生率

时间窗: 从首次给药之日起至最后一次给药后 30 天,最长约 31 个月

II 期:BICR 根据 RECIST1.1 评估的 PFS。 PFS 是指从随机化日期开始至 BICR 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影像学疾病进展或全因性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日期的时间。

时间窗: 从随机化日期开始至 BICR 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影像学疾病进展或全因性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日期的时间,最长约 31 个月

次要结局

  • II 期:BICR 评估的 ORR。ORR 是指 BICR 评估的最佳总体缓解(BOR) 为确认的完全缓解(CR) 或确认的部分缓解(PR) 的受试者比例。(从随机化日期开始至 BICR 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影像学疾病进展或全因性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日期的时间,最长约 31 个月)
  • II 期:BICR 评估的 DoR。 缓解持续时间(DoR) 是指从首次记录并随后确认肿瘤客观缓解(CR 或 PR)日期至首次记录到肿瘤客观进展或全因性死亡日期(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时间,由 BICR 评估。(从随机化日期开始至 BICR 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影像学疾病进展或全因性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日期的时间,最长约 31 个月)
  • II 期:BICR 评估的 DCR。 DCR 是指达到的 BOR 为确认的 CR、确认的 PR 或 SD 的受试者比例,由 BICR 评估。(从随机化日期开始至最长约 31 个月)
  • II 期: OS 是指从入组日期至全因性死亡日期的时间,由 BICR 评估。(随机化日期至全因性死亡日期,最长约 31 个月)
  • II 期: 研究者评估的 PFS。 PFS 是指从随机化日期开始至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影像学疾病进展或全因性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日期的时间。(从随机化日期开始至 BICR 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影像学疾病进展或全因性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日期的时间,最长约 31 个月)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张靓

Daiichi Sankyo, Inc./第一三共(中国)投资有限公司/Daiichi Sankyo Propharma Co., Ltd.

研究点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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