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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43134
ChiCTR2100043134进行中(未招募)不适用

脑深部电刺激术治疗肌张力障碍的前瞻性临床队列研究

1、国药控股四川医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2、自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00 人开始时间: 2020年1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20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疾病的严重程度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探索脑深部电刺激术治疗对肌张力障碍患者运动症状的疗效、对非运动症状和生活质量的影响,探索影响脑深部电刺激术治疗肌张力障碍疗效的术前临床特征,以及评估脑深部电刺激术治疗的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a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7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诊断为肌张力障碍;
  • 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 a) 口服药物无法有效改善致残性运动症状、日常生活能力和剧痛的单纯型(特发性或遗传性)全身型肌张力障碍、单纯型(特发性或遗传性)节段型肌张力障碍、单纯型(特发性或遗传性)局灶型肌张力障碍;
  • b) 药物治疗效果不佳,以肌张力障碍(全身型、节段型、局灶型)为突出表现,伴或不伴其它运动障碍疾病症状的神经系统变性疾病;
  • c) 药物治疗效果不佳的中重度获得性肌张力障碍,主要指药物迟发性全身型、节段型、局灶型肌张力障碍。
  • 4)可进行脑深部电刺激术并且能够配合随访者;
  • 5)自愿参加临床试验,且能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合并有严重(难治性)抑郁、焦虑、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且药物无法有效控制精神症状的患者;
  • 存在明显认知功能障碍,且此认知障碍足以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
  • 存在明显的医学共存疾病影响手术或生存期的患者;
  • 多巴反应性肌张力障碍、发作性肌张力障碍患者、心因性肌张力障碍;
  • 已经或需要植入心脏起搏器、除颤器、人工耳蜗、其它神经刺激器;
  • 需要长期服用免疫抑制剂或激素治疗;
  • 由于其它类型疾病需反复进行 MRI 检查者;
  • 不愿或无法配合术后随访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脑深部电刺激术治疗组

脑深部电刺激术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疾病的严重程度

实验室检查

人口学特征

病史

非运动症状

影像学检查

次要结局

未报告次要终点

研究者

发起方
1、国药控股四川医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2、自筹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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