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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600117450
ChiCTR2600117450尚未招募不适用

罗普司亭 N01 治疗肿瘤治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

自选课题(自筹)38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5年7月30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尚未招募
发起方
试验地点
38
主要终点
升血小板治疗有效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估罗普司亭 N01 治疗及预防肿瘤治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的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非随机对照试验
盲法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年龄 18-75 周岁(含),性别不限;
  • 2.经组织或病理证实的实体瘤或血液肿瘤;
  • 3.经确诊的因抗肿瘤治疗导致的血小板减少症患者,4 级、3 级及 2 级治疗不佳(应用常规升板治疗效果连用 5 天效果不佳[效果不佳:较基线上升不足 30%])的患者;
  • 4.ECOG PS 评分 0-2 分;
  • 5.预计生存期≥12 周;且预计可以接受当前抗肿瘤治疗方案(化疗或 ADC 药物,可以联合靶向及免疫)治疗≥1 个周期;
  • 6.育龄期受试者,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已接受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或绝经后超过 1 年的女性受试者及双侧输精管切除术或结扎术的男性受试者除外;
  • 7.自愿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遵守临床试验的各种要求(计划内访视和其他试验程序等);
  • 8.研究者判断的可以入组的受试者;

排除标准

  • 6 个月内新发动脉或深静脉血栓史的受试者;
  • 1.筛选前 6 个月内有因化疗药物以外原因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症,包括但不限于慢性肝病、脾功能亢进、感染;
  • 2.患有造血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等;
  • 3.需要紧急治疗,如腔静脉综合征和脊髓压迫综合征;
  • 4.肝功能异常,定义为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正常参考值上限的 3 倍(无肝转移患者)或 5 倍(有肝转移患者);
  • 5.肾功能异常,定义为血肌酐≥正常参考值上限的 1.5 倍或 eGFR≤60ml/min;
  • 6.筛选前 1 个月接受罗普司亭治疗;
  • 7.入组前 1 周内接受血小板输注治疗;
  • 8.怀孕或哺乳期女性;
  • 9.对试验药物或其成分过敏者;
  • 10.过去 1 个月内参与其他药物临床试验或干预性研究的受试者;
  • 11.研究者判断其他不适合入组本研究的其他条件;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血小板减少 4 级

血小板计数减少 3 级及 2 级患者

对照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升血小板治疗有效

时间窗: 治疗两周后

安全性指标

时间窗: 治疗两周后

次要结局

  • 血小板计数达标率(用药后第 1 周、第 2 周、第 4 周)

研究者

发起方
自选课题(自筹)

研究点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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