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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100049829
ChiCTR2100049829进行中(未招募)2 期

阿替利珠单抗和贝伐珠单抗联合 TACE 治疗无法手术切除肝细胞癌(BCLC B 期)的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开放、单臂探索性研究

自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9 人开始时间: 2021年8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49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主要目的:通过单臂、II 期临床试验初步探索阿替利珠单抗和贝伐珠单抗联合 TACE 用于无法手术切除或患者拒绝接受手术切除的肝细胞癌(HCC)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a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年龄在 18 岁至 70 岁之间,性别不限;
  • 3.研究者认为患者有能力依从研究方案;
  • 4.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或影像学或临床诊断为肝细胞癌(HCC)(纤维板层和混合型肝细胞 / 胆管癌亚型不符合入选标准);
  • 5.根据 EASL 临床实践指南(2020 版)临床分期为 BCLC B 期;
  • 6.疾病不适合或患者拒绝进行手术治疗和 / 或局部消融;
  • 7.过去 12 个月内未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
  • 8.至少有 1 个可测量(依据 RECIST1.1 可测量)、未经治疗的病灶;
  • 9.首次研究治疗前 7 天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的体力状态(PS)评分为 0 或 1 分;
  • 10.研究治疗前 7 天内 Child-Pugh A 级;
  • 11.血液学和脏器功能充足,基于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7 天内获得的以下实验室检查结果(除非另有说明):
  • (1)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1500/μL),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支持;
  • (2)淋巴细胞计数≥0.5×10^9/L(500/μL);
  • (3)血小板计数≥75×10^9/L(75, 000/μL),无输血;
  • (4)血红蛋白≥90 g/L(9g/dL),为满足此条标准,
  • (5)可允许对患者输血;AST、ALT 和碱性磷酸酶(ALP)≤5 倍正常值上限(ULN);
  • (6)血清胆红素≤3 倍正常值上限(ULN);
  • (7)血清肌酐≤1.5 倍正常值上限(ULN)或计算的肌酸酐清除率≥50 mL/min(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进行计算);
  • (8)血清白蛋白≥28 g/L(2.8 g/dL);
  • (9)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INR 或 aPTT≤2 倍正常值上限(ULN);
  • (10)尿纤维素试纸检查结果蛋白尿<2+(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7 天内进行);
  • (11)基线纤维素试纸尿检结果为≥2+蛋白尿的患者,应收集 24 小时尿液,然后必须证实 24 小时内尿蛋白含量<1g。
  • 12.治疗前肿瘤组织样本(如可获得)。如果肿瘤组织可获得,则递交石蜡块中的 1 个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肿瘤样本(首选),或含未染色、现切、系列切片的大约 10-15 个载玻片,连同递交一份入组 4 周内相关病理学报告。如果上文描述的 FFPE 样本不可用,则也可接受任何类型的样本(包括细针抽吸活检样本、细胞团块样本[例如,源自胸膜积液的样本]和灌洗样本)。应随该样本提供一份相关病理学报告。如果肿瘤组织不可用(例如,因为既往诊断性测试而用尽),则患者仍旧有资格参与研究;
  • 13.有活动性乙肝病毒(HBV)感染的患者: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28 天内获得的 HBVDNA<500IU/mL,且在入组研究之前至少接受 14 天抗 HBV 治疗(依据当地标准治疗进行治疗,例如恩替卡韦)且愿意在研究期间继续接受治疗;
  • 14.育龄妇女在开始治疗前必须进行阴性妊娠试验(βHCG),育龄妇女和男子(与育龄妇女发生性关系)必须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治疗剂量给药后 6 个月不间断地使用有效避孕措施;
  • 15.预期寿命大于 3 个月。

排除标准

  • 1.对任何研究所使用的药物有禁忌症、超敏反应史或不耐受;
  • 3.已知证据显示出血素质或凝血障碍;
  • 4.伴随出血或有高出血风险的未经治疗或未完全治疗的食管和 / 或胃静脉曲张患者。在入组之前,患者必须接受 B 超、CT、MRI 或肝弹性检测,必须评估所有静脉曲张的规模(小型至大型),并依据当地标准治疗进行治疗。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6 个月内接受过相应检查的患者无需再重复接受检查;
  • 5.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6 个月内曾发生过食管和 / 或胃静脉曲张出血;
  • 6.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6 个月内有腹腔瘘、胃肠穿孔或腹腔脓肿;
  • 8.HIV 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
  • 9.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4 周内有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菌血症或重度肺炎并发症而住院治疗;
  • 10.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2 周内口服或静脉给予治疗性抗生素。接受预防性抗生素(例如,预防尿路感染或慢性阻塞性肺病加重)的患者有资格参与研究。
  • 11.同时感染 HBV 和 HCV。有 HCV 感染病史但 HCV RNA 的 PCR 结果为阴性的患者可认为未感染 HCV;
  • 12.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 mmHg,舒张压≥100 mmHg;
  • 13.无法纠正的血清钾、钙或镁等电解质紊乱病史;
  • 14.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4 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治疗(诊断除外)或预期需在研究期间进行大手术治疗;
  • 15.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3 个月内有重大心血管疾病(例如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3 个月内有纽约心脏学会 II 级或更严重心脏病、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不稳定型心律失常、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冠心病等;
  • 16.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病史或筛查时校正的 QT 间期>500ms(使用 Fridericia 方法计算);
  • 17.存在严重无法愈合的创口、溃疡或骨折;
  • 18.特发性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例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药物性肺炎或特发性肺炎或在筛选期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CT)图上可见活动性肺炎证据。允许辐射区(纤维化)曾有辐射性肺炎;
  • 19.当前或既往自身免疫疾病或免疫缺陷,包括但不限于重症肌无力、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病、抗磷脂抗体综合征、韦格纳肉芽肿、干燥综合征、格林-巴利综合征或多发性硬化;
  • 20.既往同种异基因干细胞或实体器官移植;
  • 21.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 4 周内接受过减毒活疫苗治疗,或预期在阿替利珠单抗治疗期间或阿替利珠单抗末次给药后 5 个月内需接种此类疫苗;
  • 22.曾在筛选之前 5 年内罹患除 HCC 之外的恶性肿瘤,转移或死亡风险(例如,5 年 OS 率>90%)可忽略不计的恶性肿瘤除外,例如经过充分治疗的原位宫颈癌、非黑素瘤皮肤癌、局限性前列腺癌、原位管癌或 I 期子宫癌;
  • 23.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灶;
  • 24.患者不能接受随访或正参加其它临床试验;
  • 25.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本研究的受试者。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试验组

阿替利珠单抗和贝伐珠单抗联合 TACE 治疗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

次要结局

  • 总体生存期
  • 疾病控制率
  • 无进展生存期
  • 疾病进展时间
  • 疾病缓解持续时间
  • 手术切除转化率
  • 不良反应发生率
  • 潜在的预测、预后生物标志物

研究者

发起方
自筹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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