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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1800019329
ChiCTR1800019329已完成2 期

PD-1 抗体 SHR-1210 联合阿帕替尼用于晚期肺鳞癌一线治疗的临床研究

试验药物由资助方(江苏恒瑞医药公司)提供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0 人开始时间: 2018年10月3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已完成
发起方
入组人数
3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无疾病进展生存期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 SHR-1210 联合甲磺酸阿帕替尼一线治疗晚期肺鳞癌的安全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观察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N/a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75(—)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年龄:18 岁~75 岁,男女不限;
  • 2.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 IIIb、IV 期诊断鳞状 NSCLC;
  • 3.先前未接受系统性治疗;
  • 4.ECOG 0-2 分;
  • 5.有符合 RECIST 1.1 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 6.预计生存期≥3 个月;
  • 7.主要脏器功能正常,无严重血液、心、肺、肝、肾功能异常和免疫缺陷疾病。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要求:
  • (1)血常规检查, 需符合(14 天内未输血):
  • a.HGB≥110g/L;
  • b.WBC≥4.0×10^9/L;NEUT≥2.0×10^9/L
  • c.PLT ≥100×10^9/L
  • (2)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 a.BIL≤1.5 倍正常值上限(ULN);肝转移者≤ 2.5 正常值上限
  • b.ALT 和 AST≤2.5×ULN;肝转移,则 ALT 和 AST≤5×ULN;
  • c.血清 Cr≤1.5×ULN 或内生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 d.促甲状腺激素(TSH)≤ 正常值上限(ULN);如果异常应考察 T3 和 T4 水平,T3 和 T4 水平正常则可以入选。
  • f.尿常规正常,或尿蛋白< (++),或 24 小时尿蛋白量<1.0 g
  • 8.凝血功能正常,无活动性出血和血栓形成疾病。
  • a.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1.5×ULN、
  • b.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1.5×ULN
  • c.凝血酶原时间 PT≤1.5ULN
  • 9.育龄妇女须在入组前 14 天内进行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结果为阴性,且自愿在观察期间和末次给予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后 8 周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对于男性,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观察期间和末次给予甲磺酸阿帕替尼片后 8 周内采用适当方法避孕。
  • 10.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 11.预计依从性好者,能按方案要求随访疗效及不良反应。

排除标准

  • 1.既往应用靶向药物 / 免疫治疗的治疗者,或在首次用药 6 个月内接受了化疗的治疗者;
  • 2.已知的对甲磺酸阿帕替尼、SHR-1210 或任何成分过敏者;
  • 3.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肿瘤侵入大血管或与血管边界模糊不清;
  • 4.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存在任何肺部空洞或坏死性病变;
  • 5.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活动性乙型肝炎(HBV DNA ≥ 500 IU/ml),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 HCV-RNA 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或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
  • 6.首次使用 SHR-1210 前 14 天之内既往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不包括喷鼻和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或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类固醇激素(即不超过 10 mg/天强的松龙或同等药物生理学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
  • 7.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减毒活疫苗;
  • 8.患有高血压病,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降至正常范围者(收缩压≥140 mmHg / 舒张压≥ 90 mmHg);
  • 9.患有≥2 级的冠心病、心律失常(包括 QTc 间期延长男性>450 ms,女性>470 ms)及心功能不全者;
  • 10.具有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多种因素,如无法吞咽、恶心呕吐、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 11.尿常规提示尿蛋白≥(++),或 24 小时尿蛋白量≥1.0g;
  • 12.进入研究前 3 个月内存在咳血者;
  • 13.存在血栓形成疾病,需要使用华法林或肝素长期抗凝治疗,或需要长期抗血小板治疗(阿司匹林≥300 mg/天或氯吡格雷≥75 mg/天);
  • 14.首次用药前 4 周内并发重度感染(如:需要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药物),或在筛选期间 / 首次给药前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38.5°C;
  • 15.入组前 28 天内进行过大手术、开放活检或显著创伤;
  • 16.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 17.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有生育能力的患者不愿或无法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
  • 18.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纳入的其他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Case series

阿帕替尼 qd+SHR1210 q2w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无疾病进展生存期

次要结局

  • 疾病控制率
  • 客观缓解率
  • 总生存期
  • 生活质量
  • 不良事件
  • 生物标志物探索

研究者

发起方
试验药物由资助方(江苏恒瑞医药公司)提供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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