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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2400080629
ChiCTR2400080629尚未招募2 期

一项评估舒沃替尼联合化疗治疗 EGFR-TKIs 耐药的 EGFR 敏感突变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疗效与安全性的 I/II 期、单臂临床研究方案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开始时间: 2024年2月1日最近更新:

试验速览

阶段
2 期
状态
尚未招募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客观缓解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估舒沃替尼联合化疗在 EGFR-TKIs 耐药的携带 EGFR 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初步有效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80(—)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研究参研者须理解临床试验的要求和内容,并在临床试验、样本采集、分析前提供有手写签字和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
  • 18 岁 ≤ 年龄 ≤ 80 岁。
  • 组织病理或细胞学确诊并记录局部进展(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 第 8 版 IIIB 及 IIIC 期)或转移性(IV 期)非鳞状细胞型非小细胞肺癌。
  • 由认可的当地实验室确认的 EGFR 敏感突变,包括 19 外显子缺失,21 外显子 L858R 点突变,和 20 外显子 T790M 突变。
  • 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过去两周内无疾病恶化且按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标准评分为 0 – 1,预测生存期 ≥ 12 周。
  • 研究参研者需经过 EGFR-TKI 靶向治疗后进展或对标准治疗不能耐受;如携带 T790M 突变需经过奥希替尼或其他第三代 EGFR TKI 治疗。
  •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系统性化疗。
  • 足够的骨髓造血或其他器官脏器储备
  •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 1.5 × 109/L
  •  血小板 ≥ 100 × 109/L
  •  血红蛋白 ≥ 9 g/dL
  •  总胆红素 ≤ 1.5 × 正常值上限(ULN);有 Gilbert 综合征(未结合的高胆红素血症)或肝转移的研究参研者,总胆红素 ≤ 3 × ULN
  •  如无肝转移,谷丙转氨酶(ALT)≤ 2.5 × ULN 及谷草转氨酶(AST)≤ 2.5 × ULN;或存在肝转移,ALT 及 AST ≤ 5 × ULN
  • 肾脏:肌酐 ≤ 1.5 × ULN,同时通过 Cockcroft-Gault 法计算得到或测量得到的肌酐清除率 ≥ 60 mL/min
  • 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 1.5 × ULN
  •  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 1.5 × ULN
  •  血清淀粉酶 ≤ 1.5 × ULN, 且血清脂肪酶 ≤ 1.5 × ULN
  • 存在根据 RECIST 1.1 可测量的病灶:至少存在一个未经放射治疗的、长径 ≥10 mm (淋巴结病灶需短径 ≥15 mm)的病灶、并可在 CT 或 MRI 下对基线精准测量且可以重复测量的病灶。如研究参研者仅有经过放疗后的病灶,且该病灶已经明确为影像学进展并且可以测量,则可以选为靶病灶。
  • 有脑转移的研究参研者在满足以下条件可纳入至本研究:无症状或经局部治治疗(如 WBRT 或 SRS)后症状稳定;不需要使用固醇类激素处理;距离完成局部治疗至少四周且不良反应恢复至基线。
  • 有女性伴侣并有生育意愿的男性研究参研者应在参与临床试验研究期间至最后一次给药后的 6 个月内使用屏障避孕法(如使用避孕套)。男性研究参研者在参与临床试验期间至最后一次给药后的 6 个月内不可捐精。如男性研究参研者有生育要求,建议在开始临床试验前冷冻精子。
  • 女性研究参研者应在筛选时至最后一次给药后的 6 周内应采取避孕措施、不能进行母乳喂养、筛选时妊娠测试(血或尿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为阴性,或在筛选前符合以下标准:
  • 绝经,定义为 ≥ 60 岁,在停止外来激素治疗下停经至少 12 个月
  • 小于 60 岁的女性在以下条件下考虑为绝经:停经 12 个月,经检测促黄体生成素(LH)及促卵泡激素(FSH)水平符合停经状态
  • 持有相关不可逆的手术绝育治疗记录,如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但未行输卵管连通术

排除标准

  • 研究参研者接受过以下治疗须排除: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曾使用以 EGFR 为靶点的药物治疗。
  •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任何细胞毒性化疗或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
  •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放疗或尚未从放疗相关毒性中恢复至≤1 级或基线水平。在首次给药 14 天之前, 可以接受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手术和立体定向体部放射治疗(除外针对颅内病灶)。
  • 在舒沃替尼首次给药前 1 – 2 周内正在接受(或无法停止使用)可能的强效 CYP3A 抑制剂(1 周)或诱导剂(2 周)药物治疗或草本补充剂。
  •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除诊断或活检外的其他重大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的研究参研者。
  • 其他正在研发阶段的药物须停止用药 5 个半衰期以上并与研究者协商后才可入组。
  • 存在脊髓压迫症或脑膜转移。
  • 2 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除外已经过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原位子宫颈癌)。
  • 已知 EGFR-TKI 靶向治疗后存在明确的耐药机制,且有针对于此的可及治疗手段。
  • 在首次给药前,存在因前期治疗(例如辅助化疗、放疗等)引起的经 CTCAE > 1 级的不良事件(任何程度的脱发,2 级既往铂类治疗相关神经病变除外)。
  • 在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脑卒中或颅内出血病史。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存在任何严重或控制不佳的全身性疾病,包括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和活动性出血(如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
  • 存在持续或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局限于乙肝(HBV)、丙肝(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及 COVID-19 感染(研究者判断有临床症状、体征等)的研究参研者。对于 COVID-19 检测将参考当地临床实践。
  • 以下任何心脏相关疾病或异常:
  • 静息状态下心电图示校准后 QTc 间期(QTcF)> 470 msec
  • 静息状态下心电图显示心率律、传导或图形的任何严重异常,如完全左束支阻滞、三级心脏阻滞、二级心脏阻滞、PR 间期 > 250 msec
  • 任何因素可引起 QTcF 延长或心率律失常疾病,如心衰、低钾血症、先天性 QT 延长综合征、有 QT 延长综合征家族史或其他 40 岁以下猝死疾病家族史或其他已知引起 QT 间期延长的疾病
  • 患有心房颤动(药物引起且停药后已经恢复正常的除外)。
  • 首次给药前 ≤ 6 个月内心肌梗塞、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 2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药物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
  • 既往史有间质性肺病、药物引起的间质性肺病、需类固醇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任何临床症状活跃的间质性肺病、免疫治疗引起的免疫性肺炎。
  • 难治性恶心及呕吐、慢性胃肠道疾病、吞咽药物困难或曾行肠切除术以致无法充分吸收舒沃替尼。
  • 首次用药前 2 周接种过活疫苗。
  • 正在哺乳或怀孕的女性。
  • 对舒沃替尼、化疗药物过敏。
  • 经研究者评估认为无法进行临床试验或可能缺乏临床试验的依从性的研究参研者不应参与本研究。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干预组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

次要结局

  • 持续缓解时间
  • 无进展生存期
  • 总生存期
  • 不良事件数

研究者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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