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12746进行中(未招募)2 期
在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女性中评价 JMT103 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 / 阳性对照的 II 期研究
未提供22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200 人开始时间: 2021年11月17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2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200
- 试验地点
- 22
- 主要终点
- JMT103 治疗后第 12 个月腰椎骨密度较基线的变化率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评价 JMT103 治疗后第 12 个月腰椎骨密度(BMD)的变化。次要目的:评价 JMT103 治疗后第 6 个月腰椎骨密度的变化;评价 JMT103 治疗后第 12 个月全髋部和股骨颈骨密度的变化;在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女性中评价 JMT103 对骨转换标志物的影响;在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女性中评价 JMT103 的安全性;在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女性中评价 JMT103 的药物代谢动力学(PK)特征;在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女性中评价 JMT103 的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主要目的
- 评价jmt103治疗后第12个月腰椎骨密度(bmd)的变化。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50岁(最小年龄) 至 8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Female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绝经后女性,有自主活动能力,年龄 50-85 周岁(包含界值)
- •绝经定义为绝经≥2 年,可以为自发闭经≥2 年或双侧卵巢切除术后≥2 年。如果双侧卵巢切除状态不明,须检测卵泡刺激素(FSH)水平≥40 mIU/mL 以证实绝经状态
- •符合骨质疏松症诊断标准:基于双能 X 线吸收检测法(DXA)骨密度测量结果,腰椎(L1-L4 或 2 个以上可测量椎体的骨密度均值)、全髋或股骨颈骨密度符合 T-值 ≤ -2.5(上述任意部位骨密度 T-值必须≥-4.0);或腰椎、全髋或股骨颈的骨密度-2.5 <T-值<-1.0 且有肱骨近端、骨盆或前臂远端脆性骨折病史;或髋部或椎体脆性骨折病史
-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且遵守临床试验的各种要求,预计可以完成整个试验过程
- •能充分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有 2 处以上椎骨骨折病史(包括胸椎和腰椎)
- •存在除骨质疏松症以外的骨代谢性疾病者:a.各种代谢性骨病,例如骨软化症或成骨不全,这些疾病可能干扰研究结果;b.佩吉特病;c.库欣综合征;d.高催乳素血症;e.其他
- •当前存在甲状旁腺功能亢进或减退
- •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稳定的(至少 3 个月)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受试者可以入选,但需满足以下条件:a.如果 TSH 水平低于正常范围,则受试者不能参加研究。b.如果 TSH 水平升高(>5.5 μIU/mL 但≤10.0 μIU/mL),应当测定血清 T4。如果血清 T4 在正常范围,受试者可以入选。如果血清 T4 超出正常范围,受试者不能参加研究。c.如果 TSH 水平>10.0 μIU/mL,受试者不能参加研究
- •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风湿免疫性疾病
- •吸收障碍综合征:吸收障碍综合征或与吸收障碍相关的各种胃肠道疾病,例如,克罗恩病和慢性胰腺炎
- •既往或正患有颌骨骨髓炎或颌骨坏死;牙科手术或口腔手术伤口未愈合;需要口腔手术的急性牙或颌骨病;已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有创牙科手术者
- •肝病:a.肝硬化;b.不稳定的肝病(定义为有腹水、肝性脑病、凝血障碍、低白蛋白血症、食管或胃底静脉曲张,或持续黄疸);c.已知的或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胆道异常(Gilbert 综合征、无症状的胆结石及胆囊息肉除外)
- •未控制的合并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未控制的糖尿病(>2 级,NCI-CTCAE 5.0)、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病(经标准治疗后血压仍≥150/90 mmHg)、不稳定型心绞痛、病态窦房结综合征(>2 级,NCI-CTCAE 5.0)、严重心律失常、既往 6 个月内的心肌梗塞病史且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室射血分数<50%
- •随机前 7 天内患有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活动性乙型肝炎患者[HBsAg 阳性且 HBV-DNA 超过 1000 拷贝/ml(500 IU/ml)或高于检测下限,以低者为准];活动性的丙型肝炎患者(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水平高于检测上限);艾滋病病毒抗体或梅毒抗体阳性者
- •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TB)或怀疑有活动性 TB 者
- •在筛选前 5 年内患有恶性肿瘤,但经治疗后预期可痊愈的肿瘤(如完全切除的原位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宫颈癌或乳腺导管癌等)除外
- •筛选前 2 年内(从签署知情同意书算起)静脉使用双膦酸盐、氟化物或锶剂治疗骨质疏松症;口服双膦酸盐治疗骨质疏松症(从签署知情同意书算起):a.累计使用大于或等于 3 年者不能入选;b.累计使用大于 3 个月但小于 3 年,且最后 1 次用药在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前 1 年以内者不能入选(最后 1 次用药在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前 1 年或 1 年以上者可以入选);c.累计使用小于或等于 3 个月者可以入选
- •筛选前 6 个月内使用过抗核因子κB 活化因子配体(RANKL)抗体
- •随机前 6 周内接受过影响骨代谢药物治疗者:a.甲状旁腺激素(PTH)或 PTH 衍生物,例如特立帕肽;b.促同化激素类或睾酮;c.糖皮质激素(相当于每日使用>5 mg 强的松>10 天);d.性激素替代治疗;e.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SERM),例如雷洛昔芬;f.降钙素、骨化三醇或其他维生素 D 衍生物;g.其他骨活性药物包括抗惊厥药物(苯二氮卓类除外)和肝素;h.长期全身使用酮康唑、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西那卡塞、铝、锂、蛋白酶抑制剂、甲氨喋呤、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
- •目前正在接受其他临床研究药物,且末次用药距离研究给药日不足 4 周或 5 个消除半衰期(t1/2)(以时间长者为准)
- •已知对 JMT103 处方、对照药品、钙及维生素 D 制剂具有变态反应或超敏反应
- •随机前 4 周内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者
- •血液系统、肝肾功能、凝血系统检查符合以下条件者:血液系统(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7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等治疗):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PLT)< 75×109/L;血红蛋白(Hb)<90g/L;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允许受试者进行复测,若复测 ALT/AST≤2.5×ULN、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可入选本研究);肾功能:尿蛋白 ≥2+ 或 24 小时(h)尿蛋白定量 ≥1.0 g;肌酐清除率* (CrCl) 计算值<30 mL/min;*将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CrCl CrCL (mL/min) = {(140 - 年龄) × 体重 (kg) × F}/ (SCr (mg/dL) × 72);其中 F = 0.85;SCr = 血清肌酐;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 •维生素 D 缺乏:25-(OH) vitamin D <20 ng/mL。允许受试者补充维生素 D(不限于肌肉注射维生素 D 注射液、口服负荷剂量维生素 D 等,具体由研究者根据临床经验或诊疗常规决定),若复测 25-(OH) vitamin D≥20 ng/mL 可以入组。
- •血钙异常:当前低钙血症或高钙血症。经白蛋白校正后的血清总钙≤2.2 mmol/L(8.8 mg/dL)或≥2.9 mmol/L (11.5 mg/dL);在抽血用于血清钙筛查测定前的至少 8 小时内,受试者不得应用钙补充剂
- •影响双能 X 线吸收法测定骨密度的情况:可测量的腰椎椎体少于 2 个;身高、体重或腰围可能妨碍准确测量;严重脊柱侧弯等具有其他影响骨密度检测的情况
- •研究者判断骨折风险非常高、必须接受活性药物治疗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本研究的受试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JMT103 治疗后第 12 个月腰椎骨密度较基线的变化率
时间窗: 第 12 个月
次要结局
- JMT103 治疗后第 6 个月腰椎骨密度较基线的变化率(第 6 个月)
- JMT103 治疗后第 12 个月全髋部和股骨颈骨密度较基线的变化率(第 12 个月)
- 血清 I 型胶原交联 C-末端肽(s-CTX)和 I 型原胶原 N 端前肽(PINP)在治疗后第 1、3、6、12 个月较基线的变化率(第 1、3、6、12 个月)
- 发生不良事件类型及比例(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的 6 个月内)
- JMT103 血清药物浓度(整个研究期间)
- JMT103 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发生率(整个研究期间)
- 治疗后第 12 个月身高较基线的变化(第 12 个月)
- 治疗后第 12 个月腰椎 BMD 较基线的变化率(研究者评估)(第 12 个月)
研究者
杜荣
上海津曼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研究点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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