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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91837
CTR20191837终止1/2 期

谷美替尼(Glumetinib)联合奥希替尼(Osimertinib)治疗 EGFR 抑制剂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 Ib/II 期、开放标签、多中心临床研究

未提供20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20 人开始时间: 2019年9月11日

试验速览

阶段
1/2 期
状态
终止
入组人数
120
试验地点
20
主要终点
Ib 期递增:治疗期间发生的不良事件(TE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类型、频率、严重程度及转归,根据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NCI) CTCAE(5.0 版)评价毒性级别;实验室检查结果、心电图(ECG)及心脏影像学发现和体格检查发现,包括生命体征、体重和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详见附录 1)体能状况评等研究者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独立影像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探索谷美替尼联合奥希替尼治疗 EGFR 抑制剂治疗失败且 MET 扩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安全性及疗效。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非随机化
干预模型
单臂试验
盲法
开放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 年龄≥18 岁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非小细胞肺癌,经临床诊断为 IIIB/IIIC 期的无法经手术切除或根治性同步放化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或 IV 期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 仅适用于 Ib 期剂量递增阶段:既往 EGFR 抑制剂单药治疗失败;
  • 仅适用于 Ib 期剂量扩展阶段和 II 期:针对晚期 NSCLC,接受一二代 EGFR 抑制剂或三代 EGFR 抑制剂单药治疗且治疗失败;此外,患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不超过三线:
  • a)队列 1:经一代或二代 EGFR 抑制剂单药治疗失败后确认 T790M 突变阴性,未经三代 EGFR TKI 治疗(II 期接受既往或当地实验室肿瘤组织检测或液体活检的 T790M 突变结果作为入组依据,但需要中心实验室确认);
  • b)队列 2:经三代 EGFR 抑制剂单药治疗失败,未经一代或二代 EGFR TKI 治疗;
  • 符合关于 EGFR 抑制剂治疗失败(获得性耐药)标准的定义;
  • EGFR 抑制剂治疗疾病进展后采集的肿瘤组织标本符合 MET 扩增的标准;
  • 根据 RECIST 1.1 标准评估至少存在 1 处可测量的病灶
  • II 期患者必须提供有效且合格的组织样本,细针穿刺和细胞学样本不符合筛选期试验入组资格
  •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筛选期血清妊娠试验呈阴性。曾行绝育手术或是已绝经的女性受试者除外
  • ECOG 体力状况评分≤1 分
  • 具有足够的骨髓、肝肾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 既往接受过 MET 抑制剂治疗;
  • 仅使用于 Ib 剂量扩展期和 II 期:接受过的 EGFR 抑制剂再挑战(rechallenge)治疗的患者;
  • 有对 ALK、ROS1 靶向药物敏感的基因变异;
  • 有脑转移相关症状的,而且在神经学上不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 CNS 转移,或者需要增加类固醇剂量来控制 CNS 疾病;
  • 过去 5 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
  • 接受任何抗癌治疗的末次给药距本研究首次给药少于 4 周或少于 5 个半衰期(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抗肿瘤中药(以中药说明书适应症为准)治疗者,少于 2 周洗脱期;首次给药前既往接受放疗结束后 2 周以内;
  • 间质性肺疾病(ILD)或需要系统性类固醇治疗的肺炎;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患者预期寿命< 12 周;
  •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心血管系统疾病符合下面任一条:
  • a)心功能≥NYHA III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 b)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
  • c)QTcF 男性>450 毫秒,女性>470 毫秒,或存在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危险因素,例如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低钾血症、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或家族性心律失常史;
  • d)未能有效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经规范化降压药治疗后收缩压≥140 mmHg 和 / 或舒张压≥90 mmHg);
  • e)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型心绞痛、冠脉或外周动脉搭桥术;
  • f)具有临床意义的心率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完全性左束支传达异常,Ⅲ度房室传导阻滞,II 度房室传导阻滞,PR 间期> 250 毫秒。
  • 在用药前 4 周内肺出血>CTCAE 2 级,或痰中带血超过 5 次 / 天或每次咯血超过 5 毫升,或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出现≥CTCAE 3 级的出血事件或具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目前有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肠梗阻等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它状况,或者既往有肠穿孔、肠瘘治疗未痊愈
  • 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恶性胸腔积液,首次给药前 1 周内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等
  • 存在任何经研究者判断需要治疗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全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甲状腺疾病(激素替代治疗甲状腺功能稳定的患者可以入组)、器官移植患者、精神障碍史,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清除的多种因素;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动 / 静脉血栓事件或栓塞事件,如脑卒中(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肺栓塞
  • 研究期间不能中断使用如下药物:可能导致 QTc 间期延长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周,影响 CYP3A4 的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首次给药前一周,香豆素类抗凝剂;
  • 首次给物前 28 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显著创伤性损伤;
  •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患者。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HBV DNA<2000 IU/ml(<10000 拷贝/ml),必须在整个研究期间接受抗病毒治疗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妊娠的定义是妇女处于受孕后至妊娠终止之前的状态,可以通过实验室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查阳性(>5 mIU/mL)来确认
  • 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不接受在试验过程中直至治疗结束后 6 个月内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节制性欲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的患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Ib 期递增:治疗期间发生的不良事件(TE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类型、频率、严重程度及转归,根据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NCI) CTCAE(5.0 版)评价毒性级别;实验室检查结果、心电图(ECG)及心脏影像学发现和体格检查发现,包括生命体征、体重和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详见附录 1)体能状况评等研究者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独立影像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整个临床试验期间

Ib 期剂量扩展研究:研究者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整个临床试验期间

II 期研究:独立影像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整个临床试验期间

次要结局

  • Ib 期递增:研究者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以及总生存期(OS);谷美替尼和奥希替尼的血浆浓度,群体 PK 参数包括但是不限于药时曲线下面积(AUC)(0-24hr)、药峰浓度(Cmax)、Tmax、半衰期;(整个临床试验期间)
  • Ib 期扩展:PFS、DoR、DCR、OS 及 1 年的 OS 率。AE 和 SAE 的类型和频率;实验室检查结果、ECG 及心脏影像学发现和体格检查发现等。谷美替尼和奥希替尼的血浆浓度,群体 PK 参数(整个临床试验期间)
  • II 期:PFS,ORR、DCR、DoR、OS 及 1 年 OS 率。 AE 和 SAE 的类型和频率;实验室检查结果、ECG 及心脏影像学发现和体格检查发现等,血浆浓度,群体 PK 参数(整个临床试验期间)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安丽军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 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

研究点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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