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191049进行中(未招募)3 期
评估 TRS003 与中国许可的贝伐珠单抗®分别联合紫杉醇-卡铂治疗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受试者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一致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III 期研究
未提供77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426 人开始时间: 2020年9月9日
试验速览
- 阶段
- 3 期
- 状态
- 进行中(未招募)
- 入组人数
- 426
- 试验地点
- 77
- 主要终点
- 客观缓解率(ORR)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主要目的:证明 TRS003 与紫杉醇-卡铂联合用药在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中,在第 19 周时经研究者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根据 RECIST1.1 标准)与中国许可的贝伐珠单抗®类似。 次要目的:1、评估 TRS003 和中国许可的贝伐珠单抗®分别联合紫杉醇-卡铂的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及总生存期(OS)。2、评估 TRS003 联合紫杉醇-卡铂和中国许可的贝伐珠单抗®联合紫杉醇-卡铂用药的安全性。3、评估 TRS003 和中国许可的贝伐珠单抗®的药代动力学(PK)。4、评估 TRS003 和中国许可的贝伐珠单抗®的免疫原性
研究设计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分配方式
- 随机化
- 干预模型
- 平行分组
- 主要目的
- 证明trs003与紫杉醇-卡铂联合用药在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中,在第19周时经研究者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根据recist1.1标准)与中国许可的贝伐珠单抗®类似。
- 盲法
- 双盲
入排标准
- 年龄范围
- 18岁(最小年龄) 至 无上限(—)
- 性别
- All
- 接受健康志愿者
- 否
入选标准
- •18 岁(含)以上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 •已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注明签署日期
- •在研究期间自愿遵守所有研究程序
- •经病理组织学和 / 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转移性(IV 期)或当前不能接受手术治疗的局部晚期(IIIb 期)(或局部治疗后复发的非鳞状非小细胞肺
- •癌患者(若混有多种肿瘤成分,则对其主要细胞类型进行分类)。必须提供 3 年之内采集保存的肿瘤组织样本以用于 EGFR 和 ALK 检测。如无
- •法提供保存的肿瘤组织样本,则筛选者需要进行活检以确定是否符合入组条件。
- •既往未进行过针对原发灶或转移灶的系统性治疗(全身化疗、抗血管生成药物和分子靶向药物治疗)。如既往接受过辅助治疗,需明确辅助
- •治疗距离随机至少 6 个月。 如果受试者曾接受过放射治疗,则需要放射治疗的完成时间距离随机至少 1 个月,或者出现了新的可测量病灶(根据
- •RECIST v1.1 评估)。
- •至少有 1 处可测量的病灶(根据 RECIST v1.1 评估)。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的体能状态(Oken et al.,1982)评分为 0 或 1 分
- •肝功能良好,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a. 总胆红素≤ 1.5×正常值上限(ULN) b. 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和碱性磷酸酶(ALP)≤ 3×ULN c. 如果存在肝转移,AST 或 ALT≤ 5×ULN;如果存在肝和 / 或骨转移,ALP≤ 5×ULN
- •肾功能良好,确证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a. 血清肌酐< 1.5×ULN 且肌酐清除率(CrCL) > 50 mL/min(Cockroft-Gault 方程)或估算肾小球滤过率(GFR) > 50 mL/min b. 尿蛋白试纸检测< 2+。如果尿试纸检测大于或等于 2+,则 24 小时内尿蛋白必须小于 2 g
- •血液学功能定义: a. 血小板计数≥ 1000,000/μl,且研究筛选前两周内无输血 b. 国际标准化比值< 1.5×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1.5×ULN c.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00/μl,且研究筛选前两周内无任何治疗(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和 / 或中草药疗法) d. 血红蛋白(Hb)≥ 9 g/dl,且研究筛选前两周内无输血
排除标准
- •中央型鳞状细胞癌、混合性非小细胞和小细胞癌、或者以鳞状细胞为主的混合性腺鳞癌
- •存在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恶性肿瘤或有症状的 CNS 转移癌。但临床得到控制的无症状 CNS 转移癌可以纳入研究。得到控制的无症状 CNS 转移癌定义为筛选前,经 CNS 导向治疗后神经功能稳定≥ 4 周,和放射影像学检查确定 CNS 病情无进展≥ 4 周
- •除 NSCLC 外,筛选前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及乳腺导管原位癌,以及分级≤ T1 的尿路上皮癌除外)
- •肿瘤伴有敏感的 EGFR 突变或者 ALK 基因变异
-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两种或两种以上降压药联合治疗后,筛选时收缩压>150 mmHg 和 / 或舒张压>100 mmHg),以及既往具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史的患者
- •已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丙型肝炎病毒(HCV)阳性,且疾病处于活动期。但处于非活动期的 HBV 携带者(HBV DNA 滴度< 1000 cps/mL 或 200 IU/mL)或已治愈的丙肝(HCV RNA 检测阴性)可以入选
-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并且在参加本试验前的 12 月内感染或者 CD4 T 细胞计数< 359 cells/μL.
- •影像检查显示肿瘤包绕或侵犯至大血管内腔(例如肺动脉或上腔静脉)
- •具有出血倾向、高度出血风险或凝血功能障碍的,包括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过重大血栓或出血事件(穿刺出血除外),如一次性咯血> 2.5 mL、消化道出血、呕血、中枢神经系统出血、严重鼻出血或阴道出血等;正在使用全剂量口服或胃肠外抗凝血药或血栓溶解剂进行治疗(比如肝素类抗凝药、维生素 K 拮抗剂、直接抗凝血血酶抑制剂、Xa 因子抑制剂);筛选前 10 天内使用过阿司匹林(>325mg/天)或其它抑制血小板功能的非甾体抗炎药
- •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筛选前 6 个月内的脑血管意外(CVA)、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心肌梗死以及显著的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需要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或近期动脉血栓形成);不稳定型心绞痛、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II 级(附录 14.4)的心力衰竭以及药物无法控制的心律失常
- •筛选前 4 周内接受胸部放疗,或筛选前 2 周内对胸部之外的骨转移病灶进行姑息放疗的患者
- •在筛选前 4 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包括开胸活检),且存在出血或伤口愈合并发症风险;或预期在研究期间行择期手术
-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 48 小时内进行过小的手术操作(如深静脉置管)
- •需要干预治疗的心包积液、腹腔或胸腔积液
- •既往使用过抑制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或其受体(VEGFR)的单克隆抗体或小分子抑制剂(包括贝伐珠单抗)
- •在筛选前 6 个月内,有活动性胃和或十二指肠溃疡、腹瘘及非消化道瘘、消化道穿孔或腹内脓肿史
- •在筛选前 2 周内有临床上未控制的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已知受试者对研究期间所用药过敏,包括哺乳动物细胞来源的制剂
- •筛选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的患者,筛选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的患者(针对乳腺癌的激素治疗除外)
- •怀孕或哺乳期妇女,或不同意在治疗期间和方案规定的最后一次给药后 120 天内使用高效避孕方法的妇女
- •在治疗期间和在方案规定的最后一次给药后的 120 天内,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其伴侣不同意使用高效避孕方法
- •研究者认为因各种原因不合适参与本研究的患者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客观缓解率(ORR)
时间窗: 19 周
次要结局
- 不良事件发生率(23 周)
- 抗药(贝伐珠单抗)抗体(ADA)的发生率,包括随机化后至给药结束的中和抗体(NAb)。(23 周)
- AUC0-inf(23 周)
- AUC0-t(23 周)
- Cmax(23 周)
- 无进展生存期(PFS)(19 周)
- 总生存期(OS)(19 周)
- 缓解持续时间(DOR)(19 周)
研究者
韩莹
浙江特瑞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点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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