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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TR20150062
CTR20150062进行中(未招募)4 期

以安慰剂为对照的麝香通心滴丸治疗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痰热瘀阻证)的盲法随机平行对照、多中心研究

未提供17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360 人开始时间: 2015年2月26日
相关药物

试验速览

阶段
4 期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入组人数
360
试验地点
17
主要终点
运动平板试验运动总时间、代谢当量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暂无简介。

详细描述

通过观察麝香通心滴丸改善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痰热瘀阻证)患者运动平板的情况,冠心病心绞痛发作次数和发作频率,心绞痛症状的疗效情况,评价麝香通心滴丸治疗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痰热瘀阻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安全性和有效性
分配方式
随机化
干预模型
平行分组
盲法
双盲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岁(最小年龄) 至 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All
接受健康志愿者

入选标准

  • 已接受现行指南指导下的慢性稳定性心绞痛治疗,或对指南推荐的抗心绞痛治疗有禁忌、不能耐受,心绞痛发作仍每周≥2 次的轻中度劳力性心绞痛(CCSII 级或 III 级)患者;
  • 符合中医辨证分型中痰热瘀阻证;
  • 年龄在 18-70 岁之间;
  • 标准 BRUCE 运动平板试验运动总时间 3~12Min;次极量心电图运动平板试验阳性;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可定义为平板试验阳性: ①心电图以 R 波为主的相应导联出现连续 3 个心动周期的 ST 段水平或下垂型(缺血型) 下移,在 J 点后 80ms 处较运动前下移≥0.1mV,持续 2 分钟或以上,ST 段弓背抬高≥0.1 mV; ②运动中出现典型心绞痛;
  • 有其他冠心病诊断的证据:具有至少以下一项者①受试者有明确的陈旧心肌梗死病史;②曾经接受冠脉血管重建(PCI 或 CABG),但仍然有一支未完全再通者,狭窄>50%;③曾经冠脉造影、CT 冠脉血管造影狭窄>50%;④其他支持冠心病的无创性检查证据(核素负荷试验、超声心动图负荷试验、核磁共振负荷试验);
  • 受试者知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 近三个月以内急性心肌梗死者;
  • 曾经冠脉造影,结果提示左主干狭窄≥50%、前降支近端狭窄≥70%、三支病变者;
  • 静息时心电图异常,影响运动试验结果判断;如①左束支阻滞;②使用地高辛;③左心室肥厚;④预激综合征;
  • 高血压控制不良(收缩压≥160mmHg 或舒张压≥100mmHg);
  • 重度心肺功能不全(eg:心功能 II 级以上者);
  • 重度心律失常(快速房颤、房扑、阵发性室速、II 度 II 型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完全性束支传导阻滞)者;
  • QT/QTc 间期延长者(QTc 间期>450ms),或者伴有可导致尖端扭转(TdP)疾病史者,如心衰、低血钾及家族性长 QT 综合征者,或者合并使用可至 QT/QTc 间期延长的药物;
  • 普通心电图有 ST-T 改变,次极量运动试验阴性、又无客观的冠心病依据:如冠脉造影、核素心肌扫描的阳性指标和无陈旧性心梗病史者;
  • 合并肝、肾、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如:肝功能(ALT≥1.5×ULN、AST≥1.5×ULN)肾功能(Cr>1.5×ULN)者,及精神病者;
  • 近期 4 周内作过手术及有出血倾向者;
  • 近 1 个月内参加其它临床试验者;
  • 对本药已知成分过敏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如体弱等);
  • 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病变或者胃肠手术病史者;
  • 运动有困难,或不能完成足够的运动量(由于体力或精神等原因);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选的其他情况。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运动平板试验运动总时间、代谢当量

时间窗: 随机入组当天及第 56 天分别观察记录一次

次要结局

  • 血常规、便常规、尿常规(含尿沉渣镜检)、肝功能(ALT,AST,TBIL,DBIL,AKP,γ-GT)、肾功能(血清肌酐、eGFR(简化 MDRD 公式)、微量白蛋白尿、尿 NAG 酶)、凝血四项、心电图 Q-T 间期(用药前、第 56 天各检查一次)
  • 诱发 ST-T 下降 0.1mV 时间(随机入组当天及第 56 天分别观察记录一次)
  • 超敏 C 反应蛋白(用药前、第 56 天各检查一次)
  • 心绞痛症状记分:发作的诱发因素,疼痛的次数、疼痛程度、持续时间、硝酸甘油的服用量及停减率(用药前、用药后 28 天、第 56 天各观察记录一次)
  • 心电图:ST-T 改变情况(签署知情同意书时、筛选期、用药后 28 天、第 56 天各观察记录一次)
  • 相关症状体征:中医症状、心率、血压、舌象、脉象、心律(用药前、用药后 28 天、第 56 天各观察记录一次)
  • 西雅图心绞痛调查量表(SAQ)(用药前、用药后 28 天、第 56 天各观察记录一次)
  • 血常规、便常规、尿常规(含尿沉渣镜检)、肝功能(ALT,AST,TBIL,DBIL,AKP,γ-GT)、肾功能(血清肌酐、eGFR(简化 MDRD 公式)、微量白蛋白尿、尿 NAG 酶)、凝血四项、心电图 Q-T 间期(用药前、第 56 天各检查一次)

研究者

发起方
未提供
责任方
Sponsor
主要研究者

武小军

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圣龙分公司

研究点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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