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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ChiCTR1800019917
ChiCTR1800019917进行中(未招募)不适用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三线治疗各种实体肿瘤脑转移的疗效评价

自筹1 个研究点 分布在 1 个国家目标入组 10 人开始时间: 2018年3月1日最近更新:
干预措施

试验速览

阶段
不适用
状态
进行中(未招募)
发起方
入组人数
10
试验地点
1
主要终点
无进展生存期

研究概览

简要总结

评价甲磺酸阿帕替尼片三线治疗各种实体肿瘤脑转移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研究设计

研究类型
观察性研究
主要目的
单臂
盲法
未说明

入排标准

年龄范围
18 至 —(—)
性别
All

入选标准

  • 1.年龄:≥18 岁;2.经病理诊断为原发实体肿瘤,且经影像学检查确诊为脑转移患者,脑转移瘤具有可测量病灶;3.一线、二线接受过化疗的患者;4.ECOG 评分:0-2 分;5.预计生存期 ≥ 3 月;6.受试者接受其它治疗造成的损害已恢复,其中接受亚硝基或丝裂霉素的间隔≥6 周;接受其它细胞毒性药物、放疗或手术≥4 周,且伤口已完全愈合;7.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1)血常规检查标准需符合:a.HB≥90g/L(14 天内未输血);b.ANC ≥1.5×109/L;c.PLT ≥80×109/L(2)生化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a.BIL <1.25 倍正常值上限(ULN) b.ALT 和 AST<2.5ULN;c.血清 Cr 或内生肌酐清除率在本院正常检测范围之内;8.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 1.怀孕或哺乳期妇女;2.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降至正常范围者(收缩压>140 mmHg / 舒张压>90 mmHg),患有I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 QT 间期≥440 ms)及 II 级心功能不全;3.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4.凝血功能异常(INR>1.5×ULN、APTT>1.5×ULN),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5.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的;6.四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7.有临床症状,需要临床治疗干预的腹水;8.研究者判断其他可能影响临床研究进行及研究结果判定的情况。

研究组 & 干预措施

Case series

阿帕替尼

干预措施: 阿帕替尼

结局指标

主要结局

无进展生存期

次要结局

  • 客观缓解率

研究者

发起方
自筹

研究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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